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最小不足14岁这是一个很特殊的抢劫团伙,均为“90后”少年,有的辍学,有的仍在读初中,其中年龄最小的不到14岁。日前,这个团伙的4名成员被河南卢氏县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小新与小瑞、小雨(均为化名)均为1992年出生的“90后”少年,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小新、小雨辍学。3人经常在一起玩乐、上网、打台球等。2008年6月的一天晚上,3人酒后窜至卢氏县城某宾馆巷口找到14岁的小明,4人商议抢劫卢氏县某中学学生财物,他们分析该生父母做生意,身上会有钱。小明不敢去,借口说家里有事,先走了,3人耻笑小明胆小。小新将刚放学的学生小伟拉到某宾馆东巷中,小雨、小瑞先上前对小伟进行殴打,小新向小伟强行索要50元钱,小伟称兜里只有10元钱后,小新遂从地上捡起一块砖朝小伟头部击打,致小伟头部受伤,小雨将小伟带往卢氏县某医院包扎伤口,因所带现金不足,后将被害人小伟送走后离开。经法医学临床鉴定被害人小伟的伤情为轻微伤重度。2008年6月23日,小雨到卢氏县公安局投案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案发后,小新、小瑞、小雨家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
2008年11月卢氏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新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小瑞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小雨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