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游(化名),男,15岁,1992年月出生,家住灵武市。2007年11月因非法拘谨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犯罪事实
2006年12月某一天晚上,李游和他的4个哥儿们在街上游荡。一时兴起,谈到了有关“女人”的话题。李游按捺不住兴奋的情绪,当时就想到他们其中一个人,有一个13岁的女朋友,长得很漂亮,提出找她来陪哥几个玩玩。那个人打电话给女友说:“晚上我和我几个哥儿们,在某某酒吧里聚聚,想找上你一起去,你也来吧。”随后那人的女友就到了。他们几个很快就把她灌醉了。其中一个人说:“把你女友交给我们玩玩吧?”他的哥儿们当时心里不愿意,但也没有办法只好答应。
不久李游和余下的三人(一个17岁,一个15岁,另外一个14岁)去开了一间宾馆房间。他们三人就当着那个女孩的男朋友的面,对她实施了轮奸。事发后,女孩的家人发现她的情绪和行为异常,经询问得到被轮奸的实情后,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这个犯罪团伙的人全部被抓获。
成长经历
在李游年少无知的背后,隐藏着一段不愉快的家庭背景。李游从小因为父母不和,谁也不愿带他,无奈之下就被送到爷爷奶奶家寄养。8岁才回到自己家,母亲在当地开了一家非常有名的服装店,父亲开运输车常年在外,家里的确挺富有。但父母常常会为一些芝麻大小的事而吵架,家中一直是冷冰冰的,爸爸从小就对他冷若冰霜,因此他恨他的爸爸。他一直存在着很强的失落感和好胜心,容易为了一点小事而发怒,有段时间和妈妈吵架后,一直不回家,在外漂泊流浪。12岁那一年,他的父母离异了。在那段时间里,李游一直在外游荡,学也上不下去了,学校勒令他退学。他每天出没于一些娱乐性场所,尤其是网吧。他也学会了吸烟,结识了一些与他一同犯罪的哥儿们朋友,在网吧里一呆就是六七个小时,浏览的全是一些有关色情和暴力的网页。在上初二时,就交了女朋友,还发生过性关系。然而,这全是来自于他的压抑的心理和好奇心,在这期间,他和那几个后来一起实施犯罪的朋友,在四处流浪,一步一步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忏悔之声
想到我的犯罪经历,后悔莫及。本该是学习的大好年华,我却没有把握住自己,读不进去书,觉得在学校不自由,学校的老师看不起学习成绩差的孩子。无论在家里还在学校,我都感到自己是个多余的人。我喜欢去网吧里消遣,不知不觉我就痴迷上了网络。我整天出入娱乐性场所,心里还很兴奋。有时,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想到,我以后怎么办,我就这么一辈子混下去吗?我失去了判断是非的能力。
由于受不良信息的侵害和出于好奇心,我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我对那个女孩做了极其残忍的事,给她和她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现在真的好后悔,希望她能原谅我。我希望自己出去以后,家人能接受我,我恐惧无家可归,到处流浪的日子。我能正正当当地找一份工作,我甚至还有想当老板的念头。我希望自己能在狱中多学点知识,不会再因为没受到教育而走上不归路。真后悔当时的年少无知!同时我也想问问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您既然生了他(她),就应尽到培养和教育他(她)的责任,不然干吗要生下他(她)。
纪实点评
父母的不和及婚变使整个家庭的气氛完全改变,这种改变必然破坏了孩子对家的整体感觉,使他感觉到这个家已经不是一个家的样子,无幸福感,而且对家产生了陌生感和不安全感。在这个似家非家的矛盾体验中,孩子呆在家里就会有种莫名的空虚、悲凉与恐慌,于是总想离家出走。因此,离异家庭的子女往往都有游荡的现象。该现象实质上是他们内心不安、痛苦、仿徨的特殊表现形式。再加上被爷爷奶奶宠爱,一直娇生惯养,导致自制力差。
必须强调的是,李游的犯罪与他结交的几个不良少年的教唆有着很大的关系。
正是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他陷入了乌烟瘴气的生活方式当中,并很快成为犯罪团伙中的一员。调查统计显示,三人以上团伙犯罪近几年来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有关部门应当将打击和防治团伙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