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9 少年为好玩造枪触犯刑法-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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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案例99 少年为好玩造枪触犯刑法

河南开封市的少年张某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动手能力却很强。空闲的时候他经常搞一些小制作。书报上的制作材料他看过以后,就可以照着样子做出,周围的人都夸他今后一定会有出息。2006年10月的一天,他在看到一个军事杂志后,想制作一支枪来玩。

11月份,张某同他人一起用购得的钢管做成枪管,用自行车的钢珠和鞭炮中的火药做成子弹,造了一支火药枪。该火药枪制成后存放于张某家中。他在市郊的空地上曾试放过几枪。后来他偶尔拿出来向来人显示一下。因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搜到。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确定为枪支。

2007年8月鼓楼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制作和持有枪支罪从轻判处未成年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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