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获刑12年山东烟台芝罘区18岁女青年吴某曾是李某的女朋友,后来吴、李两人之间磕磕碰碰的事儿不断,吴某就离开李某,跟不满18周岁的张某又谈起了恋爱,对吴某痴心不改的李某于是跟张某势不两立,两人俨然成了仇人。
2007年10月,在芝罘区一个公交站点旁,李某偶然碰到了正卿卿我我的吴、0c603d6448b15adddc6abc6c2db17320张二人,妒火攻心的李某当即上前去拉扯吴某,让她回到自己身边。一旁的张某紧紧抓住女友不放手,张、李二人因此厮打起来,恼羞成怒的张某从腰后抽出一把长20多厘米的刀向李某左侧腰部捅去,后又在李某的头部和胸腹部连砍数刀,使李某当场昏死在地。看见从李某身上喷涌出来的鲜血,张某这才害怕了,哆嗦着掏出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一边的吴某见状也吓坏了,赶紧上前用手捂住李某的伤口。李某被送到医院后,因心脏破裂当日就不治身亡。案发后第二天,后怕不已的张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8年烟台芝罘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