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今夜我走在唐朝》-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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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调》

品《今夜我走在唐朝》

读一箪的诗歌,总在一种郁结中给人向上的力量,嬉皮士一样,一些窒息的空气,并不影响一箪对自由的向往。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空间,一个人坐在蜗居里的电脑前,让心中的大爱静静流淌。一箪诗集《蓝调》全集我没有读完,本想从总体上写点儿什么,怕把握不准,还是挑最爱的几首赏读吧。《今夜我走在唐朝》是其中的一首。有网友反映,好多网友喜欢这首诗,甚至有些人公然抄袭后在刊物上发表,这是不道德的,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箪诗歌的魅力和价值所在。

一箪爱好西方音乐,喜欢嬉皮士一样的生活。一箪给自己的博客取名为“像嬉皮士一样生活”。其实现实中的一箪只是爱好清净、喜欢在夜晚孤独地思考,写她喜欢的文字,颓废但不消极,孤独但不落寞。显然,喜欢嬉皮士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表象而已。

在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有相当一部分年轻人蔑视传统,废弃道德,有意识地远离主流社会,以一种非主流的独特生活方式来表达他们对主流社会的叛逆。这种人被称为嬉皮士。由嬉皮士参加的以文化反叛和生活反叛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被称为“嬉皮士运动”。

1969年,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罗斯扎克发表了《反主流文化的形成》一书,该书明确指出,反主流文化是对现代技术社会的一种反思。反主流文化的参加者们不屑于像新左派和学生运动的参加者们那样,用民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他认为,只要客观意识的观念还在控制着社会,技术对社会的控制、专家对社会的统治就不会结束。嬉皮士们认为,美国是一个被惯例和陈规充斥的世界,它已经成为压制人的个性,迫害个人自由生活的陈规陋习的总和,只有逃离这个社会,摆脱与现实社会和现实文化模式的种种联系,才能使个人和美国社会免于走进死胡同。嬉皮士们希望通过逃避主流社会,随心所欲地不受任何约束地自由自在地生活,找回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理性社会中所丧失的人的原始情欲,恢复人的个性中的文化创造力,抗拒理性社会对人性的扼杀,以求达到文化的超越、人的精神的解放和人的生存状态的更新。他们相信,随着嬉皮士运动的兴起,大众将出现新的觉醒,一个真正自由、平等、博爱的新世纪即将破晓。“做你自己的事”不仅意味着对现实、权力、传统、道德、规则、文化的反叛,还意味着他们创造新生活和新文化的过程是从自我开始的,人生的目的也不再是沿着社会阶梯向上爬,人生仅是一系列目标的选择和人的自我实现的过程。这种意识的最本质的东西是人自我的重新发现,其最重要的作用是创造一个全新的、适合人生存的社会。

很显然,追求人性的自由和热爱纯洁的大自然是一箪诗歌的价值取向,而嬉皮士仅仅通过“披头散发”、“银色的唇膏蓝色的眼影”、“长发,震耳欲聋的摇滚噪音”、“空啤酒瓶子”来表达,这些都是表象。生活在现实中的一箪,也许就是个喜欢宁静的人,不是人们眼中的另类。一箪诗歌的价值取向一是自由自在的空气和道家亲近自然的生活,一是心中不抿的大爱,这种爱表现在爱情上有点儿“狂乱”,狂乱着的仅仅是一箪的失望和一种厌倦而已。在这些外壳下,一箪还是深爱着这个社会的,只是通过这种表达来唤醒、换回点儿什么而已。

“嬉皮士”是孤独的,没有形成气候,是一个独立思考的诗人,即便有一种“狂乱的心绪”,曲罢酒醒之后,也只有无望的“颓废”。一箪“嬉皮士一样”的生活,就诗而论,其实是在构建她的诗歌价值观,就如徐俊国的“鹅塘村”式的“乌托邦”,是一箪诗歌的理想王国。一箪一方面试图借鉴西方“嬉皮士”自由放荡颓废的文化价值取向找回人在现代社会中所丧失的原始情欲,恢复人的个性中的文化创造力,另一方面,在回归远古的呼唤声中,希望找到精神力量。

这种表达方式以《今夜我走在唐朝》为典型。而梦中的唐朝早已如陶器般四分五裂,成了“断壁残垣”。即便苍凉的大漠、古老的草原,也是伤痕累累,满是沧桑。“在塞外的帐篷里听战马的嘶喊野狼的嚎叫”,这些远古的呼唤哪里还有影子?草原一天天沙化,“天苍苍,野茫茫”的景致早已一去不复返,人类的足迹到了哪里,那里在繁华的背后便是一片萧条与寂然,一片荒凉与落寞,而作为草原真正的主人,草原狼早已被强大的人类赶得无影无踪。作为诗人的一箪只有把头埋在一首唐诗里,“与杨贵妃和李白商榷云想衣裳花想容的事情”。杨贵妃是女人,生得闭月羞花,为唐玄宗所掳,上演了一场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爱情悲歌;李白为实现抱负不得不屈就在宫廷为国家的“一把手”写情诗,最终无望绝尘而去。二者本风马牛不相及,但却在某种历史背景下凑到一块儿,最后都以“颓废”离去。

无疑《今夜我走在唐朝》是一箪诗歌的经典之作,也是一箪诗集《蓝调》的代表作,读一箪的诗歌,不了解这些是无法进入一箪诗歌内核的。

·白 鸿·

(白鸿,七零后诗人,河北民俗文化协会常务理事,张家口民间艺术家协会理事,张家口文学院暨《长城文艺》签约作家,作品多次获奖。著有诗集《梦醒花开花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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