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亮(化名),男,18岁,大学生。1986年5月出生在宁夏西吉县的一个农民家里,2005年4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犯罪事实
2004年9月,刚刚考上大学的李亮,置身新的校园、新的环境、新的生活,他兴奋不已。一天傍晚,他约了四个同学吃饭。在一家小饭馆,几个同学谈笑着,一边吃菜一边喝啤酒。不一会儿,他们就喝了十瓶啤酒。有两个高中学生在另一张饭桌上吃牛肉拉面,其中一位高中生随意扔了半截烟头,不巧正好掉到李亮同伴的鞋上。这位大学生顿时恼羞成怒,随手把烟头捡起来又扔回到中学生的饭桌上。双方争执起来,谁也不让谁,你一句我一句,声音越吵越大。李亮脑子一热,只想着大学生怎么也不能输给中学生,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愤怒地冲了过去,拿起一个空啤酒瓶,对准其中一个中学生后脑勺猛砸下去,中学生倒地后,鲜红的血流向地面,再也没站起来。饭店的老板报了案。他做梦也没想到,是他亲手把这个中学生打死了。锃亮的手铐紧紧禁锢了李亮的双手,就是这双还很稚嫩的手断送了一个年轻的生命。
成长经历
李亮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里,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他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家里生活并不富裕,全靠种庄稼过日子。因为家里就他一个男孩,家人对他比较偏爱。父母对他百依百顺,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父亲话很少,性格很暴躁,没什么文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在学习上对他要求很严格。因为学习,他没少挨父亲的揍。轻则扇他耳光,重则拳打脚踢,他还挨过擀面杖打,他感到父亲像法西斯暴徒。
从上小学开始,他就让父母不省心。他经常和同学打架,自己也挨过不少打。
因为打架,自己的胸肋骨折过两根,脸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是经常的事。有一次,一个高年级同学把他揍了个“熊猫眼”,鼻梁骨都被打折了,鼻子流了很多血,当寸母亲吓的晕过去了。他不管受多大的委屈,自己回到家里从不说。打架斗殴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经常一天要接受双重批判,在学校受老师批评,到家后受父亲训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和父母沟通也越来越少,母亲在家里没什么地位,他感到母亲太絮叨,他认为父母没知识,教育不了他,他一直用沉默对付父母的说教。他说,因为他淘气,学校老师不喜欢他,在父母眼里他没有什么优点。
很多的同学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他的童年是在训斥和拳棒中度过的。他的学习成绩还可以,否则挨得打就更多了。高考期间,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离开这个没有温暖和没有文化的农民家庭。可是,刚踏进大学的校门,自以为进了保险箱,可是等待着他的却是漫长的7年牢狱生活。
李亮做梦也没有想到,昨天还在学校和许多同学一起朗朗读书的大学生,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令人憎恨的千古罪人——杀人犯。他呆了,他傻了,他悔恨终身。
忏悔之声
我的罪孽深重,悔恨终身。因为我,两个家庭破碎了,我的爸爸、妈妈无脸见人,痛苦不堪,短短时间就苍老了很多。在看守所会VDokI+UtIEbjuRTsf5C39Z92vrtKCfQHl+IcW32cljA=见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花白头发,满脸憔悴的两位老人竞然是我的爸爸妈妈。姐姐扶着妈妈,妈妈为我哭瞎了眼睛。忏悔的泪水不知不觉掉了下来,爸爸妈妈更是泪流不止。但使我最痛心的是,被害者的妈妈因为失去了独生儿子,突然变得疯疯癫癫,时哭时笑,怎么也接受不了儿子的死是真的,拉着我的手连声叫着她儿子的名字。我成了被害者一家人的千古罪人。
人总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想到这里,我的心一直在隐隐作痛,我天资聪明,学习基础还可以,本来可以有一个好的前途,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的爸、妈都是农民,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用挣来的血汗钱供我上学,可是我却不争气,不但没有努力拼搏,回报父母,反而不听父母之言,让父母为我操心,我太没良心了。当时发生的“烟头纠纷”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情,当时不去理会,就不会发生悲剧。
我自小爱打架斗殴,哥儿们义气重,我现在深刻体会到在校大学生禁酒的重要性,我就是喝完酒后没有把握住自己,只图一时得意占上风,过分冲动失手犯罪的。我希望和我同龄的学生,吸取这刻骨铭心的教训,别让青春在牢房中度过。
纪实点评
李亮是一名大学生,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他父亲实施的粗暴型家庭教育,滥施家长权威,要子女绝对服从。对子女的缺点、错误不是从思想上教育,在道德品质上疏导,而是简单的“棍棒”教育,造成子女与家庭疏远和感情隔阂,值得我们深思。孩子得不到家庭温暖,家庭教育苍白无力。该同学从小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不爱惜东西,打架,懒惰、自私、蛮横、霸道、任性,缺乏严格的自律,法制观念缺失,是他犯罪的直接原因。他对自身的行为难以把握,加之人生经历以及思想修养的欠缺,因此酗酒后很容易感情冲动,不能自制,不计后果,从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