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将清正廉洁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本色确定下来,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弘扬清正廉洁精神的信心和决心。报告还特别强调:“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就告诉我们,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品德,就必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这三个方面正是对清正廉洁精神高度概括的集中表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倡导清廉、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在我国反腐倡廉的道路上,必须弘扬清正廉洁精神,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目标。这是永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政治本色,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首先,干部清正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本质要求。党的纯洁性同一切腐败现象是根本对立的,保持党的纯洁不仅要求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而且要求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我们党历来把清正廉洁作为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把拒腐防变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
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要积极投入实践活动,敢于亮出身份,勇于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忠于职守,为民用权,以自己的清正廉洁保证党的纯洁性。
其次,政府清廉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项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一些领域,一些干部的腐败令人震惊,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直面问题,以优良的作风和清正廉洁的形象,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一段时期以来,反腐倡廉领域热点事件频发,群众参与度、社会舆论关注度居高不下。不仅群众自发举报腐败案件的数量在上升,而且实名举报的比例也在上升。在一些热点事件中,一些群众敢于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站出来举报贪腐,这说明了他们对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坚定信心。群众的高度参与、社会舆论的持续推动,其背后更是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见实效的殷切期待。当前,反腐倡廉正面临“民心可用,民气可求”的难得机遇,应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将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新水平。
最后,政治清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从人类历史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政治清明就是人们的普遍追求。纵观古今中外人类文明史,在论及某一国家或者某一朝代统治者开明有为,政治稳定,国泰民安的时候,往往会用政治清明这个词来形容。政治清明是有志于做出一番宏图伟业的执政者和政治家的不懈追求,也是普通百姓的殷切期盼。在政治清明的环境下,生产才能发展,生活才有保障,社会才会安定,人类文明才能够得到传承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把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和我国国情相结合,在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实现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变革,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最崇高的政治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构成了崇高的政治理想,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是我国政治生活所要达到清明状态的核心灵魂。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集中体现了党性原则、法治理念、平等思想和权利意识,是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有利于形成清明的政治。清明的政治体现了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是集中民智、汇集民意进行顶层设计、充分发扬民主形成共识的政治,是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精神能够得到充分彰显的政治,是为官清廉、政通人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清明的政治,要求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一、保持清正廉洁是永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政治本色的现实需要
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就指出,巴黎公社是一个真正的廉洁组织,因为“公社能使农民免除血税,能给他们一个廉价政府”。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建设真正的廉洁政治,就必须厉行廉政、勤俭节约,防止任何形式的政治私利和腐化。树立公仆意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和人民政权的政治本色,而建立廉价政府是人民政府的本质特征和体现。
列宁主张通过民主、制度、净化干部队伍来惩治和预防腐败,保证无产阶级执政党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列宁的推动下,苏俄相继出台了《关于贿赂行为》《关于消灭拖拉现象》等一系列针对腐败的制度法规。列宁非常重视培养干部的廉洁和公仆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列宁强调,必须把欺骗分子、官僚化分子、不忠诚和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从党内清除出去,保证党的纯洁性和清廉性。
中国共产党自始至终都坚持清正廉洁、廉洁奉公。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团结一致,齐心抗战,我们党提出了“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的目标。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西柏坡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向全党提出了“两个务必”的廉洁思想,为夺取全国政权后党的建设提供了思想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进一步强调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198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推向了新高度,并将反腐败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仅为新时期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注入了新鲜血液,而且还使清正廉洁精神具有了鲜明的时代特征,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多次提到共产党人要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仅第一次提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创新理论,还明确指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就赋予了清正廉洁新的内涵,并将清正廉洁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一面旗帜。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腐败的危害性提高到了亡党亡国的高度,强调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道路,建设廉洁政治,并就今后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总体要求,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觉弘扬清正廉洁精神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而且也是对清正廉洁内涵的丰富和发展。
