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寒(化名),男,16岁,1989年出生。2005年10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犯罪事实
闫寒第一次犯罪的时候只有14岁,当时念初二。一天放学后,闫寒和同学两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围了过来。他们一哄而上,将闫寒两个人打得鼻青脸肿。然后,他们搜了闫寒身上,拿着钱扬长而去。闫寒气的咬牙切齿,立马召集他的“哥们”找那伙人报复。两天后,他们将其中的一人堵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将其打得遍体鳞伤。闫寒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5年3月的一天,闫寒和往常一样,无所事事的在街上闲逛,去网吧上网。
这时,一个朋友打电话来,说被人打了,要让他帮忙去报仇。闫寒马上赶了过去,现场气氛紧张,来的人都带着钢管、木棍、刀子等武器,没等他说几句话,双方动起手来。双方打红了眼,混战中他糊里糊涂挨了一刀,鲜血顿时流了一地。无缘无故挨打,他内心无比愤怒,顺手抄起一截钢管,对着一个人捅了过去。这样的场面在他身边经常发生,他也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没想到,被害人伤势严重。他再一次进入派出所。
成长经历
闫寒出生于西北农村的一个普通家庭,这个家很不幸福。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在家里侍奉老人,抚养孩子,对孩子温柔体贴。但爸爸却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他不让妈妈和陌生人说话,稍有差错,便会一顿痛打。虽然妈妈小心翼翼,还是免不了经常挨打,越是反抗,父亲下手越狠。有的时候,听到爸爸的声音,全家人都会害怕得发抖。为了孩子,妈妈竭力忍让。几年间,母亲肋骨断过三次,眼膜出血两次,浑身伤痕累累。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好几年,父亲的暴力行为有增无减,谁劝说都无效。终于有一天,母亲被打成重伤。舅舅实在气愤不过,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这次重伤,也让母亲的忍受到了极点,提出离婚并独自离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闫寒一直感到压抑和愤怒,在家里不敢发作,就迁移到别人的身上。在家里像一只胆小的兔子,但在学校稍不如意,就对同学以拳头相向。他憎恨父亲的暴力行为,他又习惯了这种用拳头发泄自己愤怒的应对方式。他的这种行为方式,使得他很难有好的人际关系,慢慢被同学们孤立,只好和一些不爱学习、常打架斗殴的孩子混在一起。
母亲走了以后,闫寒成了无人管教的孩子。吃喝没人管,不去上学没人管,打架斗殴没人管。在这个期间,他认识一些和他一样,不愿回家或无家可回的朋友。
大家在一起,抽烟、喝酒、打架、上网。他第一次被判刑时,妈妈多次去看他。告诉他要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去。看到妈妈痛苦和憔悴的身影,闫寒心里也不是滋味。从少管所出来后,妈妈希望他能再回学校,希望学校对儿子能有所约束,但是所有学校都拒绝接纳他。闫寒看到妈妈被学校拒绝难过的样子,索性离家出走,彻底去“混社会”了。
忏悔之声
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孩子的言行就是父母的翻版。打架和被打在我们看来都是家常便饭,因为我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家庭暴力让幼小的我变得愤怒和恐惧,同时也无视社会的规则,变得随心所欲;缺乏家庭温暖让我变得冷漠无情。这一切都是不良的家庭环境造成的,我真希望我的父亲在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先受教育,懂得对社会的责任,懂得如何建立婚姻关系,懂得如何教育子女……在我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很容易卷入此类暴力犯罪场合,犯罪几乎是我们必然的结果。进了少管所,我开始一直认为自己很冤枉,是自己讲义气才导致的犯罪;经过两年的改造,我才逐渐认识到自己应该好好读书,不应该去混社会。现在在少管所接受教育对我、对社会都有好处,既引导我走上了正路,也减少了对别人、对社会的危害。以前我一直憎恨爸爸的暴力,可如今我却和他一样给别人带来了那么大的伤害。我想对和我一样分不清是非黑白的朋友们说,早点清醒过来吧,看清楚自己要走的路,不要让自己走上歪路,害了自己更害了他人,后悔一辈子。
纪实点评
许多少年走上暴力犯罪道路主要是个人所处环境的影响,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是导致犯罪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而消极的不良家庭环境则有害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在初次犯罪后,大多数人很难再回到学校,绝大多数流向社会。多数犯罪的在校生没有返校学习的机会,只能与社会青年混在一起。社会和学校对有前科未成年人的歧视态度,是造成初次犯罪后的未成年人对社会产生敌视,进而重新犯罪的重要原因。这种歧视态度促使他们在人际交往上处于“退缩”状态,继续在不良少年的小圈子中徘徊,导致他们采取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