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15 在校学武少年,强奸少女入狱-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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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纪实15 在校学武少年,强奸少女入狱

小强(化名),15岁,男,1989年2月6日出生,家住宁夏西吉县,2014年10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犯罪事实

2004年3月的一天,小强像往常一样,与一起打架、抢劫的朋友在出租房里赌博、喝酒。酒过三巡,一个朋友说:“这几次打架、抢劫,小强立了大功,不愧是学过武术的,哥儿们以后还在一起混,不如叫娱乐城的小姐来和小强玩玩。”后来小姐来了,但到玩闹结束时,他们都没有人给小姐付钱,双方发生口角。不久,那位小姐带来了被朋友称为“鸡头”的中年妇女和几个男的过来要钱,小强和几个朋友硬是不给,那几人便把小强和几个朋友给抢劫了。小强和几个朋友报了案,那些人都跑了。一贯横行霸道的小强一伙哪里受得了这份窝囊气,小强和几个朋友不罢休,一直在银川打听小姐的去向。过了半年,那个小姐又回到了银川。小强一伙找到她后,暴打了一顿后将其轮奸。事后,几个人又决定把小姐带到朋友哥哥在泾源开的歌厅强迫卖淫,没想到在去往泾源的车上就被警察给抓住了。

成长经厉

小强出3PZK36Vao44pvhAjyrdsLEzb77GVPrSQh2JKh+ltFgE=生于四川,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小时随爷爷、奶奶一起长大。记忆中做生意的爷爷、奶奶脾气很暴躁,两人常为小事打架,有时打得很重。春节过节,父母回到家,家里似乎更是鸡犬不宁。在同村人看来,爷爷、爸爸没人敢惹。小强在小学时常喜欢搞恶作剧,吐口水到同学脸上,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经常和同学打架,趁女老师不注意,掀女老师的裙摆。有时还虐待小动物,一次发脾气把自己养的小狗腿给摔骨折了,小狗腿摔骨折后,总是汪汪叫,小强便将狗一脚踢到了山坡底下。在学校与同学打架后,爷爷会到学校教训同学,有时会与班主任、校长吵,爷爷在小强的心目中似乎也是一种骄傲。有了爷爷的保护,小强在学校打架似乎已是家常便饭了。后来,上到四年级就被开除了。

辍学后,小强随父母来到银川找事做。父母认为小强年龄尚小,到社会上不好混,还不如到武术学校学点文化和本领。小强上的武术学校是封闭式的管理,“勇武好斗”的小强在学校里出尽了风头。学校难以管理,小强被转到了另一所半封FJlqPlmOR+zz5sJVSs/qX/tx9bbnClOo5XHivg+5UAw=闭式管理的武术学校。上学期间,小强认识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参与打架、抢劫。

小强说本来以前就能打,后来在武术学校学了武术,打架、抢劫就更是得心应手了。他吹嘘说自己是他们打架、抢劫小群体的“顶梁柱”,小伙伴都听他的。这一次却走歪了路。

忏悔之声

如果问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犯罪,可能与家庭环境有关。从小父母不在身边,我随爷爷、奶奶长大,家人和亲戚的脾气都很暴躁,邻里之间常为一些琐事动不动就争吵、打架,在我们村里,爷爷、爸爸是没人敢惹的。不良的家庭环境影响,使我从小就变得骄横,习惯了耀武扬威,横行霸道。记得有一次和同学打架,爷爷不仅没有指责我,反而跑到学校找老师、同学理论,这无形中助长了我的威风。我自己所在的家族在当地人眼里看来好像就是另类。因为自己爱打架,上到四年级就被学校开除了。之后,经常与社会上的小混混在一起,习惯了进酒吧、到娱乐场所找小姐的生活方式。在武术学校的学习,让我打架变得更威风,有一种快感。但是,最后还是把自己送上了犯罪的道路。现在才明白人是需要道德法律约束的,只有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尊重,获得骄傲感和自豪感。

纪实点评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这句话非常正确,充分说明了家庭就是青少年成长中的第一所学校。小强就是在爷爷、爸爸的不良影响下,形成了畸形的思想性格,走上了犯罪之路。从小强的家庭背景及成长环境来看,小强的个性发展是有问题的。爷爷、爸爸在当地爱惹事,小强的个性特点有一定的遗传因素及家庭环境的影响。在早年阶段出现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时,不仅未能得到及时制止,且又被进一步强化了。武术学校的学武生涯又进一步助长了小强的自负。与打架、抢劫、生活方式混乱的同龄人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是其必然。类似小强这样的情况和其他许多案例充分证明了家庭环境及家庭教育的不良对孩子健康成长产生的消极影响。

因此,家长要想让子女成龙成凤,首先要完善自我。家长没有做出好的榜样,子女也难以顺利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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