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日常交谈或著述立传时,有喜欢用典雅而又幽默的词语称谓年龄,以增言辞、传记的氛围的习惯就连太湖钓叟的三字诀中也时常用年龄称谓出词含义,如耄耋寿、古稀岁等。这些称谓谓之年龄的特称,用在适当的场合、气氛时,听起来也确有文雅古朴之感,为人际氛围添加不少色彩。
这些称谓,有的是根据人的生理特征,有的是源于古代名人诗文。如儿童换牙时期七八岁时,古时常以“始龀(chèn)”或“毁齿”来特指。古代未成年的人把头发扎成髻,便以“总角”来借指幼年。唐杜牧《赠别》诗中曾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的诗句,故以后人们便称女子十三四岁时为“豆蔻年华”。女子年满十五岁时,举行“上鬟”的梳头仪式,戴上束发用的“笄(jī)”,故此,“上鬟”“及笄”也是女子十五岁的代称。此外,从十岁到百岁的各个阶段,大都有其固定的称谓。
十岁为“幼学之年”;二十岁为“弱冠之年”;三十岁为“而立之年”或“壮室之秋”;四十岁为“不惑之年”;五十岁为“知命之年”;六十岁为“花甲之年”或“耳顺之年”;七十岁为“古稀之年”;八九十岁为“耄耋之年”;百岁为“期颐之年”。其中,“幼学、弱冠、壮室、耄耋、期颐”源于汉时戴圣所辑《礼记·曲记篇》:“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八十、九十曰耄;百年曰期,颐。”《说文解字》中注:“年八十曰耄;年九十曰耋。”
而立、不惑、知命、耳顺源于《论语·为政篇》:“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而耳顺。” “花甲”是用干支纪年,错综搭配,六十年周而复始。“古稀”源于杜甫《曲江二首》之二中的“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