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8 小偷小摸成恶习,陷入犯罪泥坑-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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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纪实8 小偷小摸成恶习,陷入犯罪泥坑

王刚(化名),男,1989年7月出生,17岁,家住宁夏银南某小镇。2006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犯罪事实

王刚拥有一手撬汽车的“手艺”。2005年7月,他在镇上撬了一辆本田轿车,盗走车内人民币10500元;2006年2月,他撬了一辆现代越野车,盗走车内的尼康相机一部(价值人民币6600元);2006年5月,他用砖头将一辆帕拉丁吉普车玻璃砸坏,盗走车内一部尼康数码相机(价值人民币2800元)。2006年6月的一天晚上,他在某市内繁华地段伺机撬车时被民警发现抓获。

成长经历

王刚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具体是哪一天。从外婆那里,他得知自己出生大约3个月时,离了婚的母亲将他送到外婆家,从此很少来看他。“只见过她三次,不记得她长什么样子了。”回忆母亲时,他一直用“她”称呼。

他刚上小学时,第一次偷外婆的钱是受表哥的教唆。表哥比他大两岁,和他生活在一起。那次,外婆并没有发现。尝到“甜头”的他,从此经常五角或一元地去偷外婆的钱买零食。在王刚9岁那年,当他准备再次拿外公的钱时,被外婆看到。

他很紧张,担心外婆骂他打他,外婆并没打骂他,只是说他这样做不对。外公知道后,也只是口头训了几句。后来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十几元甚至几十元钱地偷。每次偷钱后,他都买零食和小伙伴分着吃。

13岁那年,父亲再婚了。王刚被接到另外一个城市。父亲和继母没生孩子,对王刚很好。父亲知道王刚有偷东西的恶习后,多次管教过他。在父亲身边,他再没偷过钱。就是在那一年,王刚的父亲因心脏病突发突然去世了。王刚失去了父爱,而且因为父亲治病欠了大笔的债,家中经济也陷入困境。不久,初中还没毕业的他只好离开学校,成为了街头“混混”。

靠着小偷小摸得到的钱,王刚经常去酒吧消费,出手特别大方,他渐渐认识了一些朋友。看到一些朋友都有正当职业,他也尽量回避提到自己的身份。他学会用酒精和异性麻醉自己。一次,他在酒吧喝酒时,因另一个男人调戏他带去的女孩,他用酒瓶打破那人的头,因此被送去少年教养3个月。

少年教养出来后,无处可去的他陷入了原来的生活轨迹——酗酒、上网、泡吧、偷东西。王刚每天在街头寻找着作案目标,他需要钱来进出网吧和娱乐场所。

一般的小偷小摸已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他把眼光转向了停在路边的汽车上。

忏悔之声

我非常羡慕同学们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爸爸妈妈会陪伴左右,而我从未尝过母爱的温暖。我幻想过妈妈的样子,像别的同学那样,有妈妈给洗衣、做饭和买玩具,悉心照顾生活起居该有多好,那样我也会是一个乖巧的孩子。可是,我不愿意回忆我的灰色童年,我出生三个月时母亲把我扔给了外婆,我是一个没有得到母爱的小可怜。我是在舅舅家长大的,他对我不好,常说我是家里的累赘。记忆中,我的生活充满看恐怖和迷茫。我的小偷小摸的坏毛病是跟表哥学的,现在我才认识到,什么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现在最让我难过和放心不下的扶养我长大的外公外婆。他们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直到现在还不知道我被判刑的事。我真怕看见他们知道我坐牢时候的样子,他们肯定受不了这么沉重的打击。我认识到,我们在成长中可能会犯很多的错误,但是我们永远不能犯这类错误,否则付出的是一生的代价。希望和我一样的少年,不要步我的后尘。

纪实点评

只有16岁的王刚为何陷入违法犯罪的泥坑?思索他成长的轨迹,探究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王刚生活在一个缺陷家庭。在他三个月大时,父母离异了,他跟着外公、外婆生活;13岁时父亲去世,使他过早地流入社会。他从未感受过母爱,也很少体会到父爱。家庭结构的变化,使他从小无人教育,得不到天伦之乐,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匮乏,因而转向外界寻求安慰和同情。由于王刚自控能力低,辨别是非能力差,交友不慎,受到他人腐蚀和教唆,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由此可见,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作为未成年人家长的父母有责任维护家庭婚姻的稳定,保证家庭结构的完整,注重对子女的教育,这对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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