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关于家庭责任的契约关系。男女双方都表示要互相关照,和睦相处,白头偕老。婚姻是人类与人为伴、成对生存、能力互补人性的体现。婚姻是得到与付出相统一的关系。因为婚姻是靠双方的付出来构建,所以需要双方自愿自主做出约定。婚姻约定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自主向对方承诺:尽全力为对方提供充分享受家庭幸福权利的条件,义不容辞地与对方同甘苦共患难。
婚姻与爱情大不一样。爱情是想要占有对方的强烈欲望,爱情并不伴有付出的强烈欲望。有的人爱对方爱得发疯,爱得要命。把对方当做宝贝,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才能保险。哪怕是分开一小会,也是心烦意乱的生怕对方被别人抢走。沉浸在我爱你之中的男人和女人,没有兴趣做饭、洗衣服、拖地板。生活在爱情之中就得失去自由、失去自主。时间长了谁能坚持得住呢?爱情是美好的,但是爱情是短暂的。爱情就像过年过节一样美好。但是人们不可能天天过年过节,也不可能天天生活在爱情之中。天天生活在爱情之中,用不了几天爱情就会消耗的一干二净。据听说,现在有的男女大学生,在校外租一间房子,课余时间就生活在一起。他们是什么关系呢?无非是所谓的爱情关系。这种爱情关系后来转为婚姻关系的有多少呢?据听说有的男女学生未坚持到毕业,或者在学校毕业后这种爱情关系就吹了。如果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那么已经有了爱情基础又为什么不能步入婚姻的殿堂呢?关键原因是爱情关系中至少有一方不愿意承担为对方付出的义务。爱是爱,但能不能付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婚姻与爱情不同,婚姻是以友情为纽带的。友情的直接目的是为对方提供好感,间接目的才是得到友情。而爱情的直接目的就是占有对方,除了占有对方,别的一概没有兴趣。美满的婚姻始终保持在友情的范围之内,男女双方都能沉得住气,都不要求将友情升级为爱情。爱情是友情的极端。爱情过了头就是无情。有人一味地要在婚姻之中追求爱情,好像发现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说什么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人生最大的悲剧。这种人一辈子追求爱情,很有可能一辈子生活在悲剧之中。我们说友情的品格高于爱情,是因为友情是以付出为前提。婚姻中的友情是以家庭责任为内容的。而爱情除了占有对方的全部优点之外,对于家庭责任的态度却因人而异。为什么有些男女确有爱情,但是不能结成婚姻呢?因为他们付出的欲望远没有得到的欲望那么强烈。如果双方都是没有什么不可舍弃的,那么他们就一定能够结成婚姻的。当然婚姻不可以是无情的。情就是好感,较多的好感。男女之间没有足够的好感千万xWLa2y4uravYT/+rnOH5ACZf1H+rBNa9yZy1qByLtSw=不可结成婚姻。即使对方恩重如山,也不可勉强成婚。勉强成婚就等于跳进了苦海。后悔之苦,难以割舍子女之苦,难以面对世人之苦,一连串的苦会使你苦不堪言。婚姻的好感首先是长相和言谈举止的好感。见不得对方的长相,看不惯对方的言谈举止,怎么与他朝夕相处呢?切不可听信别人规劝,说什么有钱能吃能穿,好看又不能knQmWcczFeI6cWDa+nGUmTrntF+g2MjOOSRzJD20GlY=当钱使。要清醒,钱是钱,好看是好看,钱代替不了好看。看不惯,万万不可答应成婚配。有人主张已婚男女在对方因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时,身体健康的一方应该提出离婚,否则对他(她)太不公平了。我们说在这种情况下不离婚却是公平的,离婚反而是不公平的。已婚男女无论那一方,在结婚时都承诺与对方同甘苦共患难,这种态度这种要求对男女双方都是一样的,所以是公平的。公平不等于平等。在夫妻之间进行比较,对健康的一方来说确实不平等,但是在权利与义务之间进行比较,又是平等的。因为享受家庭幸福的权利没有限度,所以履行家庭责任的义务也不应该有底线。即使义务是痛苦的,甚至是悲惨的也应该义不容辞地去担当。
有人说,人真愚蠢,放下福不享,专门寻的吃苦受罪,人不要结婚的话有多自在。依照聪明人的说法,世界上恐怕早已没有人了,既不会有愚蠢的人,也不会有聪明的人;既不会有吃苦受罪的人,也不会有安享自在的人。人是以靠繁殖来延续生命的物种。生育子女既延续了自己的生命,又延续了人类的生命。看到子女身上留存着自己的影子,那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久病床前有孝子,那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至于吃苦受罪,人是不怕吃苦受罪的物种,人的意志和能力就是专门用来吃苦的。独身主义是人性的异化物,不会有太多的追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