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非(化名),男,17岁,1985年10出生,家住吴忠市,2002年因多次勒索和抢劫,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犯罪事实
1999年,李非在上初二时开始了第一次抢劫,抢劫的对象是小学生。经常在放学后,堵住看似有钱且比他小的学生索要钱财,并威胁说:“明天不带钱给我,我就给你颜色看看!”在这样的恐吓下,前后有十几名学生都很顺从地带钱给他。
若是碰到一位不怎么听话的学生,不仅掏光他口袋里所有的钱,还要狠狠地揍他一顿。在屡屡抢劫成功后,他觉得自己非常“威风”。
一天,有一名学生没能及时拿钱给他,他当即就对那名学生进行了拳打脚踢,这一幕正好被路过的学校老师看到,结果被老师当场抓住。在送往教务处途中,由于害怕他越墙而逃。就这样,他也从此结束了自己的学习生涯。
辍学之后,他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与他们一同抢劫过出租车,并殴打司机致重伤。被抓后,由于不是主犯又是初次犯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缓刑期间,由于缺钱他又伙同6名“兄弟”一起,竟盗窃他同伙“兄弟”自家的保险箱,偷了2500元现金及大量的有价证券和金银首饰。最终事情暴露,他们都被送进了监狱。
成长经历
李非的家庭很和睦,有一个哥哥,自己是超生的。由于怕父母单位发现,刚出生就被偷偷地送往姑妈家寄养。姑妈对他很好,但她工作很忙,李非两岁后又不得已被送到奶奶家寄养。直到6岁,才以亲戚家孩子的身份回到了父母身边。父母因此很歉疚,只希望他平平安安健康成长,对他也没有太高的要求,而且经常给他零花钱,对他很是疼爱,因此他也没有同龄人的压力。在他16岁前,没做过家务,就连内衣和袜子都没有洗过。他从小就不喜欢上学,所以成绩很差,经常得不到老师的认可与鼓励,但爱好体育,多次受到朋友的推崇,他感到很满足。辍学后,他喜欢吸烟,经常出没于游戏厅、网吧、台球室、歌厅和酒吧,结识了一些狐朋狗友。
这些朋友同样推崇他,并尊他为老大。由于经常出没于娱乐场所,需要花很多钱,经常向家里要钱又不好意思,而且作为别人的老大他也不能老向家里要钱,太没面子。可是要去这些地方,不能没有钱,自己又没有什么正当职业,也没有来钱的门路。于是,就产生了抢劫、盗窃的念头,最终使他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忏悔之声
这原本不是我想要的生活,然而年少无知,最终让我走进了高高的围墙。我很后悔,当时没有珍惜在学校读书学习长知识的时光,使自己与学习失之交臂,却结交上了那些不上学,整天追求吃喝玩乐、打架斗殴的朋友。我还做上了团伙“老大”的位子,我觉得自己很风光、很气魄、很英雄。那时候,我什么好话也听不进去,什么是丑恶的、什么是善良的、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我也不想搞明白,以至于沦落成今天这个样子。等我醒悟过来时,已为时过晚。我为父母家人丢脸了,他们含辛茹苦把我抚养长大,我的双手却套上了冰冷的手铐。每当我想起父母红肿的双眼,哥哥含泪期盼的眼神,我的心都会滴血、流泪,这对我来说是一个血的教训。我希望学校的老师们不要以学习成绩来断定一个学生的优劣,差生也是渴望老师鼓励、关怀与认同的。如今,身处人生忏悔的痛苦之中,我追悔莫及。假如一切能够重来,我一定会做一个好学生的!
纪实点评
李非在家里因被溺爱而得到了太多的满足和尊重,在学校因成绩不好而根本得不到满足和尊重。这种反差必然导致其厌学并想在家庭外寻求新的得到满足和尊重的途径。在学校第一次抢劫的成功和屡屡抢劫的成功,使他获得了这种满足和尊重。辍学后,他在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中受到推崇,再次在心理上获得了满足和尊重。他必然在这些不三不四的人中重复他的抢劫行为,否则就会失去那些满足和尊重。这样,就导致了他从犯罪再次走向犯罪。
从他的犯罪经历看,家庭的溺爱与放纵、学校的重智育轻德育,很容易导致一些学生满足与尊重的需要失衡,从而使他们去寻求另外的满足与尊重。如果这种寻求是触犯法律的,就会使他们走向犯罪,受到“满足的惩罚”。怎样避免少年犯罪?从他的经历看,我们应根据少年各自的特点,让他们的基本心理需要得到正确的满足,避免其用畸形的方式或犯罪的方式去获得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