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化名)是北京顺义的一名中学生。看到很多同学都上网玩,生性好动的他也想经常去玩一玩。但是小明的父母对他管教很严,基本上不给他多的零花钱,更不要说是上网了。小明左思右想,想出了一个自以为高明的主意。
2006年11月14日15时许,北京顺义李遂派出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男孩小明称自己家中被盗,丢失现金3500元。可在勘查中,民警发现,发案现场虽然很凌乱,但是院墙却没有任何攀爬的痕迹,院门大锁也完好无损,民警在现场也未提取到可疑指纹、足迹。在警察耐心的教育下,最后,小明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小明经常和一些朋友到台球厅、网吧玩,欠了同学300多元债,于是想出了偷自己家里钱,继而伪造现场谎称家中被盗的主意。
小明被顺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