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刺杀前男友致死案,两名未成年人获刑山西太原某中学学生史某很早就开始谈恋爱,而且经常变换男友。面对他人的意见,她不仅不收敛,而且反以为这是有能耐的表现。史某的新男友怀疑她与前男友还有联系,这让她很恼火。为向新男友证明自己感情“专一”,史某决定让新男友当场看到自己与前男友决裂的情景。
2007年4月15日,史某打电话把前男友王某约到了汾河公园,其现在的男友李某就躲在附近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人谈了好长时间,一直等候在附近的李某过去催他们,正看到两人在争吵。王某当着李某的面说了一些讨厌史某的话,致使史某感到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两人发生争执中,李某也与王某厮打起来。史某拿出小刀刺向王的腹部、背部。王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15年,李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