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某是江苏徐州某茶馆的老板。他需急招几名服务员,在前来应聘的几个女孩子中,他见到了年仅17岁的小幽。在试用期间,小幽的勤快与好学,也让佟某觉得当初没有看错人,决定好好培养这个有灵气的女孩子。
2006年7月的一天,佟某把小幽喊过来,问她:“你想不想学茶道?”小幽依然和刚来时一样,顺从地点点头。小幽学得很认真,很快就出师了,随后便独挑大梁,在公共场合进行表演。可是,突然有一夭小幽“失踪”了。
小幽“失踪”前几个小时,佟某和几个朋友回到茶馆。茶馆快打烊了,因此顾客很少,只见小幽还在忙里忙外。佟某和往常一样,把手机、钥匙放在吧台的空格上,就去和朋友聊天了。当佟某送朋友出门回来后,去吧台找手机,这才发现手机不见了。佟某用固定电话打过去,手机已经关机。佟某正想问问小幽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进出茶馆的时候,却怎么都找不到小幽的人影了。
佟某跑到楼上的卧室,一下子惊呆了。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放在床头柜里的金手镯、金项链、金耳环、白金项链等首饰全不见了。佟某赶紧到派出所报了案。
他开始有不祥的预感:难道是小幽拿了手机和这些首饰跑了?
佟某的预感成了事实。小幽还是因犯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法官面前,小幽承认了她盗窃的事实。对佟某,小幽充满了愧疚。
佟某被盗的金饰价值4万余元,手机价值2000元。案发后,追回的大部分赃款、赃物发还给了佟某。小幽的母亲也赔偿了佟某1.7万余元。
2007年3月徐州某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幽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