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化名),男,16岁,1989年出生,家住石嘴山市,学历为中专。2005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犯罪事实
2005年3月的一天早晨,李真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酒吧,李真在这个酒吧里当服务生。酒吧里,晚上客人走得很晚,打扫卫生这样的活就只能在早晨没有客人的时候进行。按惯例,李真负责前台的卫生。他打开抽屉,往常这里应该什么都没有,可今天却有一沓钱在里面。他的两眼立刻放出光来,惊喜的心也狂跳起来。他看看四周,一个人都没有,钱在那里诱惑着他,他突然有了一种要把它据为己有的冲动。周围静得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最终,李真把钱装进兜里,飞快地走出酒吧。几天后,警察经过排查,最终将其抓获。
成长经历
在学校里,李真一直是一个让老师头疼的孩子。从小李真就坐不住,老师要求上课要坐得端正,别的同学基本都能做到,只有他一分钟都不能安稳。要么和同桌说话,要么揪前面同学的辫子,要么左右摇晃。为了约束李真,老师让他坐到自己的眼皮底下,或经常罚他站在讲桌旁,这些办法都不管用。后来老师实在没有办法,就让李真坐到最后一排,只要他不影响其他同学,就放任不管。这时的李真成了一无是处坏学生的代名词,是老师反面教育的对象。
李真还喜欢打架。在幼儿园的时候,和小朋友有了矛盾就习惯用拳头表达自己的愤怒,上了学还是依然如故。每次打了架,回家就会被他爸爸揍一顿。慢慢地,在外面打了架,李真就不回家,四处游荡。有几次,他将别人打得比较严重,进了派出所,由于他年龄小,只能家长赔钱、道歉了事,对他这种过错行为的改变没有任何的效果。2003年在网吧和他人产生冲突,一怒之下将网吧砸了,被拘留了15天。短期的监禁生活,并没有让他警觉。好在李真不偷、不抢,妈妈常用这一点来安慰自己。
上初中后,李真对学习越来越没有兴趣,开始上网吧、谈女朋友。他的花销越来越大,妈妈害怕他去偷,再增加其他的毛病,就悄悄给钱。
李真上了中专之后,他开始认识一帮“混社会的人”。他们的年龄很小,按规定不能进入酒吧、迪厅、网吧,但是,在当地,这些地方只要给钱,根本没有人管你D5KOU7lw3YZElqHYpp2weUQkB5KvntrKm8wht7tG4Ew=的年龄。在这种环境中,他的是非观念、生活方式发生变化。特别是到酒吧打工后,来的很多是有钱人,他开始向往有钱人的生活。虽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去挣更多的钱,但对钱的渴望在不知不觉中日益增长。他身边的同伴,大部分是靠偷、抢来满足自己对奢华生活的需求。李真知道这是犯法的事情,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妈妈都会满足自己的需求,他从来没有刻意想到用偷盗的方式去满足自己对金钱的渴望。
忏悔之声
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我贪婪的结果。那一刻,道德、良知、法律在我的意识中荡然无存,有的只是侥幸和膨胀的私欲。回想我成长的经历,从小我就不爱学习,经常和同学打架。上了中专以后,更是不好好学习,开始和一帮“混社会的人”成天上网吧,找对象,打架斗殴。不停地惹是生非,连老师、父母都头疼,没法管教我。曾经的15天监禁生活,也没有让我醒悟,而是不以为然。在我的潜意识中,不遵守学校纪律、不遵守社会公德、打架斗殴都是小事,然而就是这些小事让我越走越远,最终使我陷入犯罪的深渊。我要奉劝那些有着和我一样经历的年轻人,只要你没有积极的生活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念,无论事情有多偶然,犯罪都只是时间问题。同时,也要规劝和我一样法制观念淡薄,心存侥幸的同龄人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
纪实点评
李真是一个有多种行为问题的孩子。有很多像他一样有品行障碍的孩子,家长、学校和社会要么是束手无策,要么是放任不管。而且我国单纯的、从轻化的未成年人处罚制度,使得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设立未成年人专用刑罚,引入犯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治。我们习惯地认为预防犯罪只是家庭的责任,对于社会和学校没有操作性很强的法律规定,是一种“谁都管、谁也管不深”的现象。
李真的最重要的犯罪因素就是法制观念相当薄弱。正如文中表述的那样,他从小到大一直闯祸,信奉暴力的力量,老师家长都管不住他。可以说,这是一个眼里没有规矩和制约的人。从小就应当对孩子进行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不能等到其行为失控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