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改革-百年潮202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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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潮》

胡耀邦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改革

2025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胡耀邦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胡耀邦同志积极倡导和推进改革开放,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事实上,在胡耀邦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期间,经济建设和改革是他倾注心血最多的领域之一。在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支持下,他带领中央书记处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破局作出了诸多重要贡献。本文谈谈胡耀邦推动经济改革主要事迹。

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胡耀邦对经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早在“大跃进”时期,胡耀邦就觉察到经济体制和建设路线的问题,并不断向党中央建言。比如1961年9月,他对山东、安徽等省进行认真调研之后,向毛泽东提交了题为《二十五天三千六百里路的农村察看》的调查报告,认为河南、安徽出现的包产到户,“对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确实起了积极作用,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这种做法如大家还要干,仍可试行”,表达了一种谨慎的支持。

1962年底至1965年,胡耀邦被中央派往地方任职,他更是在当时不太宽松的环境中尽可能做一些改革的探索尝试。他在担任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兼湘潭地委第一书记期间,对于较为普遍存在的生产队分田单干行为持默许态度。据时任湘潭地委书记高臣唐回忆,全湘潭大约有30%的生产队实现了不同形式的责任制,到1964年,湘潭人均口粮达到400斤,经济情况明显好转。

1964年11月,胡耀邦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三书记兼陕西省委代理第一书记后,在农村工作领域开展更系统的纠“左”,主要措施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大队、生产队和农民自主权;由各大队、生产队自己来扩大发展集体的饲养业;破除“以粮为纲”,自主决定种植经营品类。同时,胡耀邦还提出必须改变商业上冷冷清清的状态,鼓励农民进行集市贸易,以及发展人力畜力的短途运输。这些政策受到三秦人民的热烈欢迎,效果也是很明显的,1965年陕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粮食产量比1960年增加了近30%。

1969年中共九大召开前,尽管胡耀邦仍是“戴罪之身”,还是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表达对经济问题的思考,他说,“我对您说的长期阶级斗争的观点还是不大理解,但我想对经济建设建言几句”,接着认真分析了高度计划模式带来的问题:“过多依靠了工业利润的积累,因而使农民负担过重”;“不许集体农庄拥有自己的大型农业机械,更不许办工业,结果使整个农村长期富裕不起来”;“死守那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全民所有,反而落得个全民皆无,或者全民皆困”。胡耀邦此信显示出他对党和国家事业的赤诚之心。

1972年,胡耀邦从河南潢川干校回京之后长期赋闲,因而将主要精力放在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上,这是他一生中读书最多的时期,湖南省浏阳胡耀邦故里管理局保存了这期间他阅读的书籍和读书笔记。从中可以发现,他认真研究了马列经典著作中对经济问题的论述。比如,他非常喜欢列宁所说的“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这句话,以后建议把这句话写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他对苏联新经济政策很感兴趣,又重新阅读了延安时期的经济工作文献,这些闪耀着实事求是、尊重经济客观规律的政策遗产,都成为他后来号召大家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的理论依据。

二、胡耀邦与包产到户政策的确立

农村改革发端于1977年下半年之后安徽、四川、甘肃等地推行的包产到户、包产到组行动,不过中央起初对此是明令禁止的。包产到户在最初两年,只能是地方偷偷摸摸地搞。胡耀邦早在1978年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提出要用实践的观点去检验人民公社制度和集体经济,如果实践证明它有缺点,就应该考虑改变,他对万里在安徽的探索也多次表示支持鼓励。因此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成立书记处,在酝酿书记处人选时,他立即推荐万里担任主管农业的书记处书记,胡耀邦称万里管农业“是农民推荐的”,显然是对包产到户的一种支持。

与此同时,胡耀邦指示中央媒体松动对包产到户的报道,根据时任新华社记者李锦的回忆,他们写的内参开始可以发出去了,并且得到胡耀邦的批示。1980年4月9日《人民日报》上更是出现吴象、张广友撰写的正面肯定包产到户的文章。

