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56 一错再错屡抢劫,无知少年毁青春-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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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纪实56 一错再错屡抢劫,无知少年毁青春

吴山(化名),男,17岁,1989年出生,家住银川市。2006年12月6日因犯抢劫罪第四次入狱,刑期13个月。

犯罪事实

2006年9月7日,吴山和平时就混在一起的几个哥儿们经过一番“实地考察”后,锁定了一户居民住宅,这家住着一对年近50的中年夫妇。当天晚上,他们7个人持刀从该居民住宅的阳台窗户闯入室内,“大哥”把刀就架在了那个女的脖子上,逼着男的去拿钱。那男的从钱包拿出了800多元,递了过来,“大哥”似乎还是不太满意,叫吴山翻箱倒柜。不一会儿,手机、手表、一个水晶天鹅等值钱物品都被翻了出来,为了防止受害人报警,他们把夫妇两人用绳子绑了起来,用毛巾堵住了嘴。没想到的是,他们在回住处的路上,就被警察抓获。原来受害人挣脱了绳子,用电话报了案。

成长经历

吴山出生于一个城市郊区的普通家庭里,从小一直和父母、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他的家庭虽不算富裕但是还算和谐,吴山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

在生活上,母亲给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而父亲使用的却是专制的教育方式。这对初中文化的父母对儿子的希望就是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能够出人头地。

在初二的时候,吴山结识了一群社会上的“朋友”,他们都是辍学的学生,大家在一起打游戏,去迪厅、酒吧、合球室。对于什么学校,什么读书、上学早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那时家里一个月给吴山五六十元的零花钱,根本不够玩几次的,几个朋友商量了一下,他决定先“借”别人的钱花花。那时,在学校,几乎没接触到有关法律的知识,对于犯罪、抢劫完全没有概念,以为先“拿”别人的钱用用,算不了什么。第一次成功后,哥几个两三天就挥霍个精光,大大尝到了“甜头”。

于是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终于有一天,他们不再满足于抢学生和行人的钱,因为这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一伙人中的“老大”决定干次大的行动——入室抢劫。

这回大家尝到了更大的甜头,诱惑也就更大了。本来打算干一次收手,可两次、三次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直到案发被抓。

忏悔之声

我想告诉你们,我和许多同龄孩子一样,有自己的理想,想到学校读书学习。

上初二时我犯了错误,进过少年管教所,从那以后,我的人生就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我以前学校和老师不同意我再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学文化,认为一个老鼠害一锅汤。父母为了能让我继续在校读书,托了很多人,一连跑了五个学校,都没有办成。学校和老师不要我,过去的同学都认为我是个坏学生,没有人理我,都不愿意和我来往。所有人见到我就像躲避瘟疫一样。我感到人世间没有人能理解我,没有人问过我需要什么,最让我难过的是,家里人也不管我了。我有家不能回,我知道因为我不争气,妈妈眼睛都快哭瞎了。我惦记着她,多少次晚上我回到家门口,只能躲在家门对面的大树后,远远望着屋子里的灯光下妈妈的身影,9+cg+4RwJIiPIwGsFFZLBnvvMrefNVdkJxtLH+6ps2w=我多么希望妈妈能出来把我能拉回家,我真不想到处流浪了,我想上学……家人已经抛弃了我,只有那帮社会上的朋友收留我。我又被卷入了以前的生活——抢钱,玩乐,再抢钱……结果没过几个月,又回到这里了。

大家认为我愿意去抢劫吗?我没有办法啊!我不是个好孩子,可是我想改邪归正时,没有人能帮助我。归根结底,还是我自己毁了我的青春。我觉得最对不住的就是我的妈妈,我只希望能早点回家,家里人不要再嫌弃我。

纪实点评

吴山是一个因抢劫罪“四进宫”的少年犯。他的犯罪主要还是由于学校教育中重智轻德和忽视法制教育所导致的。

我们对于孩子们的关心已不能只停留在温饱问题层面了,孩子们成长心理也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如果在吴山初二贪玩的那段时间里,家长能够正确引导,学校能够再加强一些法治教育,同学们能再彼此关心帮助,我想就不会有那么多像吴山和他“朋友”们那样在“混”社会的人了!

吴山在反思自己的犯罪原因时说,他在学校几乎没有接触到有关法律的知识。

因此,在他看来,抢劫是拿别人的钱用用,根本算不了什么大问题。这就使我们不得不提出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我区至今已进入“五五”普法时期,而某些学校却对全区的青少年重点普法教育活动消极应付,导致不少青少年因缺乏法制教育而走上犯罪道路,这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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