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凯(化名),男,16岁,1989年11月出生,家住宁夏永宁县农村,2005年5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犯罪事实
2004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凯凯和刚认识不久的几个孩子疯玩了一天,回到临时租住的房子,想好好睡一觉。凯凯认识这几个孩子没多久,一开始并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是后来才知道他们是靠抢为生的。孩子中年龄比较大的一个“哥哥”说:想骑摩托车带他出去兜兜风,问他去不去。说实在的,来银川好多天了,还真没有认真看看银川的夜景,成天不是网吧就是酒吧,过的说不清是白天还是晚上的日子,黑白都颠倒了。所以一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就欣然接受,跟着那个“哥哥”就去了。来到南门附近,“哥哥”说:看到前面的那个女人了吗?凯凯伸头看到一个单身女人背着包走在前面,想想自己并不认识呀!转眼快到跟前时,“哥哥”说,把包抢过来。他想都没想,伸手一拽,包就到手了。等到那女人反应过来惊呼时,他们已经开着摩托车走远了。凯凯看看拿在手里的包,却不知道怎么办,刚才看景的心情一点都没了。几天过去了,没出什么事,他也就心安了。但不久后,在抢劫一辆出租车时,他们被警察抓获。
成长经历
凯凯2岁时父母离异,父亲把他和母亲赶出了家门,母亲回到娘家,却没有生存之地。在农村,嫁出去的女儿再回来,是不受欢迎的。娘家人一直没好脸色看,姥姥虽然对他们不错,但也只能偷偷为他们做些事。熬到3岁,母亲嫁给了现在的继父,后来又生了妹妹。继父不喜欢他,平日对他爱理不理,从不和他说话。只有母亲会关心一下,但碍于继父,对他也不可能过于亲热。因为凯凯,母亲受了很多气。那时继父不是和母亲吵,就是拿他出气,顺手捞起什么东西都打。勉强上到小学五年级,继父嫌他上学花钱又帮不了家里干活,就是上出来又没办法就业,坚决让他回来,在自己开的饭馆里帮忙,学厨艺。母亲想想儿子上学确实没什么指望,也希望他能有一技之长,将来也好养家糊口,就同意了。
就这样凯凯离开了唯一让他觉得开心的地方。但凯凯还太小,对于十几岁的孩子,学厨艺真的很难。继父本来脾气暴,现在因为学徒都做不好,更是火上浇油,打骂便成了家常便饭。终于有一天,继父因他上菜太慢,又劈头盖脸地打过来,周围人都劝,拉都拉不住,凯凯只好选择了逃离,再也不回这个家了。在街上碰到了一个认识的人,说只要跟他走,加入他们的集体,保证他有吃有喝有住的,再也不用受继父的打骂了。凯凯想想自己过的也不是人过的日子,于是,毅然决然地跟着这位哥哥走了。没有告别,没有依恋,甚至头都没回一下。只是下定决心,等混出个模样,再来见自己的母亲和妹妹。
忏悔之声
我从小生长在一个没有“爱和温暖”的家庭。父母在我2岁那年就离异了,一个破碎的家庭对我幼小的心灵伤害很大。我的继父对我很不好,在我小学五年级那年,他就剥夺了我上学读书的权利。他不让我读书,让我帮他看饭馆,端盘子。我很爱读书,很爱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为了母亲不挨打,我就辍学了。因受不了继父对我的粗暴行为和坏脾气,我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在外我没有依靠,刚开始抢劫时,我知道这不对,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进监狱的。我也不想过这种东躲西藏的鬼日子,可是我不去干,又该怎样生存下去?我面对这个充满诱惑和迷茫的世界,却无处求援。亲爱的同学们,千万不要放弃学业,不能自暴自弃。因为放弃学业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生存的价值。失学和犯罪只有一步之差。一旦你选择了追求吃喝玩乐的生活,你就会陷入犯罪的泥潭,你就会不知不觉毁掉自己的青春年华。
当我们掌握不了自己命运的时候,我们应该及时向成年人求救,我想,总有人会帮助我们的。
纪实点评
凯凯生活在母亲离异又再婚的家庭,继父对他没有丝毫温情而又凶狠异常,他受不了虐待只好出走,最终被犯罪团伙网罗去成为其中一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再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离婚、再婚已成为社会的一大矛盾,暂不论这些离婚再婚的人的生活是否幸福,对于这些未成年孩子来说,他们的幸福又在哪里?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帮助他们不仅是社会的责任,更是父母的责任。
很多有此类问题的家长,一般不会因为一些社会舆论就马上改变自己的做法。
应该由政府设立相关机构,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表彰优秀家庭教育典型,处罚不良表现的家长。使广大家长都提高育人素质,真正重视孩子的生活、学习,优化他们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