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物必先腐,而后重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习近平同志讲到“亡党亡国”“警醒”,可以说是语重心长、发人深省,是对全党的谆谆教导,也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习近平同志用“亡党亡国”来警示腐败问题的巨大危险。
从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战略部署,到中共中央政治局针对党员队伍建设进行专题研究,从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到要求党员干部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习近平同志从严治党之策清晰有力,打虎灭蝇之志坚强如铁。一系列直指沉疴顽疾的措施密集出台,一批涉嫌违纪腐败的领导干部受到依法查办。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清正廉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党的清正廉洁,实质上就是指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地在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全部工作中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清正廉洁,就是永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本色。
二、保持清正廉洁是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的现实需要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我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有着自己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精神支柱。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新成就,关键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安身立命之本、精神血脉和精神家园。一旦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党的行动就会迷失方向,共产党员就会没有精神支柱。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形象地比喻一样:“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一切贪污腐败行为都是违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的,都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精神的。因此,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必须同一切腐败现象划清界限,自觉弘扬清正廉洁的精神。
我们党应该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的根本原则,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依靠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忘人民利益宗旨,当好人民的公仆,坚决同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做斗争,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幸福。要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呵护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就必须下决心铲除腐败,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之风。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因此,我们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和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努力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在这里,马克思主义信仰、党性教育以及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政治立场、大是大非等字眼,其实就是对清正廉洁精神的具体表达。清正廉洁精神不仅是一种政治伦理文化,而且还是一种道德诚信和社会价值文化,能够正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遵纪守法、清廉奉公、亲民爱民的高尚品德和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政治品质,从而促使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公正廉明、诚信友好的良好修养。
清正廉洁精神具有广泛的人民性,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执政者品行与道德的期待和要求,与民心向背息息相关。清廉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仅是清正廉洁精神人民性的重要体现,而且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渴望从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身上看到的清正廉洁精神。
在当代,共产党人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应该将清正廉洁精神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社会主义理想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一种崇高的清正廉洁精神。这种清正廉洁精神就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所在,是捍卫马克思主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的迫切需要。
三、保持清正廉洁是我们党坚持鲜明政治立场的现实需要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结合我国国情和党情,忠实地践行马克思主义关于清正廉洁的思想,为探求永葆中国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而坚持不懈地努力。
1926年8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对于纯洁党员队伍意义重大。党的五大正式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于加强党内监督具有里程碑意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在中央苏区和其他苏区广泛地开展了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941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修改《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时,亲自增写了第八条,即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
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具体纲领即中国人民的现时要求是什么呢?”其中重要一点就是,“要求惩办贪官污吏,实现廉洁政治”。到解放战争时期的1947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把“废除蒋介石统治的腐败制度,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治”作为党的一条重要政策。可以说,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为了实现廉洁政治而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明确地提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邓小平同志于1980年12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醒:“要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再次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这个论断成为全党的新认识。
江泽民同志提出要善于总结经验,坚决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这样,我们前进的步伐会更稳定,更扎实,发展得更快。”这就深刻阐明了建设廉洁政治对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意义。
