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37 法盲少年,介绍卖淫触法网-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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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纪实37 法盲少年,介绍卖淫触法网

杨光(化名),男,17岁,1991年出生,回族,家住宁夏某县农村。2008年6月因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犯罪事实

2007年年底的一天,杨光的一个朋友与他联系说:“有一女孩想去卖淫,你的人缘广,就给介绍个去处!”他起初并不情愿,不想卷入这种事情中,但是朋友再三劝说他,叫他帮个忙。碍于朋友之间的情面,他就给认识的旅社老板打了电话,告诉他这个女孩的事,老板也同意了。说好了地方后,由朋友带去,此后便杳无音信。几天后,朋友给了他1500元钱,看到钱数不少,他也不好推辞就拿了。一个月后,女孩家里人找不到女儿,便向警方寻求帮助。最后警方找到了卖淫的女孩,女孩带警察找到杨光的住处将其抓获。这时,他才知道,朋友骗了他,说女孩出来家里知道,其实是朋友把她拐跑并强迫她到娱乐场所卖淫的。此时,杨光所谓的朋友早已逃之夭夭。

成长经历

杨光的父亲是一名教师,母亲是一名家庭主妇,家中有两个孩子,姐姐在上大学,家庭和睦。他的童年过的很愉快,日常生活的琐事全由母亲代做,家人对他呵护备至。上初一时就因为读不进去书而放弃学业。辍学后的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更谈不上理想及奋斗。他喜欢玩电脑,电脑游戏让他迷恋,为此常常夜不归宿,吃睡都在网吧,最长一次9天9夜没回家,玩的都是暴力游戏和色情游戏。

母亲没有生育能力,杨光和姐姐都是抱养的,但他们对他很好。有一次他和同班同学打架,父亲教训他时,他和父亲顶嘴,父亲无奈地告诉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实情。杨光无法承受这个事实,在家总觉得是外人,于是14岁时就离开了家,开始了逃避家庭的流浪生活。渐渐地迷上了网恋,他的女友是个18岁的坐台小姐,刚见面后就发生过性关系。女友常给他些精神上的安慰,让他感到很温暖,所以对这份感情很认真。最后在得知她吸食毒品之后,仍和她在一起生活。杨光想到养父母亲养育了他多年,对他也很好,所以他只想尽自己的力量改善经济条件,来报答他们。

在金钱严重短缺和对财富的强烈欲望的共同驱使下,他走上了这条错路。

忏悔之声

当我得知我是父母领养的孩子时,我的心里非常痛苦,我认为我是世界上最可怜11Ly/tmXlEB9F4GvApFDvgTQyOu7RooVBY6jLiYNDNU=的孩子。我恨我的亲生父母无情地抛弃了我。我时常告诫自己,不可以相信任何人。一时冲动我就离开了养育我多年的父母,我想自己养活自己,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离开家后,我十分迷茫,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很想找个人倾诉内心的痛苦,指导我应该怎么做。可是,我周围没有人帮助我。我兜里没有钱,没有任何经济保障,我只能整天沉迷于电脑游戏中,什么是错误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道德、理想,全部都抛在大脑外了。我感到孤独、寂寞和恐惧,经常想,我不该离开现在的家,虽然我的父母不是我的亲生父母,但是他们毕竟含辛茹苦地把我拉扯大,我应该懂得感恩,长大后应该去报答他们。就因为我不明是非,不懂好坏,小小年纪就辍学在外流浪、鬼混,才使我不知不觉地走上犯罪的道路。我现在后悔已为时过晚,只能耐心地在这里接受改造,希望早日出去报答养育我的父母。

纪实点评

杨光知道介绍卖淫不对,既然不同意,也不愿意,但最后还是付诸了介绍行为,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的犯罪,反映了少年普遍存在的两个问题:法律意识淡薄和盲目讲义气。杨光知道某些行为属于犯罪,并会被严惩,但他还是要去从事犯罪行为。如果他们能消除盲目讲义气这一点,讲究原则和理智,就会远离犯罪。

另外,当杨光长大不听话时,父亲却告诉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实情,他无法承受这个现实。在最需要亲情支持时,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和无助,从而开始了逃避家庭的流浪生活方式,使他脱离了家庭和学校的教育。这一切为他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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