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6岁的少年,因被“拗分族”勒索,转而抢劫一个素不相识的问路小女孩,并冲动地杀害了对方。
方辉出生于浙江金山市,12岁那年,爸爸沉迷赌博最终导致家庭破裂。方辉跟着妈妈一起生活,懂事的他成绩不错。初二时,方辉迷上了网络游戏,进入高中后每天都去网吧,每月给100余元零用钱都被他花在了游戏上。
2006年6月底一天下午,他走出网吧,突然被两个高他一头的男孩拖到墙角,“把钱拿出来!”方辉明白被“拗分”了,只得把妈妈给的rEoBWjnwBQKVDTfiXVynjw==零用钱掏了出来。几天后,方辉又被这两个男孩逮住了。“今天有钱了吗?”男孩挥挥拳头。方辉慌乱中答应第二天交200元钱。方辉向母亲要钱。因为刚给过,母亲拒绝了他的要求。方辉只好“另想办法”。
眼看距离交钱的时间越来越近,方辉急得团团转,就在此时,12岁的女孩小娇走进了他居住的小区。“哥哥,请问37号楼在哪里?”小娇问。原来,她要去同学家玩,但找不到门牌号。“我要回家拿个东西,拿好后我带你去。”方辉骗她说,随后领着小娇来到二楼自家门口。“妹妹,有没有钱?借我好吗?”方辉请求。小娇断然拒绝,转身准备下楼。眼看到手的机会即将飞走,方辉急了,上前就要抢她的背包。“救命啊!”小娇叫了起来。当时小区里很多人还在家里午休,方辉怕叫声引来邻居,情急之中用手紧紧捂住小娇的口鼻。小娇挣扎了一会儿昏了过去,方辉赶紧将小娇拖进家里,从她的背包里翻出百余元。见小娇还没醒过来,方辉心里有点慌。“当时想,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他找出家里的一根皮带,将已经昏迷的小娇勒死。随后,他用一个装米的蛇皮袋装了小娇的尸体,抛弃在小区的花园一角。此后,方辉赶紧跑到约定地点,将200元钱交给那两个男孩。
2007年7月金山市中院以抢劫杀人罪判处方辉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