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河(化名),男,15岁,1989年1月15日出生,宁夏青铜峡小坝镇人,2004年7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犯罪事实
2004年2月的一个晚上,姚河找来了几个朋友,一顿胡吃海喝之后,姚河说,自己最近快没钱了,看大家有没有办法搞到钱。有人提出可以去抢出租车司机。姚河觉得可行,就伙同其中两人,在青铜峡小坝的街道上抢出租车。他们每人准备了一把小刀,一晚上共抢劫出租车三辆,共抢得人民币3000多元。在抢劫过程中造成其中一名司机轻伤。正在他们为有钱挥霍而兴奋时,被警察一一抓获。同案犯三人中,姚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一名被判有期徒刑7年,另外一名案犯因年龄小,情节轻被d1b5be4bfdf26ae45364d510598c3b9e8b9427acde16869cbec64c426610dedc治安拘留10日。
成长经历
姚河出生在河南,2岁时父母离异,几年后父亲又成立了新家,9岁时随父亲来到青铜峡市。姚河由奶奶抚养,从小性格内向,不爱说话,总感觉到不如别人。上学以后,很少穿新衣服,用新书包,更不要说平时的零用钱。家庭的贫寒,导致了他严重的目卑心理,情绪异常低落,常常沉默寡言,独自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发呆。
姚河对学习没有兴趣,渐渐的成绩越来越差,由于父母离异使他变得敏感甚至苦闷不堪,产生对周围事物的怀疑,他曾经怀疑过老师和同学不喜欢自己。他没有朋友,与老师也不合,甚至反感,导致行为上对老师和同学们的玫击性比较强。
有一次,交完作业,老师发现他抄袭同学作业,对他进行了批评。姚河拒不承认,并顶撞老师,即使班主任、家长作思想工作也不肯低头。2003年6月小学毕业后姚河就不上学了,与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又凑到了一起。这些社会上的朋友对他影响较大,他们经常去网吧、歌厅、酒吧这些地方,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们最终选择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忏悔之声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母亲无情地离开了我,我对自己的亲生母亲没太多的印象。我从小就很自卑,我羡慕别人都有个完整的家,有爸爸、妈妈的呵护和关爱。严重的自卑心理是导致我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根源。由于得不到亲人的关爱,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最后自暴自弃,并结识了一些社会朋友,后与这些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堕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
进入监狱后,我明白了很多。其实现在社会上需要心理治疗的人很多,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之处却只有那么几步,我就是没有把握好自己关键的几步,才导致如此惨痛的教训。我想我最应当做的就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过上健康的生活。将来出狱后找份工作,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纪实点评
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社会负面的影响,因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一些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受社会不良文化影晌,受家庭不良教育影响的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以上二方面对于少年而言均是外部因素,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少年本身的素质。
姚河之所以走上抢劫犯罪道路,主要还是因他经常在网吧、歌厅和酒吧消费,需要大量资金。同时他在这些娱乐场所结识的不少人是有前科的,在他们的教唆下,一贯自卑的姚河也追求花天酒地的生活,堕落下去,成为犯罪团伙中的一员。
愿广大少年朋友头脑清醒,认清是非,坚决抵制不良影响,不干违法犯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