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1992年4月的王瑞(化名)系云南马龙县纳章镇某村高中在校学生。平时喜欢上网玩游戏,曾多次向同学借钱。2007年4月6日凌晨1时许,他携带一把水果刀,从村中尹老汉家小卖部房顶揭瓦进入屋内偷窃,被尹老汉的老伴发现了。
他心慌意乱,想到这下可完了,学校肯定会开除他,父母也会把他赶出门。
他立刻起了杀心,把事先准备好的刀子掏出,在和老人的抓扯中,王瑞用刀子将年迈的尹老汉老伴刺倒在厨房。正准备逃离现场,恰遇外出归来的尹老汉,丧心病狂的王瑞又用厨房中的菜刀和瓷碗碎片将尹老汉杀害。随后,王瑞翻找出小卖部中的440元现金逃离现场。
经鉴定,尹老汉系面部、颈部非典型性锐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尹老汉的老伴系上腔静脉锐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07年11月19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瑞有期徒刑14年,同时判决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