不过这时候反对包产到户的力量仍然是强大的,尤其是主管农业的国家农委立场非常坚定,连万里都感到“相当作难,可以说动辄得咎”。5月下旬,胡耀邦、万里一起赴西藏调研,在长达9天的共处中,二人对农村改革问题达成高度共识,万里对胡耀邦诉苦说:“农民的行动是正义的,我们支持农民却成了违背宪法、违背中央决定的事,这样下去怎么行呐!”胡耀邦当即表态:“这是当前一件大事,农村可能是整个改革最大的突破口。我对亿万农民心里对包产到户这样迫切,实在不如你摸得透,今后要配合你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5月31日,邓小平在同胡乔木等谈到安徽农村改革时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

这个谈话给农村改革以极大的支持,此后,胡耀邦先后去了宁夏、陕西和内蒙古,他在途中明确表示,农民干了几十年,肚子饿怕了,要允许他们去实验,允许包产到户,只要让群众吃饱饭的探索,都应该支持,单干不是资本主义,生产责任制形式不是最关键的,重在发展生产力。

9月召开的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上,经过胡耀邦、万里等人的努力,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1980年中央75号文件)。首次对包产到户问题作了大幅松动,提出对于包产到户应当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此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这就是“切两刀”方案,终于为一些地区的包产到户争取到了合法依据。根据农业部的统计,到1980年12月,已经有19.1%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专业承包,另外有23.6%的生产队实行了联产到组。

“75号文件”只能算是开了一个口子,总体上仍然强调要坚持集体经济,这与当时农民普遍希望获得土地的情况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冲突。为此,在当时国务院负责人的支持下,国家农委又提出了“切三刀”的应对方案,具体为:困难地区实行包产到户,此类人口大约有1.5亿;中间地区实行以生产队为主体,“统一经营,联产到劳”,此类人口大约有4亿;先进地区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此类人口约有2亿。这个方案尽管有所进步,但在落实中反倒成为一些省份抵制改革的挡箭牌,到1981年底,竟然还有9个省市双包到户比重不足50%,甚至有的在10%以下。

胡耀邦重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改革。图为1985年10月,胡耀邦在甘肃陇南农村考察途中和群众在地头交谈

胡耀邦和万里都反对这样机械地划分三种区域、三种经济模式的做法,他们认为采取什么样的责任制应该让农民做主,而不是政府代为选择,只要能够让农民吃饱饭、发展生产力,就应该大胆探索。胡耀邦在1980年底至1981年8月之间,又先后视察了云南、广西、湖南、江西、山东、河南、河北和山西,马不停蹄地为包产到户打气助威。比如在山东,他鼓励当地领导“要放手,要敢于放开,不能限制,越限制越慢,放开了发展就快”。

随着包产到户的向前推进,胡耀邦认为有必要重新起草一个文件来肯定农民有选择责任制的权利,并且将包产到户固定下来。1981年8月4日,他亲自约见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布置了文件起草工作,接着又在10月12日接见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代表,12月21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时,提出了修改意见,胡耀邦还特意强调要在1982年元旦以中央“一号文件”形式下发。

1982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明确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肯定了农民的自主权,认为“各级领导干部在指导群众确定生产责任制形式时,一定要下苦功夫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真正做到因队制宜”;它还申明了生产责任制的长期性、稳定性,“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真正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从为包产到户“发准生证”的“切两刀”方案到为包产到户“上户口”的“一号文件”,逐步彻底扫清了包产到户的政策障碍,到1983年底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有586.3万个,占全部生产队的99.5%,广大农民的愿望终于得到实现。

胡耀邦是推动这一变化出现的关键性人物之一,1997年万里在接受中央党史研究室专家采访时深情地说:“多亏耀邦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好多事我们一商量,呼噜噜就干起来了,一次又一次冲破难关。如果没有耀邦,那就不好办了。”

三、五个“一号文件”与农村改革的深入

在第一个“一号文件”发布以后,胡耀邦有感于农村问题长久被忽视,于是提出来:“农村工作的文件,下次还要排一号。”此后在他的任期内,又连续主持起草了五个“一号文件”,只不过1987年的“一号文件”因故推迟发表,成为当年的第五号文件,实质上胡耀邦一共是主持制订了六份“一号文件”。

