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天是母亲节。这个为歌颂伟大母爱、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而设的节日,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庆祝日。
母亲节的创立人是美国人安娜·查尔维斯女士。1905年,当安娜41岁时,她母亲与世长辞。安娜十分悲痛,为了纪念母亲,实现母亲的愿望,她立志要创立母亲节。为此她致函全美国各个州长,国会议员,教会人士,工商界领袖,妇女团体,慈善机构及社会知名人士。结果获得了各方面积极支持。从此,安娜每天都收到如潮水般涌至的信件,终于她放弃了在保险公司广告部门的工作,集中精力去推进设立母亲节这项伟大事业。她到各地去演讲、自筹资金印刷宣传品,到处宣扬母亲的伟大。
1910年,安娜的家乡——西弗吉尼亚州首先正式承认母亲节为公共假日,接着全美各州陆续响应。1914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议案,使母亲节成为一个全国性节日,当时的总统威尔逊宣布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为母亲节。
然而,安娜希望的是世界上更多的国家来承认这一节日。于是,她把宣传品分寄到世界各地,向各国人民呼吁。在她的努力下,现在有43个国家确认了母亲节。由于安娜的母亲生前特别喜欢康乃馨,所以康乃馨便成了母亲节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