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73 结交坏友,绑架勒索杀死无辜小学生-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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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纪实73 结交坏友,绑架勒索杀死无辜小学生

李涛(化名),男,15岁,1989年8月出生,家住银川市。2005年5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犯罪事实

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涛发现一些朋友在吸毒,在他们的花言巧语下,李涛开始违心地为他们送货,迈出了犯罪的第一步。不久,那些朋友因吸毒、贩毒被抓获。

李涛当时好心地去看望他们,没想到他们竟翻脸不认人,威胁李涛如果不尽快拿钱给他们,他们就揭发他,让他也坐牢。一个可怕的念头产生了:绑架勒索。于是,他学着电影中的黑社会,准备了一把匕首。他打听到当地小学二年级的孙某的爸爸是某名牌家具公司总经理,家里很有钱。他试图对这名学生实施绑架,准备向其家长勒索5万元帮助他渡过这一难关。

2004年12月的一天傍晚,李涛守在学校大门口,一直等到孙某走出校门,他悄悄跟在孙某后面,一看四周没什么人了,猛地窜到孙某的面前,推倒了他,抢走了孙某的书包,孙某一边大声哭叫,一边在后面追着他,想要回自己的书包。李涛把他带到了一个没人的胡同里。在绑架过程中,由于孙某一直反抗,李涛在惊慌失措中拿出匕首,在其腹部连捅了三刀,杀死了他。几天后,惊恐不安的李涛被警方抓获。

成长经历

小学期间,李涛一直是学校里努力勤学的好学生,父母身边听话的好孩子。

1999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本地学校,望子成龙的母亲为了让他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便把他送到邻市的一所重点中学就读。父母在外地做研究工作,几个月也回不了一次家,舅舅也在那座城市工作,李涛和舅舅住在一起。

有舅舅的照顾,他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较为稳定。但后来,因单位效益不好,舅舅调到别的地方工作了,留给李涛的只是两间空荡荡的房子。这是他第一次远离亲人,他既感到小鸟放飞的自由,又初次尝到了孤独的滋味。此时的他,上课时开始不知不觉地分神想亲人。下课回到家,一个人就觉得特别孤独、难过。

当时,李涛整天沉迷于网吧、电影院和各种娱乐场所。这类地方去多了,自然也就结交了一些朋友,而这些朋友的处世原则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在好奇心及好胜心的驱使下,他也跟着他们一起吸烟、喝酒、打架。

他整个人全变了,无心上学,觉得学习是件辛苦事,既伤神又枯燥无味。加上同学间的相互攀比,花钱也变得大手大脚了。不久,他的成绩直线下降,还成了让学校老师头痛的坏学生。老师多次找他进行开导教育,并将情况反映给家长。父母知道后,也一次次苦口婆心地劝说他,并在各项开支上严格约束他。可当时他满脑子里只有玩,根本不把老师和父母的教育和劝说放在心上,再加上那些朋友三天两头主动请他出去玩,他非但没改,反而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千方百计伸手向父母要钱。

忏悔之声

当我在庄严的法庭上接过那份判决书时,真的不知该何去何从,那个时间是我原本参加中考的时间。当冰冷的手铐带上我双手的一瞬间,我才真正意识到:一切自由的空气和阳光都已经不再属于我了,亲友、学校、家庭中也将没有我的存在。

也许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会懂得珍惜,现在我多想再次背上书包踏入美丽的校园,坐在教室里认真地听老师上课,多想成为同学们中的一员呀!想回到温馨的家中与父母、亲人欢聚一堂。父母只知道干工作,很少来关心我的成长,我上学期间一直感到很孤独,沉溺于网吧主要是为了排遣孤独。如果家庭多给我一些关注,我可能就不会结交社会上那些行为不端的人,我可能也就不会犯罪了。假如生命可以重来,我决不会选择这条永远见不到光明的道路,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我葬送了一个幼小而无辜的生命,葬送了一个家庭的幸福,也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一切的一切,留给别人的是无法弥补的痛苦,留给自己的是千古的悔恨,我衷心的奉劝所有的朋友们一定要慎重交友啊!

纪实点评

15岁的李涛,正是花季的年龄,却成了杀人犯,令人痛心。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增多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社会不良环境对少年的影响日益加剧;另一方面是家庭的教育与关爱不够,导致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因李涛缺乏家庭教育与关爱,由此结识一些坏朋友。他涉世不深,思想不成熟,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诱惑的能力不强,追求吃喝玩乐。为了搞到钱,不惜铤而走险,剥夺他人生命。意志力差、头脑简单、冲动、不计后果,正是李涛这个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任何社会环境变化都很容易改变其认识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良好的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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