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皓(化名),男,15岁,1989年6月出生,家住宁夏银川市。2004年12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犯罪事实
2004年8月23日的晚上小皓和军军(化名)等四个同学坐在公园的小河边乘凉,军军的两个成年朋友就开始给他们讲自己抢劫出租车的事。小皓一听觉得很好奇,也很刺激,就想学他们,和他们一样。军军和小皓一起,叫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后,两个人忽然拿出刀来威胁司机,强迫司机停车,逼他交出手机、所有的现金和值钱的东西后,小皓他们劫车而去。
第一次作案成功了,年幼的小皓并没有觉得害怕,反而觉得很刺激、很有意思。接下来的日子里小皓和军军他们一起,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一有机会就下手抢劫。还是用老方法,老套路,他们在短短的三天之内竟然连续作案七起。可就在最后一次作案的五天之后,他们就被戴上了冰凉的手铐。
成长经历
小皓父母身体都不是很好。父亲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就出了车祸,失去了左腿,靠在路边给别人修鞋来维持家用。小皓的母亲因生孩子,落下了风湿病的病根。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只能待在家里做做简单的家务活。虽然小皓家里的经济条件很差,但是一家人却相亲相爱,日子过得很开心,有关心他的爸爸、妈妈,还有疼爱他的姐姐。
og7x0L9qVRV14SO9L2NHSUr+fqej93C/iQNoe3cNUJY=转眼间小皓到了该上学的年龄,父母将他送到了县城里的小学读书,那里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质量比乡下好很多。父母都希小皓能在那里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能有出息,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可小皓却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读书,而且他的学习成绩也很一般。可善良的父母却从来没有责怪小皓,只是鼓励他只要自己尽力就可以了。小皓的姐姐还经常把自己打工攒下来的钱给小皓,让他有零花钱,可以买些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和喜欢的玩具等。
小皓小学毕业后,勉强考上了县城里的一所中学。初一的时候小皓开始喜欢上了打篮球,他在放学后或下了晚自习后经常和同学军军一起去学校附近的篮球场玩。玩了一段时间之后小皓在篮球场上认识了军军的两个朋友。军军的这两个朋友都是成年人了,大约30岁出头的样子,他们一个是司机,另一个是厨师。小皓和他们很谈得来,就约好经常一起打篮球,在一起玩的时间长了,彼此也了解了。因为军军的这两个朋友都在社会上混,既不用读书学习,也没有父母整天管教。小皓很羡慕他们,就想和他们学,也不想让任何人来管束自己。于是小皓就开始经常和他们一起出去鬼混,慢慢的他学会了逃课,学会了向父母撒谎。
终于到了2004年8月小皓凑合着初中毕了业,可是贪玩的他却没能考上高中。
小皓的父母给小皓联系了一所职业中学,打算等下学期开学了让他去读中专,能学个一技之长,等将来毕业了,好有个手艺养活自己。就在这个假期里,不幸悄悄地降临到了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忏悔之声
我现在在狱中服刑,真是后悔万分,我对不起那些被我伤害的人们。我以前实在太幼稚、太可笑、好奇心太强了。当年的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辨别是非,都不想一想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就天不怕地不怕地触犯了法律,给家庭带来了致命的灾难,给父母造成了沉重的打击,而我自己也要在监狱中度过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我太对不起父母和姐姐了,让他们伤心欲绝,望眼欲穿。我下决心一定好好改造,争取能减刑早点出去。等我出去后要努力挣钱,好好孝敬父母,以报答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
纪实点评
好奇和刺激的心理促使小皓加入了“朋友”的犯罪团伙,对出租车多次实施抢劫,最终使自己也走上了罪犯的行列。
未成年人分辨事非的能力差。他们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使他们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意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学校要经常给同学们开设法治课,多宣传法律方面的知识,并通过一些课外实践来加强教育,使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只仅仅依赖课堂的灌输。同时,家庭也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未成年人沽染不良习惯、结交不当朋友。只有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