农村包产到户后,随着农村物质的充足及农民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天然产生了发展商业和多种经营的需要。不过,长期以来对农村自由经营和工业化的政策、法律和意识形态障碍还是很多,比如不允许私人买拖拉机和汽车,不允许私人跑长途运输,不允许合伙入股修鱼塘及按股分红,雇工等同于剥削……胡耀邦多次在地方调研中说:“东西卖不出去、坏掉就是社会主义,长途贩运就是资本主义,这是什么道理!”他称赞“二道贩子”是帮助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的“二郎神”。在胡耀邦的建议下,1983年的“一号文件”主要解决破除农村工商业发展的障碍问题。

1983年“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认为当下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应该鼓励农村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流动和多种方式的结合,经营工商业,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种养业的能手请帮手、带徒弟。文件提出了农村经济的“两个转化”目标: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

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又遭遇了宏观经济体制和雇工制度等条条框框的束缚,这是1984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当时在经济体制上讲“以计划为主”,商品经济并不被公开提倡,胡耀邦再次把农村作为突破口。1983年12月22日,中央书记处审议1984年“一号文件”时,胡耀邦说:“要敢于用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这个提法,要大力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经济。”这份“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把“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作为当下农村工作的重点,“允许农民和集体的资金自由地或有组织地流动,不受地区限制”,鼓励农民入资集体企业或自办企业,国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些措施都标志着农村先于城市一步,率先告别计划体制,开始进行市场化转型。

在邓小平、陈云的支持下,1984年的“一号文件”还废除了对雇工人数的限定,允许雇工超过8人。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召开前,专门让秘书打电话给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叮嘱“听其自然,看两年再说”;陈云也表示“雇工问题还可以再看两年,就是出一点问题也不可怕”。

胡耀邦在“一号文件”发布前,又利用视察西南三省的机会,进行了认真调研,征求了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等人的意见。胡耀邦还表示,过去我们太急,总是想把社会主义搞得纯而又纯,现在回过头来看,社会主义改造就搞快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不发展,想快也快不了。他还认为应该对于“整党”过程中讨论很激烈的党员雇工问题也要看一看,缓两年再说。

胡耀邦支持乡镇企业发展,以此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图为1981年4月16日,胡耀邦在浙江德清县莫干山竹制品厂考察

农村改革带来了农业大丰收,胡耀邦在调研中发现随之而来的是“谷贱伤农”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主要是1953年以后确立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造成的。于是1983年、1984年的“一号文件”逐渐松动了重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派购的政策,1985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则明确表示“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农民可以自由销售;还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向农民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即便是最重要的粮食、棉花也改为合同订购。到1986年,国家统派购农产品种类从之前的183种减少到3种,只保留桑丝、药材、烟草三项,其余均通过市场交易,由市场形成价格,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

此外,1985年、1986年的“一号文件”还提出了国营商业、供销社逐步退出市场垄断、改变服务方式,供销社回归民办;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合作经济,尤其是专业性合作组织;活跃农村金融,鼓励把农村信用社变为由农民入股、参与分红、民主管理的,真正姓“农”的金融机构;严格保护个体工商业和乡镇企业财产,任何政府机构都不得随意没收、划拨、平调;发展小城镇;发展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这些探索都为农村现代化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精神遗产。

1981年至1986年的关于农业问题的一系列中央文件,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飞跃提高。农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1986年的424元,按国家贫困线标准,1978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2.5亿人,到1985年减少为1.25亿人,贫困发生率由30.7%下降为14.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也呈大幅度下降趋势,由1978年的2.57倍,下降为1985年的1.86倍。

胡耀邦为这些“一号文件”的出台付出了很多心血,他不仅每年数次前往农村进行系统性调研,还与主管农业的副总理万里、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农业部长何康之间保持非常密切的互动。以杜润生为例,1981年至1986年之间二人有230多封信函往来,几乎平均10天就有1次互动。可以说,胡耀邦深度参与了“一号文件”的制订过程,而这些文件中的诸多新观念、新突破,都体现着他对农村问题的思考。