2008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大量情况表明,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经受住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考验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付出十分艰辛的努力。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这些重要论述,就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目标的实现,为建设社会主义廉洁政治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新部署。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既要坚定果断刹风整纪,加大办案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又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注重深化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源头治理,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今后,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强化日常监督,做到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可见,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作为取得政权和巩固政权的重要目标,作为治党治国治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鲜明的政治立场。
四、保持清正廉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
党的执政能力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目的,也是二者的生动体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从而应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化解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就“四大考验”来说,如果出现过错,就会滋生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个人功利主义等腐朽思想。就“四大危险”来说,归根到底,就是违背清正廉洁精神的危险。因此,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消除腐败隐患,弘扬清正廉洁精神,因为清正廉洁是促进党的执政能力提高的精神动力。
清正廉洁精神与党的反腐倡廉建设联系在一起,要求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廉洁奉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我们党能否弘扬清正廉洁精神,提振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中纪委第五次会议上就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因此,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清正廉洁精神包含着遵纪守法、勤廉节约、廉洁奉公、艰苦奋斗、诚信友爱等基本要素。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弘扬清正廉洁精神,不仅能对腐败分子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摒弃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形成以廉为荣、以廉为美、廉而不贪、洁而不污、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良好政治品德和社会风尚,而且还能整合和优化全社会的智慧与资源,优化权力组织模式,降低权力运行成本,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减少权力的变异和腐化,达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
清正廉洁精神与各项法规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就能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从而极大地提升党的执政能力。腐败的治理,仅仅依靠制度法规还不够,精神层面的道德熏陶和价值引导也非常重要。如果缺少了文化支撑,就不能形成普遍的认知,也不能保证反腐效果的持久性。所以,制度层面的反腐能解决不能不敢的问题,精神层面的反腐能解决不愿不想的问题。
精神反腐不仅能给腐败者造成巨大的道德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而且还能保护制度反腐的成果。制度反腐辅以精神反腐,就能产生稳定且持久的效果。只有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弘扬清正廉洁精神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价值导向层面上保持统一,在相互协作上密切配合,在激励约束上相互均衡,必然能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增强反腐倡廉的效果,从而极大地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五、保持清正廉洁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将纯洁性建设与执政能力、先进性建设并列纳入党的建设主线,充分表明了纯洁性对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实践证明,没有纯洁性,就没有先进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更无从谈起。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必须具备的永恒品质。现实生活中,衡量和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先进和纯洁,关键要看他们是否具备了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质。在当代社会,弘扬清正廉洁精神,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政治品质,积极将廉洁价值观渗透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树立共同的理想和组织纪律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13年5月23日,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副县长兰辉在检查乡镇道路和安全生产时不幸坠崖,因公殉职。2013年9月,习近平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兰辉同志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批示中指出:“兰辉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忘我工作、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克己奉公、敢于担当的崇高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兰辉同志虽然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他心系群众,热爱事业,不计名利的精神却永远留在了我们心中。他的事迹集中体现了基层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崇高品质。他用生命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一言一行诠释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学习兰辉精神,就是践行他清正廉洁的高贵品质。“为官,只有身正行端,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兰辉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生活中,他不穿名牌衣服,一双皮鞋也是开裂后补了又补,实在不能穿了才扔掉。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原则,做到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严管手里权力,坚决不以权谋私。每次下乡检查工作,都是在食堂就餐,从不铺张浪费。“他是一个好人,真可惜这么年轻就走了”,这是人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工作拼命、廉洁正直、两袖清风”,这是亲友对他最多的评价。他用自己短暂却壮丽的一生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他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种文化是否先进,是否能使人形成高尚的品德,要看这种文化是否包含清正廉洁的精神。以清正廉洁的尺度来评判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是清正廉洁精神最为显著的特点。清正廉洁不仅是一种价值取向,而且还是一种道德规范。一个社会廉洁氛围浓厚不浓厚,是衡量这个社会是否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遵纪守法、恪守职责、廉洁奉公、取信于民,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弘扬清正廉洁精神重要表现。我们党能否保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键要看我们党是否将清正廉洁精神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并付诸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具体实践。自觉弘扬清正廉洁精神,就是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生动表达和集中体现。清正廉洁精神不仅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具备的优良作风,还是党反腐倡廉,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现实明镜。只有自觉弘扬了清正廉洁的精神,才能保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而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根源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坚持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其他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正是有了共产党员的这种清正廉洁精神,我们党才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从胜利走向新的更大胜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才能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六、保持清正廉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纵观古今中外,腐败与反腐败是任何执政者都无法回避的严峻考验,因励精图治而兴、因腐败颓废而亡,殷鉴历历,发人深省。
