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化名),男,17岁,1988年10月生于银川市,2006年7月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犯罪事实
2005年12月,谢某提议绑架某中学学生邱某(女,16岁)以勒索赎金,得到唐某等人的同意。12月17日早晨7时许,谢某、唐某来到邱某家的楼下等候。见邱某从家中出来,唐某以谈事为由,强行将邱某拖上出租车,将其带至出租房中。当日下午4时许,谢某给邱某家打电话,对邱的父母提出,邱某在其手中,让他们用5万元来赎人。12月18日下午4时许,谢某给邱家打电话,问邱的父亲赎金准备好了没有。邱父说只准备了3万元,谢某让其将赎金装在一个红色塑料袋中,次日上午10时到某某剧场的门前等候。12月19日上午10时许,谢某、唐某等四人按约定来到剧场,看见邱父后,谢某见附近的人很多,怀疑是警察,谢某用公用电话给邱父打电话,让其从某剧场走到火车站等候。谢某等四人一同乘公共汽车到火车站,谢某给邱父打电话责问其为什么带警察,并指令其在火车站交赎金,同时安排唐某到租赁房内转移人质。当谢某、唐某等四人在约定的地点准备收取赎金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
成长经历
谢某自小因父母在外地打工,随外祖父母生活。外祖父母对他非常好,谢某非常开心,学习成绩也很好。然而2005年6月当他小学毕业时,外祖母去世了,他转至银川市兴泾镇上初中。因长时间没有与父母在一起生活,与父母关系很淡。父母对其成长问的很少,态度非常粗暴。家庭条件差,家人经常因经济拮据争吵。谢某从小就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在这里他的知心朋友更少,与老师的相处也不融洽。
他很反感眼前的一切,导致行为上对老师和同学的攻击性比较强。有一次,谢某早晨迟到,被老师发现后批评,但谢某拒不承认,并顶撞老师,即使班主任、家长作思想工作也不肯低头。因其性格孤僻、心灵压抑所导致的逆反心理非常严重,由此造成了他听不进批评,本能的敌意,为一点小事而情不自禁发脾气,最后发展为冲突、顶撞甚至产生攻击的偏激行为。
由于无法安心学习,他的成绩一落千丈,终于不顾母亲、兄长的劝说,离开了学校。辍学后,在街上他结识了唐某等人。唐某与社会上一些人来往密切,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谢某与他整天在街上胡混。无节制的花费,使谢某对金钱的欲望日渐扩大,终于导致了严重的犯罪行为。
忏MXYwq0/rBKM1h6HBDnsxKA==悔之声
在高墙铁窗内,我痛哭流泪,我恨自己,恨那些在社会上鬼混的孩子,我是跟他们学坏的。我这样的年龄,正是学知识、练本领的美好时期,我却因年幼无知,不约束自己,不辨别是非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想回到学校读书,想回到家乡的田野绿地吸一口新鲜空气,可什么都晚了,等待我的将是铁窗内的漫漫岁月。
我已经服刑1年多了。现在想想,我好后悔,真不该误入歧途,如果当初我好好学习,不和品行不好的学生在一块瞎混,也就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尤其是在懵懂少年的时期,我们随时都可能犯错误和走错路,无论社会、家庭、学校都应当为我们的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我自己不懂事,没能选择好的道路。等出去以后,我一定要规划好将来的生活。我想将来出狱后像管教干部们说的那样,先找份工作,安排好自己的生活,踏踏实实做人。
纪实点评
谢某从小缺少父母的抚爱,家人不和、外祖母去世,使家庭失去了温暖,以至于他心情压抑,逆反心理加强,经常出现偏激的行为。在学校不尊重师长,不团结同学,过早辍学。走上社会后,交友不当,物欲膨胀。由此可见,营造温暖、和谐、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环境,对少年健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正确的家庭教育是少年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父母要了解子女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变化,要有与子女“交朋友”的意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学习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鼓励和引导,要鼓励、交谈、权威、限制并施,及时制止越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