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什么是助人?-不怕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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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人笑话》

39.什么是助人?

助人,是人的一种行为。无目的的助人没有谈论的意义。有目的的助人才是值得讨论的。有目的的助人出于利己。助人就是付出。为什么说付出是利己呢?付出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别人在需要,而决定性原因是自己也需要付出,为什么说自己也需要付出呢?因为自己想要得到通过付出才能得到的东西。想要得到某些东西就是利己。比如:一声谢谢,一面感激的笑容、几声赞美的歌、一个久久的思念、一个友好的人际关系、一个人们传扬的名声、一个跨世纪后还有人重提的话题。如果自己不能得到这些利益,尽管别人需要,自己也不会去助人的。小偷求你帮他偷人,你肯干吗?敌人求你透露军事情报,你肯干吗?人们听到好心扶救倒在马路上的老太太反而被法院判罚赔偿老太太10万元的案例后,不敢再贸然去救人,为什么呢?因为付出不但得不到利益而遭到惩罚。由此可见人的目的是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不做对自己有害的事。

助人出于利己,并不影响助人的高尚。人们似乎感到助人只有出于无私才配得上高尚二字。那么世界上有没有无私的人呢?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是利己的人,那么只做对自己有害的事(将自己的利益全部给予别人);不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就是无私的人了。世界上真能找到这样的人吗?专做对自己有害的事他能活的了吗?

没有无私的人,但有无私的事。在我们陕北农村,常常能听到有这样的孩子和年轻人:有些孩子路过别人家的脑畔时,顺手拿起一块石头把人家的烟囱盖住了,闹的人家放火做饭时满家是烟;有些年轻人在别人新婚之夜,用纸包上干辣椒面再用火点着,然后扔进洞房的烟囱里,再用石块将烟囱盖住,刺鼻刺眼的辣味和烟从炉灶口跑出来呛的新郎新娘睡不成觉。这些孩子和年轻人在干这些事的时候想得到什么呢?什么也得不到,什么也不想得到。他们是在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地害人。人能无私地害人,不敢否认也能无私地助人。不管是害人还是助人,这种无私都是一种偶然的行为。不可以误认为人们普遍地本来就有无私助人的社会性。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只要为别人做了解除困难的好事,我们就应该表示欢迎、表示感谢、给予赞扬。如果在助人背后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也应该首先将助人的行为肯定下来。总之,助人对社会是有益,所以,只要是帮助了人就应该给予肯定,不应该费尽心机找理由加以否定。在平等、自主、自由的社会里,一般情况下不宜主动替别人着想,主动为别人着想别人会感到是对他的不尊重和干涉。

有人非UEI4PgaVSoxi/lUT03QU4k7WfZGyMnJp7LuS+vzPFsg=常推崇追求最高精神境界。把追求最高精神境界视为人生的终极目的。所谓的最高精神境界,就是为了他人或社会的利益牺牲自己的精神境界。这种精神无疑达到了最高境界。但是这种精神不可以作为目的去追求。如果这种精神能够作为目的去追求的话,这个目的太容易达到了。人要活着不容易,人要死去很容易。人类如果把牺牲作为追求的目的,恐怕世界上早已见不到人了。人性追求的是活着,而不是牺牲。人性恰恰是避免牺牲。人们之所以付出牺牲,那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于主动追求。不得已分为主观上的不得已与客观上的不得已。世界上的利益要a2/vIEov0u3peYWRkDcJ83R0R6fvfR+EIGarMBplAk4=得到它很困难,但是要付出它极其容易。尽管比尔·盖茨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但是用不了一天工夫就能够将他付出的身无分文。正因如此,人性才是拼命地追求利益,而不肯轻易付出,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付出。所谓不得已,就是容不得有任何选择自由,只有付出这一条道路可走。愿意走这条道路就乖乖地走,不乖乖走就强迫地走,反正非走不行没商量。不得已往往有这样一种情况,大前提没有不付出的可能性,但是小前提允许自主选择愿意付出那一种利益。不得已的出现,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外力的强迫,另一种原因是理智和情感的驱使。慈善捐赠就是在理智和情感驱使下不得已而为之。说慈善捐赠是出于不得已,是否有损于捐赠行为的高尚?其实无损于捐赠行为的高尚。慈善捐赠的不得已,说的是在有捐赠需求的情况下,捐赠者无可选择地处在了必须付出的不得已之中,不付出捐赠,就得失去社会主人翁责任心,失去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心,失去回报社会的一次机会。捐赠者选择了付出捐赠,得到了社会责任心,没有任何理由说他不高尚。什么是高尚?高尚是说在有原因地付出物质利益时不要求得到物质利益回报,而不是说愿意无缘无故地付出才是高尚。将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说成是一种主观上的执著追求,不符合客观现实。人们根本用不着对付出进行追求,人们根本不敢对付出进行追求。仅就不得已的付出已经让人吃不消了,哪里还敢执著地去追求付出呢?所以,最高精神境界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产生的,不是由人追求实现的。少年刘胡兰,为了保护革命同志,不得已牺牲在了国民党的铁铡之下。她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之所以高尚,是因为她选择了保护同志牺牲自己。之所以是无比的(无法比较的),是因为这种高尚不是普遍的。这种无比高尚的精神境界不能说成是刘胡兰本人所追求的。她是在客观大前提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了牺牲自己。不选择牺牲自己就得选择出卖同志。不得已啊!谁愿意追求这种两难的精神境界呢?为了颂扬革命烈士的高尚精神,说他(她)视死如归,这样很不人性。难道他(她)们连回家与去死都分不清吗?如果去死与回家一样令人神往的话,那还有什么高尚可言呢?之所以高尚,全在于本不想死,而且非常不想死,为了正义不得已才选择了死。烈士们在临牺牲时的那种百般无奈的痛苦心情,怎么能用回家的心情来比喻?说革命烈士们视死如归,实际上是对他们生命极大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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