李培斌(1965.9~2015.10),山西省阳高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曾担任阳高县马家皂乡农业技术推广员、司法助理员,龙泉镇司法所所长、阳高县信访服务中心主任。2015年10月15日,李培斌同志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死不幸去世,享年50岁。
2014年,龙泉镇青松堡移民新区新建大棚进行分配,涉及200多户人家。村民们互不相让,矛盾突出,顿时大棚分配陷入僵局,再进一步有可能会引起群众上访事件。这时,镇里想起了“李司法”,派他来啃这块“硬骨头”。接到任务后,李培斌走家串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组织召开村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共同研究制订了分配方案。在李培斌的主持下,大棚分配工作顺利完成。由他创新出的“以情感染法、以柔克刚法、先守后攻法、正义震慑法、亲情促动法、群众抨击法、稳定大局法、感化教育法、诚信担保法、类同教育法”等调解十法,已成为了山西省的民调教材。
“心装百姓事,胸怀为民情。”这是他自己的人生格言,也是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的诺言。李培斌生前曾这样说:“我觉得,民调心为首,想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就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服的宗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中。”
龙泉镇富贵村有一名因盗窃被判14年的服刑人员张建国,服刑期间患了脑萎缩,导致口语不清楚,行动不方便。刑满释放后,太原市第一监狱用车把张建国送回家,但张建国的母亲不让儿子进门。情急之下,太原第一监狱曲文杰处长找到了李培斌。李培斌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往张建国家,到家里一了解情况,李培斌心如刀绞。张建国的母亲已经74岁,父亲和哥哥都已去世,嫂子另嫁他人,一个小侄儿也被别人领养。一个孤寡老人的生活本已艰难,这时再添上一个患病的儿子,简直让他们无法生活。面前颤巍巍的老人,仿佛就是他的老母亲。最后李培斌擦了擦眼泪对老人说:“你先让儿子回家,生活困难我来想办法,党和政府不会不管您的。”听完李培斌的话,老人搂住儿子失声痛哭。之后,李培斌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协商,由太原市第一监狱为张建国解决了3万元医疗生活费。同时他把这件事向镇党委和县民政局做了汇报,为张建国母子申请办理了低保,并为张建国办理了残疾证,争取了一些资助,使张建国母子的生活有了保障。从此每年过节,李培斌都会买些米、面,再拿些钱送给张建国母子。
李培斌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基层司法调解岗位上,用心维护着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李培斌自1987年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调解千件民事纠纷,制止了上百次群众性械斗。在李培斌的努力下,150多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和好如初,130多位子女不孝的老人得以安度晚年,16个失足青年改邪归正,58名刑释解教人员和18名社区矫正人员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李培斌被当地群众称为“李司法”。2016年2月,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李培斌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央组织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向李培斌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做到心中有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着自己是党的人,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学习他一心为民、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用真情真爱践行党的宗旨、赢得群众信任,用实际行动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学习他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业绩;学习他淡泊名利、严于律己的道德情操,守纪律、讲规矩,甘于清贫、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