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化名),男,16岁,1991年10月出生。家住宁夏某县的农村。2006年10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犯罪事实
马三找到了三个同样辍学在家的同学,一起商量到青岛找份工作。他们四人到青岛3天后,就把钱花光了。就在他为没有钱住旅馆发愁时,和他们一起出来的张某提出一个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建议:去抢劫。第一次出手是2005年3月一天晚9时左右。张某领着小兄弟们出门了,他们搭车来到繁华的商业步行街附近寻找猎物。
很快他们就盯上了一位女士,一直尾随到一栋楼的楼道里。张某从后面捂她嘴,马三和其他2个人上前把她摔倒,抢走背包。那次抢来的300元、韩币3000元被他们4人挥霍一空。
回到银川后,很快他们又开始为吃饭、住宿的钱发愁。有了第一次的犯罪经历,马三有些害怕,又一想学校和家都回不去了,再加上那几个同伴劝说,打算硬着头皮再搞点钱就收手去打工。2006年3月7日晚上9点,在银川玉皇阁附近抢劫现金500元;3月14日晚上8点在民族南街抢劫现金360元,手机一部。抢钱过日子完全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这几个年轻人每次都是晚上八九点钟出门,夜里12点回来睡觉。抢来钱后他们就大吃一顿挥霍掉,花光了就再去抢。正当他们得意时,全部落入了法网。
成长经厉
马三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家里几代人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妈妈没上过学,爸爸小学文化程度,一个哥哥患精神病多年,天天在家里傻呆呆地坐着,三个姐姐出嫁了,他算是家里学历最高的人——初中生。家里没有一个挣钱的,家庭生活困难,全靠家中的二亩三分地养活一家人。马三从小就想不通,为什么他是农民的儿子?为什么他家这么穷?大人只告诉他:这是命,认命吧!他上学的学费都是家里人从口粮中积攒起来的。因为家里穷,交学费总不能一次交清。多数同学都穿球鞋,他一直穿着母亲做的布鞋,在学校里他总觉得自己抬不起头来,班里许多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班主任不喜欢他,和他很少说话,对他从来没有微笑过。他很自卑,认为自己在世上是个多余的人。
刚上小学时,他学习还很努力,由于他不会讲普通话,方言很重,一次班主任曾嘲笑他讲话是“南腔北调”,还顺嘴说了一句“中国人连中国话都讲不好”,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以后,只要他一回答课堂问题,就会受到班里同学的大声嘲笑。从那天开始他再没有主动举手回答过老师提问。他对学习提不起精神,在课堂上听不进去老师的讲课,作业也经常不能完成,成绩已退到了全班的后面。
一听到考试就头大,甚至厌恶。论个子,他在全班算高的;论分数,他是全班数低的。班主任也从没有关心过他的学习。他觉得自己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好不容易考上中学,可是学费越来越高,看到家里卖粮、卖菜和卖猪为他积攒学费,心理挺难受的。初一还没有读完,他就决定不读了。在家里务农两年他觉得没多大出息,就联系了和他一样在家辍学的三名同学,他们几个商量着一起出去打工挣钱,要混出个“爷们儿样”来。
忏悔之声
我进了少管所才弄明白抢劫就是犯罪。我是个农民的儿子,家里穷,父母没有文化,每天只知道到地里拼命干活养家糊口,我也知道父母很辛苦,供我上学根不容易。可是我却不懂得去珍惜,听不进去父母给我讲的一些道理。我在学校里得不到和其他同学一样的公平待遇,班主任老师不喜欢我,从不对我笑,嫌我土气,说我是土包于,说我讲话南腔北调,我很自早。上课时从来不敢大声回答问题,一回答问题同学们就讥笑我,这是我辍学的重要原因。如果我不辍学,我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在我们当地农村地区,有不少辍学的学生,他们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辍学的。失学后,没有事情做,大家就混在一起吃喝玩乐,干什么都缺不了钱,没有钱,就动歪脑筋去抢劫。我希望政府和学校多关心一下我们这些从农村来的穷孩子,老师如果能多给我一些关爱和微笑,我可能就不会辍学了。同学们要吸取我的悲惨教训,不要离开学校,学校是我们少年健康成长的地方,我自己不争气,不懂法,才走到今天这一步。以后,我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
纪实点评
一个农村孩子由于老师和同学的歧视,不得不辍学流入社会。再加上犯罪团伙的引诱污染,使他变得越来越坏。这种情况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是我们学校失职造成的。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教书育人、传播人类文明、培养对社会有用之人,提高民族素质的重任。马三的班主任素质不高,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把他视作“另类”冷眼相看,侵害了他的人格尊严。加之家庭经济困难,迫使他辍学,寻找“知己”,因辍学而浪迹于社会,致使他们破罐破摔,走上团伙违法犯罪的道路。
目前,我们对学生因故辍学、退学的处理,尚无良好的对策。而对那些师德表现不良、打骂歧视学生最终导致学生失学的后果更是无法追究。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专家、学者针对此类问题开展调研,促成地方性立法,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