腐败是噬咬根本的蛀虫,是侵害肌体的病毒。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不坚决惩治腐败,人民群众不答应,在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
人民群众痛恨腐败,党和国家严惩腐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持续提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
比如,2012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党委原书记、原镇长刘兆义贪污、受贿、行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依法判处刘兆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兆义原系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党委书记、镇长、二道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二道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曾任二道区建设局局长。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刘兆义利用其先后担任长春市二道区建委主任、建设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二道区英俊镇党委书记兼镇长等职务便利,侵吞公共款、物折合人民币19.957万元;多次应他人请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858.6万元、美金2万元、欧元1万元(总计折合人民币881.5178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16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折合人民币143.5765万元;并有巨额财产人民币311.3709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前,刘兆义退还受贿赃款人民币100万元,案发后,追缴赃款、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1161.231万元、美金1万元、欧元6500元。
法院认为,刘兆义所犯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均应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刘兆义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以及行贿事实、滥用职权事实,其受贿犯罪有坦白情节,行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有自首情节,对受贿、行贿犯罪可从轻处罚,对滥用职权犯罪可减轻处罚。同时,刘兆义贪污犯罪、受贿犯罪赃款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违法所得或在案发前退还或在案发后追缴,对其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还可酌情从轻处罚。
刘兆义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别基层领导干部的腐败特点,值得高度警惕。基层领导干部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在发展地方经济、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承担了大量工作。人民群众对极少数基层领导干部肆意贪占群众血汗钱、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可谓恨之入骨。像刘兆义这样,滥用手中权力胡作非为、借机敛财,更是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丧失了群众的信任,也必定遭到群众的唾弃,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在和平建设时期,腐败能够对我们党造成致命伤害。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abaef53941a5730dfc866719bef025d9、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而复杂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到了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因此,我们必须把保持清正廉洁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七、保持清正廉洁是培养合格党员的现实需要
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因此,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中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不能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是衡量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清正廉洁。党员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同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人民群众,把自己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不允许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才能自觉树立全局观念,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
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事业,是最崇高和神圣的事业。在这样的事业中坚守一生,无论身居什么岗位,都会成就伟大;无论历程多么艰辛,终将书写传奇。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杨善洲同志用他的一生,诠释着一位领导干部大公无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公仆情怀。“共产党员就应该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脱离群众,都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要多为老百姓办事。”这是杨善洲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践行了一辈子的准则。
杨善洲同志不图名、不求利、不谋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一尘不染,坚持以德立身、以公处事、以廉树威,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他是党员干部队伍中清正廉洁的杰出代表,是党员干部学习的好榜样。
2010年10月10日,杨善洲去世后,人们从老人的遗物中找到了一张已经发黄的空白表格——干部农村家属迁往城镇落户申请审批表。上面一个字也没写,对于国家给予他的照顾政策,杨善洲主动放弃了。
早在1964年杨善洲担任施甸县县委书记时,组织上就提出要把他爱人转为城镇户口,他谢绝了。1978年,上级组织部门有个通知,他在农村的妻子、母亲、不满16岁的子女可以转为城市户口。可当组织部门把表格给了他以后,他却转手塞进了抽屉。他说:“大家都去吃居民粮了,谁来种庄稼?身为领导干部,我应该带个好头。我相信我们的农村能建设好,我们全家都乐意和8亿农民同甘共苦建设家乡。”这张空白的表格成了杨善洲压箱底的珍藏,而他的老伴和大女儿一家,至今还在农村老家做着普通的农民。
在杨善洲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杨善洲的二女儿杨惠兰每次做报告都要流泪:“有人对我说,你爸是地委书记,靠着这棵大树,你们一家有享不完的福。其实我知道,爸爸这棵树,根本靠不上。不但靠不上,他还经常‘阻止’好心人对妈妈和我们姐妹的帮助。”
她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1970年,三妹杨惠琴刚出生,家里缺粮。一名乡民政干部路过得知后,送来了30斤大米和30斤粮票。杨善洲得知后,责怪妻子张玉珍:“我是党的干部,我们不能占公家一点便宜,领导的家属决不能搞特殊!这大米和粮票要攒了还给公家!”过了大半年,张玉珍硬是东拼西凑,还清了这笔粮款。
第二个例子是:杨惠兰的亲身经历。1982年她没能考上大学,先到茶场打零工,又到小学代课。有一次,公安局招人,杨惠兰去报考,还特地给父亲打了电话,让他打招呼。可是录取名单出来了,没有她的名字。她气坏了,一问父亲,根本没有为她打招呼,父亲还说:“我没有这个权力给你打招呼!”
