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9 女大学生与男友一同持刀抢劫-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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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案例19 女大学生与男友一同持刀抢劫

只因旅游途中缺钱丽丽是北京某高校一年级女大学生。考上大学的丽丽感到从未有过的自由和轻松。她无心学习,整天就想着如何吃好、穿好和玩好。很快她就有了男朋友。2007年暑假随男友方某一起来到569a24ce2bc7a27fa0654629e8d31682fc41daa42f892320d942b0fe40389486马鞍山。玩了一段时间后,方某囊中羞涩,在几个同乡的怂恿下,决定去抢劫。丽丽不假思索便与他们同行,并帮助望风。当他们行至马鞍山市北湖公园发现被害人张某某时,李某让丽丽到附近望风,李某、方某等人持刀威胁张某某,劫得手机1部,随后乘丽丽拦乘的出租车离开现场。

法院一审认为,丽丽犯罪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丽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08年3月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丽丽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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