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成——党的好干部 百姓的贴心人-共产党人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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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人的楷模》

李双成——党的好干部 百姓的贴心人

 

  李双成(1953.3~2004.12),1971年参加工作,生前系永宁县常委、纪委书记。2004年12月10日,李双成在工作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以身殉职,享年51岁。2005年2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做出《关于追授李双成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并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在广大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深入开展向李双成学习的活动。

  在30多年的工作中,他曾当过农民、供销社售货员、部队战士、公安干警、纪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他密切联系群众,勤政为民,以饱满的革命热情和忘我的工作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亲民、爱民、为民的崇高品质赢得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特别是他兼任闽宁镇党委书记后,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闽宁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在群众中树立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甚至全然忘记了个人的安危,这在李双成身上发生过不止一次。李双成担任永宁县纪委书记期间,经常要处理群众的上访事件。多少次,他被激动的群众包围得难以脱身,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躲避和推脱,而是对所反映的问题件件重视,一经核实立即查处,毫不手软。2001年8月,永宁县杨和乡纳家户村村民集体上访,反映村干部财务不清的问题。李双成带领干部亲自到村里调查、核实,最终查出该村虚列的工程款,撤销了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为纳家户村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2004年6月的一天,永宁县杨和镇红星村300多村民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来找县委讨公道。李双成得知后,拔腿就往楼下跑。有人好心提醒他,今天阵势不一般,小心被围攻。李双成淡然一笑,说:“共产党的干部怎能怕群众呢?”大踏步向群众走去。

  他舍小家顾大家。在他的天平上,党和人民的利益,党员干部的责任永远最重。他为素不相识的百姓办事,为任职地方谋利,却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人办事。妻子杨惠琴跟他结婚后,为了团聚从银川调到永宁,工作却还在条件更艰苦的基层;他去世以后,人们才知道,他25岁的儿子至今还只是个每月工资400元的临时工。

  他工作不分分内分外,职位不计尊卑高低,党叫干啥就干好啥。在别人眼里,一个县委副书记,永宁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里的“老大哥”,任职“老大难”闽宁镇是“高职低就”,自讨苦吃。然而他说:“吃苦也是一种乐趣。”

  李双成同志一身正气,甘于奉献,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他始终把维护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他是新时期广大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他把血肉之躯彻底交给人民,人民却牢牢记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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