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德(1954~ ),回族,宁夏灵武市人,1973年参加工作,198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自1985年3月以来,先后担任宁夏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副场长、书记、场长,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白芨滩防沙林场位于宁夏灵武市引黄灌区东部的荒漠沙区,地处毛乌素沙漠西南,属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的公益型林场。1985年,王有德刚担任白芨滩防沙林场领导时,林场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粗放管理、干部职工观念陈旧等因素的严重影响,生产徘徊不前,林场工人一年有7个月无事可做,许多职工住在夜里能看见星星的土坯房里,仅有的交通工具是一辆三轮摩托车,吃粮、吃菜要靠人背进沙漠里,159名职工中有三分之二要求调走。面对这种困难的局面,他从调动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入手,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之后,他又提出了“立足林业搞林业,围绕林业办企业”的深化改革方案,为林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0年,他大胆决策,先后投资113.5万元建成了两个建材企业,5年收回全部投资后,企业改制实行股份制经营,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94年,他敏锐把握苗木花卉市场需求渐旺的商机,决策投资40万元建立苗木花卉公司,培育苗木560亩,出圃1000多万株,累计创收680万元,不但解决了本场的造林用苗,还成为弥补林业生产缺口的“绿色银行”。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宁夏及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加快发展的有利形势下,王有德又出实招,及时组建了天保治沙造林有限公司,先后承揽80多家单位的绿化工程,绿化面积有4000多亩,以优良业绩跻身全区绿化行业前列,累计实现产值3000多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治沙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帮助周边农村群众销售各类苗木上千万株。经过多年的努力,白芨滩防沙林场由原来的一个小场逐步扩大到现在的1个总场、6个分场和4个公司。2000年,白芨滩防沙林场以其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独特的荒漠生态系统,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多年来,王有德带领全场干部职工完成治沙造林32万亩,控制流沙36万亩,经营管理面积由2000年以前的25.9万亩扩大到现在的147万亩,固定资产由1985年以前的不足4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4020万元,林木资产达到6380多万元。多种经营创收1000多万元,职工年人均收入也由1985年的1200元增长了10倍,达到了12000元,实现了他“让职工富起来,让沙漠绿起来,使林场活起来”的诺言。
2002年4月,他带领的白芨滩防沙林场被评为全国治沙先进集体,同年9月,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又被授予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先进集体称号。他本人也先后多次受到林业部的表彰,2003年,他被中共中央宣传部确定为“全国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同年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4年,他被授予全国十大国营林场优秀管理奖、西部开发杰出贡献奖和中国环境科技实业家称号,2005年5月,他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2006年7月,他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受到中共中央的表彰。2007年4月,王有德被授予“全国治沙英雄”称号,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第二个获此殊荣的治沙人。2009年,王有德被评选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有两种工作不能推脱:一种是必须做的,一种是自己喜欢做的。防沙治沙,既是我喜欢做的,又是我必须做的。”这是王有德20多年来抗争沙漠的提炼。他以坚定的信念,把生命奉献给林场,奉献给为之奋斗终生的治沙事业。王有德和他的治沙队伍,用一株一株树,用一个一个草方格让毛乌素沙漠后退5公里,用“愚公”精神,让“沙魔”为之却步,书写了一名共产党员担当奉献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