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8 少女诈骗老师4万元-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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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案例98 少女诈骗老师4万元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河南洛阳一个17岁的高一女生谢某,谎称自己的父亲是个将军,可以给老师的亲友办上军校指标,骗取老师4万元现金。

谢某家住洛阳市涧西区,父亲给别人打工,母亲无业,全家人就靠父亲出体力劳动赚钱维持生活。谢某家中贫寒,看到别的同学吃的、用的和穿的都比自己好很羡慕。想要个手机,知道家里没有条件,读高一期间,经常到初中赵老师家玩,赵老师一家三口对她都很热情,有时玩得时间晚了就留她吃饭。看到老师一家对自己如此好,她就动了歪脑筋。

一次,在老师家里,谢提到自己的父亲是位中将,能够弄来上军校的名额,想帮帮老师的孩子。当时赵老师有些犹豫,后来考虑机会难得,就同意了。赵老师又说她外甥在辽宁当武警,想让转成士官,她告诉赵老师办上军校和转士官一共需要4万元钱。

在拿到骗得的4万元后,谢对赵老师讲,她头上长了个包,当天晚上她要坐直升飞机去北京找她父亲办上军校的事,同时还要到北京去看自己的病。这一切,都让赵老师一家信以为真。在谢去了所谓北京之后,再也没有和赵老师家人见过面。

赵老师收到的最后一条短信是谢用自己新买的手机以她父亲的名义发出的:“赵老师,孩子在做手术时已经不行了。”幼稚的谢某企图以最终自己的“死亡”来为她的诈骗行为划个句号。

2008年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以涉嫌诈骗罪,判处嫌疑人谢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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