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8 一句话不合两少年互殴致死一人-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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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案例68 一句话不合两少年互殴致死一人

一人判刑10年2003年的端午节晚上,福建漳州的郭某在市区胜利东路一广场草坪上闲坐时,见被害人柯某喝酒喝得步履蹒跚,便对他说:“不会喝酒,喝那么多干什么。”柯某怒道:“我喝酒关你屁事。”继而两人互殴起来,柯某拿出一把水果刀捅了郭某一刀,郭某逃离,到医院治伤。

2004年6月25日晚,郭某在市区九龙公园北门口遇见柯某,见柯某手中拿着刀。为了防对方一手,他花5元钱买了一把水果刀,而后到新华东路一网吧上网,凑巧的是柯某等人也到该网吧上网Ntbm6AAoE2g+RxsRKsDeJQ==。真是冤家路窄,两仇人相见,气不打一处来,结果在网吧门口各持刀子又殴打起来。造成双方多处被锐器创伤流血,郭某打电话报警。经法医鉴定:郭某肝破裂,属重伤;而柯某出血性休克死亡。

2005年4月11日,被告人郭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原告家属9.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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