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虎(1970.6~ ),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教导员,1970年6月出生,1990年6月入党。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银川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兴庆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工作。
在多年的公安工作中,张晓虎把全部精力和心血都投入到所钟爱的公安事业之中,坚持战斗在巡逻防范和侦查破案的第一线,与战友们不辞辛苦,南征北战,攻坚克难,屡破大案,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大智大勇、舍生忘死的斗争风采和英雄气概。他先后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100多起,抓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0余名,抓获逃犯40余名,为维护银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被评为全国、全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提名奖,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区优秀人民警察,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建国60周年感动宁夏人物”,全区、全市敬业奉献模范,首届全区“十佳民警”,首届银川群众喜爱的“十佳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
张晓虎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精益求精,积极完成上级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分局带班期间,果断组织指挥协调基层所队,成功侦破3起重大案件;生活中,团结同志,帮助他人,积极参加上级党委、政府、总工会安排的公益活动,受到了区、市领导及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2012年,张晓虎的家庭被授予全国五好文明标兵户家庭。
“身披霞光,BMBEcijJbUsvax55NbO4L7p6pNVSXA7OqI1Rhn47JNs=沐浴骄阳,用汗水浇灌平安一方;挥洒青春,倾诉梦想,穿梭大街小巷闪烁光芒,这是我的选择,我心中的辉煌。人民的依靠,令我自豪,再苦再难也不怕,因为我是警察……”张晓虎说,“这首歌唱出了老百姓对人民警察的爱戴,也唱出了作为一名警察的自豪与骄傲。作为一名警察,保一方平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我的职责所在,我对我的选择无怨无悔。只有实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才能真正担负起人民警察的职责和荣光,今后我要更加努力工作,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老百姓最迫切的事情做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张晓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的庄严承诺,践行了“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廉洁”的精神,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责任重于泰山的壮丽凯歌,是新的历史时期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