杨善洲在工作中始终有个自觉的习惯,下基层调研吃饭一定交费,即使离开几十里,也要秘书返回全额补上。他回家,从不用公车,自己买票坐长途客车,即使带女儿走几十里山路,也不用公车。以杨善洲同志为榜样,就要学习他把清正廉洁当成一种工作和生活习惯,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少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多积攒精神上的富有,坚守党员气节,保持做人本分。
大公无私是宝,廉洁清正是金。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像杨善洲同志那样,视名利淡如水,看责任重如山,把清正廉洁当成习惯。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关键是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好自己,自觉保持清正廉洁。每个党员都要不断深化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真正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廉政到老。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出现贪污腐败问题,最根本的是守不住清贫,保不住廉洁,管不住自己。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要保持清正廉洁,就要注重学习,加强修养,不断增强自身的抵抗力和免疫力。要管住自己,关键是管住自己的思想。许多人犯错误首先是从思想变化开始的。他们放松了理论学习,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当思想道德防线发生崩溃时,信念随之动摇,腐败应运而生。贪心不止,就会管不住自己的手,出现贪污受贿现象;就会管不住自己的嘴,出现大吃大喝现象;就会管不住自己的脚,去了不该去的场所。最终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沦为阶下囚。
可见,千防线,万防线,管住自己是最根本的防线。只要激活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我们的党风、政风,就能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八、保持清正廉洁是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的现实需要
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六条基本条件。其中第五条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可见,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底线。古人说,“廉者,政之本也。”在现实中,清廉是老百姓对干部的最高评价,贪婪是老百姓对领导干部的最大不满。清正廉洁是为政之本,为官之要,品德之基,是领导干部必具备的道德品格,是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像高洁的莲花那样出污泥而不染,可以说是一种崇高的境界,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郑培民同志有句名言:“我国百姓历来喜欢清官,一个政治家及其亲属在经济上是否清白,是他能够获得公众拥护的主要因素。”俗话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做到时时清白、事事清白,生前清白、身后清白,才能赢得老百姓的夸奖,也才能获得青史留名。
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领导干部道德的重要内容。其中,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会失去民心。没有廉洁,也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领导干部必须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只有清正廉洁,才能真正为民服务,为民办事,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凡是立党为公,党性坚强的党员干部,都能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人民建功立业,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凡是党性不强的党员干部,轻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重则受到法律的严惩。
清正廉洁是一种素质,也是一种能力,是保证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基础。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堪称是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楷模。毛泽东同志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爬雪山过草地与战士同吃同住、共同战斗,抗美援朝时送子参军,女儿上学不使用公车,不搞特殊化,为全党做出了表率和榜样。周恩来同志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伟大的人格魅力和亲民爱民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拥护。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孔繁森、郑培民等都是清正廉洁的典范。孔繁森面对包工头送给的红包,气愤地说:“这昧良心的钱会玷污我的手,烧烂我的心,坏了我这个人!”郑培民始终要求自己“灯红酒绿不迷眼,不义之财不伸手”,在腐败问题上,他自己把“前门”,妻子把“后门”,两个孩子把“侧门”,真正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领导干部只有廉洁自律,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如果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与人民群众离心离德,就会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对和唾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不能经受住拒腐防变的考验,不能做到清正廉洁,就会失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力的基础,就会失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保证。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极端重要性,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素质。
【历史脉络】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对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要反对腐败、实行廉洁政治的问题做了深刻论述。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廉政思想,并且赋予了清正廉洁以新的时代内涵和丰富内容。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清正廉洁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巴黎公社革命经验的总结,指出只有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人民民主政权,才能彻底消除腐败和官僚主义。
廉洁的人民政府首先要取消一切特权。“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受的一切特权以及支付给他们的办公费,都随着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了”。
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公仆变为主人。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公仆变为主人,以及作为“自己仆人”的党内官吏变成“在党内恣意作威作福的官僚”。
实行政务公开。他们十分赞赏巴黎公社委员和各级领导经常参加选民大会,汇报工作,听取批评意见的做法,认为将官员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是防止权力变质的根本途径。
二、列宁的清正廉洁思想
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思想,从而形成了丰富的廉政理论和思想。
无产阶级国家的政府必须是一个“廉价”政府。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国家的政府必须是一个“廉价”政府。同时认为建立“廉价”政府的主要措施是:国家的一切公职人员均由选举产生并可随时撤换,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工资,绝对禁止公职人员除薪金外兼有其他收入。
决不容许亲属在同一苏维埃机关中任职。为了制止和避免苏维埃机关中任人唯亲、裙带关系等腐败现象,1918年7月27日,人民委员会专门颁布了由列宁亲自修订的《关于不准亲属同在一个苏维埃机关中工作的法令》。法令规定,“三亲等以内的血亲和姻亲不能在同一中央机关或地方苏维埃机关中任职”,并且要求苏维埃机关的所有领导人都应从他们所负责的部门中解除那些违反这一法令的职员的职务。
