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二中李明(化名)上初中时,就一直对老师的严加管教心存不满。
读高中后,对班主任郝旭东的管理方法更是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在李明的宿舍里,警方从他的枕头下发现写着“死亡笔记”的笔记本。李明说他不想活了,因为自己活得很没意义52ac782b4ff67ffc8af01a4a2113e53f,就像“活死人”。陈述了为什么自己活得没有意思,自称“差生、坏学生,一块臭肉坏了一锅汤”。控诉“老师毁了他”,没有人关心他,他恨父母、学校和社会。他要报复和发泄,要“杀老师”,对于选择这条“不归路”,他并不后悔。
2008年10月4日晚自习时,李明将事先准备好的弹簧刀放在书包内带到教室。
当郝旭东走到其座位旁边时,李明突然站起来,从书包里取出弹簧刀向郝旭东猛刺一刀,郝旭东急忙往教室门口跑,李明追到讲台附近并摁住郝旭东又连捅数刀,致郝旭东失血性休克死亡。
2009年1月,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学生弑师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明之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郝海子夫妇(被害人父母)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3499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