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施工前文保措施-百年董府修缮工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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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董府修缮工程报告》

第一节 施工前文保措施

吴忠董府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极具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文物本体以木结构为主,其最大的安全隐患为明火和人为破坏。同时府内还存有大量的可移动文物及花草树木,均应妥善保护。

其一,施工方进驻董府前,董府管理单位吴忠市文物管理所与施工方北京同兴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董府安全保护协议书,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董府文物及府内设施、花草树木安全由施工方负责,吴忠市文物管理所负责监管。要求施工方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董府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文物保护细则》等相关制度、规范,确保文物安全。

其二,由施工方指派一名专职文保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并向项目经理汇报检查结果。

其三,在拆除脊件、瓦面等施工中,如遇有原建筑物中埋藏的文物珍品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建设方和文物管理部门共同取出,并办好有关手续。

其四,所有施6cd3e36bceddc7960101a768f3866a9441d6ba1f7a2339ef3f1409ef8d7dc2e6工人员签订董府施工文物保护协议书,建立奖罚制度,对不遵守文物保护规定,破坏文物、植被及府内设施,在府内抽烟的,处以50-100元罚款,并停工再次接受教育培训;情节严重的要处以更高的罚款,直至除名。对保护文物有突出表现的要适当给予奖励。

其五,制定员工入场培训教育制度。每一个进入现场的员工都要进行董府文物价值、文物保护规章制度的认识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其六,在工地显著位置设置文物保护标志,标志中说明文物性质、重要性、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保护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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