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娜(化名),17岁,女,1991年8月出生,家住宁夏石嘴山市,2007年11月因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犯罪事实2007年2月5日中午,沈娜与邓杰商定骗女孩出去卖淫,他们把目标选定在沈娜曾经的同学雷蕾(女,16岁,辍学后在网吧当网管)身上,沈娜打电话约雷蕾出去喝酒。傍晚,沈娜、雷蕾、邓杰,还有邓杰的另外一位朋友李伟出去吃饭,饭后邓杰谎称邀大家去自己家打扑克。雷蕾就这样被骗到一家旅馆。在旅馆里,沈娜、邓杰和李伟三人一起,先是用言语诱骗,让雷蕾跟他们出去卖淫赚钱,雷蕾不从,于是沈娜就出手殴打。雷蕾害怕了,被迫同意卖淫。当晚,李伟强奸了雷蕾。次日上午,沈娜、邓杰和李伟带雷蕾到大武口一饭店卖淫,第一天赚了2600元钱,几人吃喝、分成之后,留给雷蕾300元。
一周后,经过沈娜、邓杰、李伟、雷蕾四人预谋,由雷蕾打电话给其女友唐玲(16岁,初三学生),故伎重演。唐玲借故下车后便乘机逃跑。沈娜回到了家,心里还为今天的失败惋惜。她从来没想过会被抓,第二天早晨,就被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沈娜才知道“强迫卖淫”是犯罪,才意识到这种行为对她意味着什么。
成长经历
沈娜是独生女,父母两地分居,沈娜和妈妈生活在一起,爸爸只有周末才回来。妈妈是一家纺织厂的工人,经常倒夜班,常常是在她放学了妈妈还在上班,早晨起床后,妈妈还没起来。沈娜自小就感到孤独、自卑。她多想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但幻想一直持续着,直到现在还只是幻想。上初中后,每次放学都有一个“混混”堵截她,向她起哄,她又气、又恨、又害怕。沈娜做梦都希望有人在身边保护她,她最爱幻想的就是“爸爸是警察,每天放学来接她”。沈娜说在她的记忆里没有过快乐,“心被痛苦笼罩着”,常会被电视和书籍中虚构的东西感动得流泪,最痛苦的时候就上网聊天。
2006年暑假,沈娜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柳岩的网友。柳岩对沈娜关怀备至,甚至在她生日的时候还让人送来了鲜花和蛋糕。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柳岩同时和几个女孩子交往,沈娜无法忍受,经常为此吵架。愉快的心情渐渐褪色,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柳岩甩门而去,自此音讯全无。转眼假期就要结束了,打电话一直关机。沈娜开学了,一直没有柳岩的消息,温暖的初恋就这样彻底失败了。
自从沈娜第一次网恋失败后,她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玩世不恭,脾气暴躁,厌学。有时候她好羡慕同学,无忧无虑,专心学习,没那么多杂念。但她自己做不到,她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和以前一样,她还是把自己泡在网吧里,好像她就应该在那里。2006年8月她在QQ上又认识了一位“校友”邓杰。他们很能谈得来,在QQ上一聊就是几个小时,无话不谈,谈外面的世界,谈自己的遭遇。终于在两月后他们相见了,邓杰对沈娜很是关怀和体贴,两人越走越近,一起吃住,一起混迹网吧和迪厅。邓杰经常带着沈娜和他“混社会的朋友”在一起吃饭,一起玩,沈娜很开心,至少有人保护她。这样,他们一步一步走上了歧路。
忏悔之声
我现在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其实,我原本也是一个温柔、乖巧、上进的女孩子。我真的很渴望得到家庭的温暖,可父母工作都很忙,忽视了我的需要,所以,我把目光投向外边,去寻找能给我温暖和感情的人。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朋友,我恨自己太傻了,在网上和别人聊天,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一点都不考虑,随心所欲。可偏偏男朋友又欺骗了我的感情,还逼我失了身,我从此变得愤怒而冷漠,我恨自己,恨周围的人。我无知地报复和自己不相关的无辜的人,以发泄自己的心头之恨,是我一步一步地将自己打入了地狱。我多想再回到从前,如果那个时候父母多给我一点儿温暖;如果我渴望和父母亲交流的心能够得到满足;如果我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助和开导,我绝不会走上今天的路。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会好好珍惜,绝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代价太大了!当我想起以前强迫她们、打她们的时候,我真恨那个自己,太可恶了。我现在在里边天天都在反思,等我出去以后,一定好好做人,做一个真正优秀的女孩。我想告诉那些深陷在网恋中的女孩们,一定要谨慎小心,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被眼前美好的爱情所欺骗。
纪实点评
每个孩子都渴望被爱。当孩子被爱的需要没有被满足时,这一渴望就埋在心里,成为少年时追求爱情的另一动力。当网恋遭遇现实时,虚拟空间里的浪漫、缥缈逐渐消失,在现实的挑战面前,经不住考验的爱情就很快走向终结,由此而产生的伤痛和仇恨有时是致命的。沈娜的心愿本是要寻求爱,然而失败的伤痛却让她更加消沉,自暴自弃,甚至选择无辜,把自己相似的遭遇加害于无辜的人身上以表达仇恨,最终害人害己。
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不良的环境则往往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由于经济的发展,文化娱乐场所迅速发展,对未成年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当今迅猛发展的网络文化是引诱没有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温床。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政府部门、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净化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