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95 侵害幼女,懵懂少年犯狱灾-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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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例少年犯罪纪实》

纪实95 侵害幼女,懵懂少年犯狱灾

小宝(化名),男,16岁,1989年7月出生。家住西吉县一个小乡村。2005年1月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犯罪事实

2004年的7月的一个早晨,家人都到田里干活去了。小宝一个人独自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想着什么。这时妹妹的同学小丽来找他妹妹玩。小丽是同村的邻居,平时经常到小宝家来找小宝的妹妹。今天妹妹正巧不在家。本能的欲望让他顿生强奸小丽的念头。

小宝从床上蹦起一把抓住了即将转身离开的小丽,她拼命地挣扎、厮打、哭喊起来。可是她哪里是眼前这个魔鬼的对手,很快小丽彻底绝望了。小宝不顾小丽的痛苦,疯狂地发泄着兽欲。

事后小宝哼着小调若无其事的到街上闲逛去了。正当小宝在街上玩得高兴时,小丽的家人在街上拦住了他。当冰冷的铐子戴在手腕上时,小宝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他想找小丽和她的家人说对不起,但一切似乎都已经晚了。

成长经历

小宝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和每一位父母一样,他的父母同样对他们的期望也很高,希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将来能光宗耀祖,出人头地,摆脱“脸朝黄土背朝天”世代为农的境况。在父母亲的溺爱、哥哥的呵护下,他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很快就到了上学的年龄,突然告别了父母和哥哥的庇护,他一百个不愿意去上学,因为那里没有了“自由”。在父母的坚持和努力下,他很不情愿地坐到了小学教室里。在学校里,懵懂无知的他天不怕,地不怕,打架闹事简直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就连老师的话他也听不进去,总是我行我素,是同学们心目中的“大哥大”“小霸王”。小学三年级时,他一场恶作剧,把两个同学关在教室外面,不让他们进教室上课,导致两个同学感冒引发肺炎,差点闹出人命来,同学的家长闹到学校要求学校给一个答复。在这种压力下,学校最后赔偿了部分医疗费并将顽皮的小宝开除了。小宝从此离开了学校回到家里。他表面上看着很不情愿,但打心底里高兴,以后就不用天天上学受人约束了。

10岁的他每天帮父母干干农活,然后就和几个一样因为顽皮没有读书的朋友一块玩,度过了一段无拘无束的日子。然而,这样的日子过久了,谁都会心烦。再加上父母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更使他心烦意乱,他有了离开这个家庭的念头。但还很年幼的他又不知道离开这个环境后,到哪里去才能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只好在村子里的砖厂里找了一份工作做,一来可以打发一下自己的时间,二来还可以挣点钱自己抽烟喝酒用。就这样一晃几年过去了,小宝的身体在迅速的成长,而且出现遗精等现象,他开始对异性有了兴趣,对异性有了性的冲动。小宝在街上的录像厅里看了许多不健康的录像片。他还在地摊上买到一些乱七八糟的杂志。一个人的时候他就看着这些东西,排解着身体中的冲动。

忏悔之声

我很难堪,在监狱里呆了一年多,让我反省了很多,是我对不起小丽,是我害了她,对她的身心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也对不起家人,使他们背上了“强奸犯的家属”的罪名,抬不起头来。在高墙之内,当我失去了自由,我才感到学校的那点“约束”是多么的可贵,如果学校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继续读书,我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胡闹,好好珍惜当学生的美好时光,努力读书,做一个知法懂法积极向上的好学生;如果我的父母不那么溺爱我;如果我的个性不那么嚣张不那么霸道,那么一切都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了,我就不会呆在这铁窗中浪费我的青春年华。可是,这个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果”来挽回失去的东西,我只能默默地吞下自己种下的苦果。其实,父母只知道溺爱我,却忽略了一个人成长过程中需要的精神营养,使我变得没有责任感,狂妄无知,随心所欲……我希望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忘记过去,重新做人,认真对待生活,善待他人,不再做伤害别人的事情,积极面对自己的人生。

纪实点评

成长环境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在本案中,一方面小宝过早地离开了学校,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在知识掌握、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方面留下了空白。另一方面,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孩子过多地接触到社会上不良信息的影响,孩子失去了对是非的判断能力。在孩子成长的最重要的几个阶段,没有相应的良好环境,就无法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社会,法治宣传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全民普法活动,要让全体社会成员都了解合法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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