四、胡耀邦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思想解放和理论动员

经济体制改革因为涉及意识形态和利益问题,比农村改革更为复杂艰难。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84年之前是思想启蒙、理论动员和边缘性辅助改革阶段;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正式进入体制改革的深层阶段。胡耀邦在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支持下,带领中央书记处做了诸多推动工作。

1977年7月,胡耀邦在中央党校创办了《理论动态》杂志,该刊除了探讨最核心的实践与真理的标准等问题外,也一直非常关注经济基本理论问题。8月,即发表了《按劳分配是否必然产生资产阶级分子问题的探讨》(第6期),此后,又陆续发表了许涤新的《关于社会主义企业利润的几个问题》(第18期)、吴振坤的《农村集市贸易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吗?》(第36期)、尚明的《社会主义银行的储蓄利息是剥削吗》(第45期)。1978年6月,《理论动态》又发表《在政治挂帅前提下用经济的方法管理经济》一文,首次提出“用经济规律管理经济”,批评过去“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的“左”的做法。这些文章都发表在国务院务虚会召开之前,可以说是国内探讨经济改革的重要先声。

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开展以后,大大解放了经济学家和理论工作者的思想,胡耀邦进一步支持他们进行经济改革思想的探讨活动。比如,当时尚未完全平反的薛暮桥正在撰写《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胡耀邦指示为薛暮桥在中央党校专门提供办公室和助手,在该书出版遇到麻烦时,又指示朱穆之等人加快审读,使得该书在1979年底面世,最终发行量达到近1000万册,对当时的思想解放起了很大推动作用。

经济体制改革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是是否承认市场经济或商品经济的合法性,胡耀邦以《理论动态》为主要阵地,支持发表了很多重磅文章,它们分别是《把市场经济当做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补充》(1979年3月15日,第121期),刘国光、赵人伟的《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1979年5月25日,第135期),王钰的《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调节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1979年6月15日,第138期),薛暮桥的《谈谈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问题》(1979年7月10日,第144期),苏星的《怎样理解按经济规律办事》(1980年4月25日,第201期),薛暮桥的《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些重要问题》(1980年5月20日,第206期)以及王钰、吴振坤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1980年10月15日,第235期)等。

1982年10月,胡耀邦在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王郁昭(二排左一)陪同下到安徽省滁县琅琊公社上庄生产队考察

这些文章有的是胡耀邦以“命题作文”的形式让中央党校教员(如吴振坤、王钰、沈宝祥等)写作的,其余的也都是他认真审读后发表的。胡耀邦还对这些文章作了大量批示,比如对《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调节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一文批示:“为了改革,必须首先破除思想僵化。因此,我支持一切改革的积极言论。先在内部发表”;对刘国光、赵人伟撰写的《论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送审稿,批示道:“我看没有什么危险,不再删了也可以。因为要决心改革,有些话讲过头一点也无妨,否则改不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比你们胆子大一些。”

同时,胡耀邦还发起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大讨论”。1979年9月,根据胡耀邦的直接指示,吴振坤完成《要真正弄清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该文批评了计划体制下为生产而生产、为实现领导意图而生产、为完成计划而生产的惯性做法,认为生产的目的应该是为满足人的需要、改善人民生活。10月20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了这篇文章。两天后,《人民日报》又发表了于光远的《谈谈“社会主义经济目标理论”问题》一文。这两篇文章被国内数十家媒体转载,经济理论界很快便掀起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大讨论”。到1980年底,全国共发表这方面的论文200多篇,参与者有于光远、陈岱孙、冯兰瑞、龚士奇、王惠德、董辅礽、苏绍智、孙尚清、吴敬琏、厉以宁等人。这场讨论充分肯定了人应该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本身,而不是生产的工具,个体应该理直气壮追求幸福生活,这场讨论充满了人文主义气息。

