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年满16岁的小陈从江苏老家来上海打工,在普陀区一建筑工地工作。他在半个月内连续3次入室盗窃、3次潜入某学校教师宿舍实施盗窃,后鉴于未成年人和自首情节被判拘役5个月。
10月28日,刚刑满的小陈竟然毫无悔改之意,此后又在短短的10天内将罪恶之手伸向多个新建居民小区的住户,疯狂入室盗窃近十起,致十多户被害人共计损失6000余元。
原来,在小陈被判拘役时与父亲有个约定,待其刑满时,父亲会来接他回家。
然而在小陈出狱当日却未见父亲身影,失望且固执的小陈就此认为,父亲和家庭都放弃了他。之后既不归家也不与亲人联系,开始自暴自弃,失望愤怒之余,很快地又开始入室盗窃,再次陷入犯罪的深渊。
2007年8月普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