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湖——人民的好“水官”-共产党人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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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人的楷模》

汪洋湖——人民的好“水官”

  汪洋湖(1943.4~2013.7),吉林省永吉县人。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吉林省第五次、第七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第十届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7月13日10时25分,汪洋湖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吉林长春逝世,享年71岁。

  1993年,汪洋湖到吉林省水利厅后,先是分管农田水利、水保,后又分管水产工作。当时,吉林的水产养殖还不发达,产量不高,品种单一。汪洋湖以此为突破口,带领水产处的同志到梨树县小宽乡挨家挨户进行调查研究,发表了《关于梨树县小宽乡稻田养鱼工作的调查报告》,并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大力开发大中型水面,积极调整池塘养鱼的品种和生产方式,因地制宜发展稻田养鱼和名特优水产品”这一新的工作思路。他的调查报告和新的工作思路在全省引起共鸣,稻田养鱼很快在全省遍地开花。 水产品养殖方式推广以后,还得把水产品品种的多样化搞上去,特别是名特优品种的试养开发。汪洋湖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填补吉林空白的工作:组织力量与辽宁盘山合建一处河蟹繁殖场,再把蟹苗运回吉林试养,一举成功;他亲自带人去内蒙古考察大银鱼养殖,回来后引进开发,使全省20个水库湖泊引进银鱼卵10多亿粒,1999年生产成鱼52吨,创利120多万元。在他的领导和带动下,吉林省的水产品产量从1994年的5.25万公斤上升到1999年的7.25万公斤。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这时的汪洋湖可以说是要权有权,要钱有钱。工程项目一个接一个,来找他的人很多,如果稍一放松,百八十万的“好处费”唾手可得。以前,水利建设工程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一般都安排本部门的施工单位干,既缺少竞争,又不利于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还容易滋生腐败。汪洋湖头脑十分清醒,他深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管理丝毫大意不得。他与班子成员约法三章:不取非分之钱,不上人情工程,不搞暗箱操作。他本人没有指定过一家承包商,没写过一张条子,也没暗示过任何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汪洋湖积极倡导和推进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改革,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管理,约束干部。

  有人说汪洋湖:“你一次礼不收,有点太不近人情。”汪洋湖说:“堤溃蚁穴,这个口子开不得。”汪洋湖为官做人的标准很高,但是在个人生活上,他的标杆却拉得很低。清廉,在很多人眼里是个标准,在汪洋湖那里则是一种习惯。他视奢侈为祸,以俭朴为宝,一向艰苦朴素,克己奉公,是共产党员严守党纪党规、甘做人民公仆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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