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的16岁的小陈、小黄、小洪,15岁的小李、小金都是初中生。他们荒废学业,终日出入网吧,共同的“爱好”使他们结为好友,并最终共同走上抢劫犯罪的道路。
一年前,他们在网吧认识,5人结为好友后经常旷课并外出上网、玩乐。家长发现后均不再给他们零花钱,由于没有“活动经费”,他们就预谋抢劫。2005年元月初起半个月内,被告5人经事先预谋后先后作案5起。他们携带刀具雇用面包车窜至集美区杏林街道翼马餐厅、集美一家“沙6e855fd7fc9c1c11ecd68149dcecde54县小吃”店、铭钰食杂店等,持“开山刀”威胁店主,4次动手抢劫4台赌博游戏机及机内共600多元硬币,而后乘面包车逃离现场。他们还窜至集美区杏南路银海宾馆旁,拦住杏南中学学生李某,对李某进行威胁并搜身,抢走其现金人民币6元及小灵通电话一部。2005年1月18日,他们5人在集美区先后被警方抓获。
2005年8月26日,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5年;判处小李有期徒刑4年6个月;小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小金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小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