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1967.1~2014.12),江西奉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1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1988年,邹碧华自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做起,在美国联邦司法中心做过研究员,先后担任上海高院研究室民二庭庭长、长宁区法院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每一步历练都让邹碧华朝着理想的“法官”又近了一步。
“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这是参加工作时母亲的叮嘱,也是邹碧华始终秉持的职业理念。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我国首例涉及英国皇家建筑协会JCT文本的建筑工程案、北方证券破产案件、艾滋病群体诉讼案,以及涉及数千名当事人的“乐客多”超市群体诉讼案等,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审理都有他的身影。
从审判实务中的问题,到执行中分权制衡的流程再造;从法庭上的审理技巧,到法院的可视化管理,实践让他不断迸发思想的火花。单是在长宁法院担任院长期间,邹碧华就写下40万字的工作日记。他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一出版就引起法律界关注,被奉为民事法官办案圭臬,甚至成了律师们的“庭审教科书”。
2014年7月12日,上海市在全国率先拉开司法改革试点大幕。OijDFL2QpwoEdhKoW1hMVLLvw5ajG6J4OFIgRnHcILQ=邹碧华去世之前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是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也是上海市司法改革领导团队中的核心一员。
“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邹碧华说。站在十字路口,邹碧华始终秉持坚定的法治信仰,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迎难而上,攻坚克难。
他主导推进“法官业绩数字化评价”,在晋升条件中加大工作实绩的权重,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提供了舞台。他还将案件大数据、案件权重测算法与工作量可视化展示等方法与手段运用到了司法改革之中,并被人称为“法律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
2014年12月9日,邹碧华去世前一天,由其主持开发的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这是全国第一个真正实现网上立案的平台,能够自动识别同一律师在上海法院代理的所有案件,对其开庭日期实行自动避让。细微之处见尊重,他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了这一消息,并加了一句话:“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邹碧华的座右铭。他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开阔的眼界和前瞻性的思维,热衷于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来解决法院工作和管理中的现实难题,希望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规范的审判程序和审判体系,从而彻底改变传统办案模式,打造出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