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1 未成年人投毒,杀人未遂被判刑-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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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案例51 未成年人投毒,杀人未遂被判刑

15岁的伍军,家住重庆市涪陵区。伍军邻家是开小商店的汪国、汪妻刘惠,儿子汪林比伍军小一岁。4年前的一天,伍军在放学路上,与近邻汪林发生纠纷,逞强的伍军动手打了汪林。汪林的母亲刘惠得知儿子被伍军打了,气势汹汹地将伍军臭骂了一顿,还将此事告诉了伍军的父亲,伍军挨了父亲几耳光。伍军对刘惠耿耿于怀,发誓要报复她,滋生了投毒杀死刘惠的罪恶念头。

20hlGtLVByJzU27lOm6VVb7A==03年5月6日,伍军发现近几天汪家只有刘惠在家。觉得报复她的时机到了,便把窃取的“毒鼠强”揣进裤包,壮着胆子来到汪家门前。此时刘惠上坡劳动不在家,伍军便悄悄地进了灶房屋,摸出“毒鼠强”毒药倒入剩饭里,仓皇逃离。

刘惠在承包地里干完活回家路上,见伍军从自家灶房屋里出来,也没在意。

刘惠进屋后发现,锅盖放在灶上,剩饭面上有白色粉末。她警惕地用筷子挑了几粒剩饭用嘴尝了尝,觉得口千舌燥,急忙吐了。刘惠觉得不对劲,盛了一碗剩饭给猪吃,猪吃后,须臾,口吐白色泡沫,倒在地上。刘惠怀疑是伍军干的,并向派出所报了案。

2003年11月25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伍军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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