五、胡耀邦与《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起草

在改革初期,中央一度想制定一个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比如1980年8月25日,胡耀邦在内蒙古自治区厅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讲:“中央准备在经济上来一个全盘改革,从物价,到工资,财政、商业、管理、计划管理体制一直到市场。”在之后不久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会议上,胡耀邦又对在座的各省负责人讲,经济改革要三榜定案:“今年十一月份拿出纲要、拿出说明,十二月大讨论,十一月人代会最后通过”。会上,胡耀邦还邀请薛暮桥为出席人员宣讲他和廖季立刚刚起草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初步意见》不仅提出了商品经济是改革目标,还提出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

不过,由于1978年至1979年在经济等某些领域上的冒进,导致了大量赤字出现,加上其他一些因素影响,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订被搁浅了,取而代之的是1980年的中央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后一段时间内,重点是要抓调整,改革要服从于调整”,“必须加强集中统一”的经济工作方针。并且这时候理论界一度出现了对市场经济或商品经济的猛烈批判。

胡耀邦一方面赞成中央提出的调整政策,另一方面也在严肃批评那些对改革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的思想,认为要以积极的态度进行深层的经济体制改革。比如他在1983年1月17日至18日召开的中央书记处第32次会议上,以及1月20日召开的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千万不要把改革的问题放到次要地位上,当作一件小事,当作方式方法问题,而应当恰如其分地把它作为一个总的指导思想问题”;“几年前我们就提出在经济问题上还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但是除农业以外,在其他方面,我们几年来只作了许多小改小革”;“社会主义经济的弊端主要是缺乏活力……恰恰在这个带根本性质的问题上,我们不敢改革,不敢创新”。

胡耀邦尤其是对那些一贯用“反马克思主义”帽子,来阻碍改革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他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形成的正式文件有几百个,都是正确的,不存在“左”和右的问题,必须充分肯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的正式文件是马克思主义的文件。胡耀邦还指出,当下的问题并不是右,而是“左”的残余的问题。

为了打破僵局,胡耀邦在1983年11月与中央有关领导商谈,希望利用1984年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契机,重启制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1984年1月16日,胡耀邦又在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1984年度中央工作安排规划时说,下半年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有的人主张搞一个经济改革方案,有的人主张搞一个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决议,我倾向于前者。

胡耀邦的主张得到了邓小平的支持。邓小平在1984年春节前后视察了深圳、厦门和浙江等地,看到各地欣欣向荣的景象,对市场化改革方向的信心更大。陈云也早在1983年秋就表示:“城市工商业改革已有几年,似应总结经验,以便继续前进。”根据曾任国家经委副局长、物资部司长的谢明干回忆,他于1984年2月底被借调到国务院参加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在4月底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完,大家准备回各单位的时候,突然又被通知留下来起草十二届三中全会的文件,主要讨论城市经济改革问题,并且由胡耀邦担任文件起草组负责人。

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制订之所以艰难,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文件起草中关于计划模式和商品经济模式的争论依旧在进行。胡耀邦抽调支持商品经济的林涧青、郑必坚、林子力等人参加起草小组,并且指定林涧青和袁木一起担任起草小组负责人。8月5日和30日,胡耀邦两次与起草组谈话,他指出,不能把发展商品经济说成是搞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要让全体人民都过上好日子,不能把贫穷当作社会主义。他还指出,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的结果就是经济没有活力,市场商品匮乏,人民生活困难。这些谈话对于突破商品经济姓“社”姓“资”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胡耀邦还特别注意发扬民主作风、集思广益。在9月5日完成第五稿后,胡耀邦指示征集各方意见,征求对象包括在京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顾委委员,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各民主党派和26个大型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先后有1500多人参加了讨论,收集到4000多条建议。

1984年10月20日,十二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开幕式上,邓小平看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讨论稿时,问胡耀邦:“写得好!谁写的呀?”在之后不久召开的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邓小平又说,《决定》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决定》发布后,海内外一致给予高度评价。