防止投机分子混入党内,清除党内腐败分子。第一,严把入党关。对积极要求入党者除重点培养和教育以外,还通过他们所在工作单位和住宅管理部门,对其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做出综合考察,再结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合格的入党人选。第二,重新登记党员。1919年5月,俄共中央根据八大决议精神在全国开展了党员重新登记,凡被揭发有贪污受贿,假公济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者都不予登记,清除出党。
对有腐败行为的人必须严惩不贷。1918年5月4日,当列宁得知莫斯科革命法庭轻判了莫斯科侦察委员会4名犯有贪污和受贿罪的工作人员后,拍案而起,立即致函俄共中央:“我请求把审判贪污案的党员开除出党的问题列入议程,因为他们对案情属实,本人供认不讳的受贿者只判了半年监禁。不枪毙这样的受贿者,而判以轻得令人发笑的刑罚,这对共产党员和革命者来说是可耻的行为。”
三、毛泽东同志的清正廉洁思想
我们先看一则毛泽东同志的廉洁故事。据主席身边的警卫员回忆,1929年1月,红四军下井冈山,迂回于赣南、闽西之间,毛主席行军,战士们沿途没见他骑马,可部队中的伤兵、病号、掉队的战士们都骑过他的马。虽说毛主席是前委书记,但他同战士们同吃一锅饭,同吃一盆菜,没有丝毫区别。1932年,红军打到漳州,警卫员住在毛主席那里。一眼看见他脚上穿的黑线袜子,已经洗成又薄又稀的灰色袜子了,主席发现他盯着他的袜子看,就把脚一伸,说:“这双袜子还是1929年下井冈山后你替我买的,已经换过两次袜底了,你看还是好的。不过再不能换袜底子了,袜面也太稀薄,经不起洗了。”主席说着,还有些舍不得的样子。毛主席行军中唯一御寒的一条毯子,也不知用了多少年,上面的毛已经基本掉光,差不多是一个麻袋片了。部队并不是没有像样的毛毯,但是他硬是不要。现在想想,那时的毛主席已经是红军的领导核心,毛主席的廉洁,在当时是少有的。
毛泽东同志的廉政思想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他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
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1949年制定通过的《共同纲领》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毛泽东同志关于防止腐败的一系列重要思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以推翻剥削阶级腐败政权为己任而创建的工人阶级政党。因此,在党的建设中,对腐败现象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我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把防止腐败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在加强党的廉政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主要内容包括: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党宗旨;制定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政治路线;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作风”;提出了依靠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跳出“执政——腐败——垮台”历史兴衰周期律的问题;特别是在革命胜利前夕提出“两个务必”的思想;等等。
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结合各个时期工作任务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政治运动和思想教育活动,从而树立了我们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三反”运动中查出来的一起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件。这一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起反腐败大案。
刘青山,1914年出生,河北安国人,雇工出身。193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被捕前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1914年出生,河北深县人,学生003566c79179172e1a9cba7c0ac0109ff68d83a2d0d2df4f8fd4736004e1f885出身。193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天津地委副书记、天津专区专员,被捕前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他们过去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为党和人民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无论是在抗日战争还是在解放战争中,都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建立过功绩。但在和平环境中,经不起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逐渐腐化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
毛泽东同志对此案高度关注,亲自过问和批准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特大贪污案的处理,并对给刘青山、张子善二人说情的人说,是要他俩,还是要中国?正是因为他们两人的功劳大、地位高,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有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1951年11月,中共河北省第三次代表会议揭露了刘青山、张子善的罪行。同年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做出决议,经中央华北局批准,将刘青山、张子善开除出党。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会,随后河北省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这一案件,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对领导干部为官清廉、党风党纪的教育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四、邓小平同志的清正廉洁思想
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廉政建设。他的廉政思想有着丰富的内涵,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这是邓小平廉政建设思想的核心。同时提出了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他指出:“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
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他指出:“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
廉政建设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他认为,要把我们党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发扬起来、坚持下去,必须依靠群众。他指出:“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廉政建设必须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他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他认为,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是制度防腐的重点,权力监督机制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廉政建设必须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这两个手段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他强调:“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同时他还指出:“要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五、江泽民同志的清正廉洁思想
江泽民同志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同志的廉政思想,不断深化对执政党廉政建设规律的探索,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廉政思想理论体系。
