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7岁的少年王勇(化名)受到母亲和外婆的责骂后,一怒之下杀死了她们。
2004年11月23日晚,王勇半夜起来,来到母亲睡觉的房间,用哑铃和水果刀先后将熟睡中的母亲和外婆杀害。他将两具尸体藏在床下,若无其事地继续回屋睡觉。此后,他在家中和两具尸体生活了一个月,直到事情败露。
据法院调查,王勇因父母离异,从小在家里得不到正常的关爱,有时还受到亲人的打骂。他不敢将对母亲和外婆的不满发泄出来,只有把所有的苦闷写进文章宣泄。当有一天他母亲和外婆把他用7个月心血创作的10万字文稿当废纸卖掉,并连续辱骂他时,他感到他的感情和自尊被粗暴地伤害了。终于导致了这场家庭悲剧的发生。
2005年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勇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