六、胡耀邦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个体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是改革开放的另一个主轴。伴随着大量下乡知青回城,加上之前积累的就业问题,到1979年初,全国大约有2000万城镇待业青年,占当时城镇人口的15%左右。面对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有多次指示,尤其是在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问题的汇报提纲》时,他指出要广开门路,千方百计、大大地发展各种服务行业,“商业人员也可以增加很多”。

邓小平的讲话从产业结构上为解决就业问题提出了新思路,胡耀邦则在邓小平指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突破所有制禁区,解决青年就业问题的主张。1979年6月他在全国宣传部门领导吹风会上指出:“一说就业,就讲厂房、投资和全民所有制,这不行。”他还举例,宝钢这么大的项目才需要3万工人,而要解决2000万待业青年就业问题,不可能纯粹依靠国企,把人涌向重工业只能是新的“祸国殃民”;过去我们把集体经济、个体经济、服务业搞臭了,现在要给他们恢复名誉,通过这些行业来解决就业问题。

这时候,薛暮桥在南方调研中也关注到当时青年就业难问题,为此提出两条腿走路的设想:一方面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工规模,另一方面要破除对公有制的迷信,鼓励返城青年经营个体生意。胡耀邦鼓励薛暮桥把观点整理出来,把他的《关于城镇劳动就业问题的几点意见》一文专门安排发表在1979年7月5日的《理论动态》上,还请他给在党校学习的各地领导讲讲怎么搞活就业。

在邓小平和胡耀邦新的就业思想指导下,1980年8月,中央召开了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名义转发的《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1980年中央64号文件),提出劳动者既可以在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工作,还可以从事个体工商业和服务业。1981年,中央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1981年中央42号文件),这两个文件实现了党在所有制问题论述上的历史性突破,明确指出要允许个体经济长期存在,并提出了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的18项措施。

随着政策的放开,北京天安门广场、前门等地出现了回城青年经营的照相、大碗茶、小吃摊位,胡耀邦得知后非常高兴,下班后特意悄悄路过这些摊位一探究竟。

针对个体私营经济在所有制、社会观念上受到歧视的问题,1983年夏,胡耀邦特意指示劳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六家机构联合举办“全国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先进表彰大会”,来为这一新出现的社会群体打气助威。会议期间,他还特意邀请与会代表进入中南海做客,并即席发表了《怎样划分光彩和不光彩》的讲话。胡耀邦指出,不应该以所有制、政治成分等判断是否光彩,凡是辛勤劳动,为国家为人民作贡献,无论从事什么岗位的工作都是光彩的。他还指出,商业的54%、饮食服务业的9.3%都是个体劳动者贡献的,如果没有个体经济,我们的市场和人民生活会不堪设想,你们不向国家伸手,为国家的富强,为人民生活方便,作出了贡献,党中央对你们表示敬意。胡耀邦的讲话产生了深刻社会影响,提振了个体经济从业者的信心。

1984年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更是激发了民间的创业热情,到1985年底,全国个体户数量超过1000万户,就业人口达到2000万,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时候,社会上又出现了“私营经济已经发展过头,应该加以限制”“私营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言论,给广大创业者带来很大心理压力。胡耀邦果断表示,我们发展个体私有经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种长期不变的政策,要一两个世纪都不动摇。他还指示,对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要更多通过税收和法律,而不是行政命令或红头文件,要通过立法和出台综合意见的方式,将我们的政策固定下来、长期化。1987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同年修宪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内容都是对这种精神的呼应,这也标志着新中国民营经济政策的初步成熟。

1984年2月8日,胡耀邦在江苏省常州市郊区永红公社编织袋厂考察

在蓬勃发展的市场力量推动下,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1988年的14928亿元,用了短短10年时间就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71元增加到546元,人民也从改革中得到了实惠,坚定了对改革的信心和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

胡耀邦在改革初期的奠基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先后视察了173个专区1870个县;他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和总书记期间的六个春节,其中有四个是在老少边穷地区,与基层干部百姓共同度过的;他走遍了所有的经济特区;他主持制定了数十份关于经济改革的文件。可以说,胡耀邦为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改革夙夜匪懈、呕心沥血。

(责任编辑 杨琳)

作者: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研究员,改革开放史研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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