发展了生死存亡论。他从国际上一些长期执政的政党丧失政权的现实汲取教训,将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到事关党和国家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的高度来认识,认为“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
发展了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他根据腐败问题不可能短时期内消除的现实,指出“反腐倡廉,是顺利进行改革开放的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保证。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发展了制度治腐论。他针对我国腐败存在属于制度性缺陷的现实提出:“要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出台重大的改革措施,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要将反腐倡廉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
发展了依靠群众论。他提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坚决遏制腐败。”他指出,要将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发现和揭露腐败现象的问题,作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课题来研究。
提出了从源头上防腐的重要思想。他强调:“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他还指出:“针对腐败多发和易发的部位和环节,要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形成各部门一起动手,协调行动,全方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局面。”
在倡导领导表率论的同时,进一步提出领导干部要重视个人道德修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讲求道德修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他认为:“我们党的一大长处和优势,就是把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同坚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结合起来,讲求共产党员个人的思想品德修养。”
六、胡锦涛同志的清正廉洁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时期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实践与理论建设。
确立了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新表述。党的十六大对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的反腐倡廉方针,表述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明确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提出了“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党中央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阐释了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的新含义。对于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他提出了要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重要思想,并强调要通过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来推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与机制创新。
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概念。党的十七大报告将以往的“反腐倡廉工作”改为“反腐倡廉建设”,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业的新定位。为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奠定了理论基础,为理顺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探索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和措施指明了方向。
强调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党的廉政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提升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突出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之间的关系。
树立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新观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的一个重要创新,也是一个崭新的重大课题。
丰富了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新思路。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抽象的权力制约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的相互制约,在依靠制度反腐的认识和实践上有了重大飞跃。
七、习近平同志的清正廉洁思想
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观点
我们看到,新一届党中央反腐倡廉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举措更加务实、工作更加具体,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更加严格。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到2013年5月底,公开报道的习近平同志36篇重要讲话中,有13篇讲到了反腐倡廉建设问题。可以说,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讲话,语重心长,掷地有声。在反腐倡廉建设问题上,习近平同志重点强调了十个方面。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能使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
要借鉴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有案必惩、有腐必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
(二)反腐倡廉建设的明显特征
反腐倡廉思路清晰、方向明确。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事关国家、政党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他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要求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他强调,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极其严峻复杂,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履职,敢于碰硬,善于发现问题,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
反腐倡廉举措具体、工作务实。中央政治局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中要害,深入人心,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严格、管理严格。当前,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而造成的。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他要求,全党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不搞特权。
(三)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十分具体,他说,“就是要从具体事抓起,才能落到实处。”中共中央政治局首先做起,各级党政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迅速跟进。他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他认为:“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政治局的领导同志自觉、认真、坚持贯彻执行,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中央“八项规定”显示了改进工作作风、整治沉疴顽疾的决心,也体现了密切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执政新风。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上下、各地区、各部门层层都在贯彻落实,对整肃党风政风乃至扭转整个社会风气都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减少了物质奢靡,减少了时间和精力浪费,减少了虚荣心和浮夸风,提升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信心和决心。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不是所有的人、所有的地方和部门都闻风而动,令行禁止。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一些干部,特别是有的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存在一些不良心态,需要我们认真克服。
一是作秀应付。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开会一味只求短,空谈几句,泛泛而论,不管有没有实际内容,短而空,把短当成一种花拳绣腿式的作秀,变成了一种新的形式主义。
二是观望怀疑。有些人心存疑虑,到底能坚持多久,到底有多大力度,这些人心存侥幸,还在等待观望,寄希望于时间的推移,等待一阵风过后,卷土重来。
三是影响发展。有的人私下议论,反对浪费,狠刹吃喝风,使酒店餐饮服务业生意清淡,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有的人甚至抛出一种谬论,接待也是生产力,浪费可以刺激消费,拉动经济。
在现实中,之所以存在这样的不良心态,根本原因是对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跟上新的节拍,看不到工作作风问题的危害性,低估了中央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魄力。这些人对中央的规定消极应付,被动执行,而不是从内心深处认同并自觉落实。
2013年3月,中央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
这6起典型问题是:海南省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广东省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陕西省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江苏省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湖北省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江西省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
2013年7月,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
这8起典型问题是: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违规公款吃喝,院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聚餐活动费用由院党委成员个人承担;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带领16人公款吃喝玩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全部费用被责令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四川省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考核工作期间公款娱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并被责令退还相关钱物;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10名工作人员赴海南省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被责令退赔旅游费用;吉林省公主岭市市委书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海市宝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等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收受的礼金、购物卡被予以追缴;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名违规使用警车参加婚宴的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兼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为其女大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礼金被收缴。
2013年9月,中央纪委再次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截至2013年8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2099起,处理139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14人。中央纪委先后2次共对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集中通报了一批当地查处的典型问题,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但是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极坏。
近期各地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人违规参加奢靡娱乐活动,其本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依法撤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和免职处理;四川省凉山州委常委、州国资委党委书记公款大吃大喝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委违规公款宴请,县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责令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宴请费用;安徽省六安市公路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公款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河南省新乡市民族宗教局组织公款旅游,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9y/QBjl4UJwl7mwPvhbZBV8Wg9mZRZXqYfT68B9Tqk4=究,除宗教团体人士外,责令相关人员个人承担有关费用;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车辆予以收缴拍卖;海南省卫生学校用公款购买月饼券,校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苏省镇江新区环保局局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为政之要,贵在落实;落实之要,贵在执行。要让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实,促进每一位党员干部自觉警醒,克服各种消极不良心态,正确理解中央“八项规定”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真抓实干,持久发力,整改督办,善始善终。
2013年1月17日,针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习近平同志在新华社一份《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的材料上做出批示。批示指出:“从文章反映的情况看,餐饮环节上的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广大干部群众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反映强烈。联想到我国还有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各种浪费现象的严重存在令人十分痛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要采取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举措,加强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
习近平同志的这一重要批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
党风带动民风。全国上下掀起了勤俭节约之风,大吃大喝减少了,高档餐馆门前冷清了,抵制“舌尖上的浪费”成为“热词”,吃饭打包、杜绝剩饭的“光盘行动”蔚然成风。一时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一种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