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公分付水生涯,从小教他踏浪花。
煮蟹当粮那识米,缉蕉为布不须纱。
夜来春涨吞沙嘴,急遣儿童斸狄芽。
自笑平生老行路,银山堆里正浮家。
—(南宋)杨万里《疍户》
你听说过生活在中国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省份的沿海港湾或河道湖边的特殊族群—疍民吗?他们是浮家泛宅的“水上人”,又被称为疍家、蛋家、蜑民。“蜑”作为族群称谓,最早见于东晋《华阳国志·巴志》,用于称呼分布在巴蜀地区的蜑蛮。唐宋时,散居闽、粤、浙沿海各地以船为家、漂泊水上的疍民,也被称为“游艇子”“白水郎”“卢亭子”。宋以后,又称“蜑户”,这一称呼沿用至清。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地域,他们还被称为疍人、疍户、艇家、蜒民等。关于疍民的族源问题,众说纷纭,有闽越人后代说、蒙古人后裔说、龙蛇族说、瑶族说、起义军残部说等。1955年,通过系统的民族识别工作,疍民被认定为历史上源于百越族群,在长期与汉族交往中逐渐汉化、最终归为汉族的群体。

历史上,疍民们世代从事捕捞、采珠、水上运输、煎盐、沙田耕作等职业,以船为家,在长期的社会分工、生活劳作及外部环境变化中,衍生出与陆地居民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传统,形成了独特的疍民文化。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疍民与陆地居民的差异,以及他们如何以“水上人”的身份在浩瀚的水域中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疍民常年与水为伴,居住方式与陆地9242961587234cc7d34d6f55d0ab8c72居民有很大的区别。为了适应水上生活并追求稳定的居住环境,疍民的居住形态经历了早先的舟居、过渡阶段的窝棚与岸边水栏、后来的茅草砖木房乃至现代的水泥楼房的演变过程。在聚居形式上经历了水上群居、水上杂居、陆上杂居等,体现了疍民从水居到陆居的演变过程。
舟居是区别疍民与陆上居民的主要特征,也是疍民最常见的居住形式。疍民居住的船只又被称为疍家艇、住家船、住家艇、连家船、沙艇,船只形体较小。根据使用环境与功能的不同,疍民的船只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从使用环境上看,平底船适合浅水,圆底船则适应深水环境;从功能上看,可分为六大类,即居住类的住家艇、四柱大厅,客运类的横水渡、孖艇,货运类的西瓜艇(形似剖开的西瓜)、米船,生产类的蚬艇、捕鱼艇,环卫类的运粪艇、垃圾艇,以及商业类的贩卖艇、餐饮艇等。这些名称各异的船只,生动展现了疍民水上生活的多样性,反映了疍民“以功能命船”的特色传统。
疍民以船为家,一般每户有两艘船,一艘是作业船,用来生产劳动;一艘是住家船,停泊在相对固定的地点用于居住与生活。但是,一些经济困难的疍民只有一艘船,兼具住家和谋生的双重功能。疍民的住家船也具有自身的建筑风格。传统的住家船一般采用不易腐烂、浮力大的杉木建造,结构简单。住家船甲板以上是疍民生活起居的主舱,前舱用于作业、休息,中舱为卧室和餐厅,后舱设厨房和厕所;甲板以下分两层,上层是具有储藏功能的底舱,下层是放空的隔水层;船的中部建有桅杆,供奉妈祖或其他神明,船尾还挂有“平安灯”。根据家庭人口的多寡,住家船也有大小之分,一般是一户一船,家境好的疍民会为已婚的儿女另造住家船。条件好的住家船外形犹如木房子,有门窗和屋顶,注重外部装饰。现在,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有些疍民聚居区还出现了采用水泥浇筑、稳定性好的新型住家船,这些船只设计独特,类似于浮动居所。舟居的疍民终年漂泊在海上,“以舟为室,视水如陆,浮生江海”,对于以船为生的疍民来说,船不仅是交通工具,更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除了舟居,为了躲避台风或方便生活,疍民们还在避风条件好、便于停泊的港口或交通便利的岸边采取水栏、水棚、茅寮等居住形态。特别是晚清至民国时期,随着活动地域和生计资源受到限制,很多疍民陆续上岸,在岸边的水陆之间,用木柱搭建水栏、草寮、疍棚,结屋而居,成为“寮居疍民”。无论是以船为家,还是岸上栖居,疍民们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类似陆上定居者的聚落,“聚处如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地政府还专门为疍民建造渔民新村,更多的疍民开始上岸定居,不再仅靠运输、打渔度日,还靠耕作、鱼虾贝类养殖与远海捕捞为生,形成新的村落。20世纪60年代之后,陆居疍民成为主体。不过,无论是水居还是岸居,疍民“水上人”的形象一直保留着,他们的水上故事和文化习俗仍在继续。
疍民虽有作为“水上人”的共同特征,但由于其来源的复杂性和区域差异,形成了不同的方言特征。整体而言,疍民语言主要属于粤语方言、客家方言和闽南方言,其起源与广府、客家、福佬等民系语言密切相关。疍民语言在粤语的形成过程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潮州话的形成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疍民的三大方言在宋元之前已基本形成,但在不断迁徙和交融过程中,因受环境和当地语言的影响,发生了语音变异,其形态又趋向于与聚居地一致,形成了不同的方言群体。与粤语相关的方言岛现象(因移民隔离形成,在语音、词汇上既保留祖居地特征又受周边方言影响)比较普遍,如海南的“疍家话”保留古粤语特征、惠州的“白话客”兼具粤语声调与客家话词汇、曲江的“麻话”得名于其独特的“m”韵尾保留现象、中山的“沙田话”多出现“水字头”(如氹、涌)地名,等等。
疍民的方言不仅反映了他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还表达着他们的情绪和情感,尤其是疍民的歌谣,更是其独特文化的生动载体。疍民歌谣来源复杂、种类不一,主要有珠江三角洲和北部湾海域一带的“咸水歌”、广西内地沿海一带的“海边歌”、福建东南一带的福建疍歌和海南黎话疍歌等。其中用广州方言的疍家话所唱的“咸水歌”较为经典,是南方水上文化精华的高度凝练,在岭南疍民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明末清初学者屈大均在《广东新语·舟语》中如此描述“咸水歌”:“诸蛋以艇为家,是曰蛋家。其有男未聘,则置盆草于梢,女未受聘,则置盆花于梢,以致媒妁。婚时以蛮歌相迎,男歌胜则夺女过舟。”此处的“蛮歌”就是“咸水歌”。疍歌自明末已被疍民广为传唱,成为疍民婚嫁生活的重要内容,清代更趋盛行。疍民通过歌谣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从摇篮唱到生命的尽头,唱织网绞缆,流浪乞讨;唱洞房花烛,生离死别。如今,大规模上岸定居后,会唱疍歌的疍民已越来越少。

古往今来,独特的生存环境塑造了疍民迥异于陆上居民的风俗习惯,在节庆、婚姻、饮食、服饰、丧葬、信仰等方面形成了多姿多彩的亲水风俗。特别是别具一格的水上婚俗,作为人生大事,高度浓缩了疍民的民风民俗。
疍民的婚俗虽有区域差异,但水上特征鲜明,主要有“雅贼”“对歌”“骂亲家”等习俗。疍民家中有待嫁之女,一般会在端午节前在船头栽时花一盆,称为“报喜花”。未婚男性在这期间可自由出入于未婚女性船舱当“雅贼”,偷盗未婚女性的随身用品,如发簪、手帕等,若女子对这“雅贼”有意,双方家长即可议定终身;若女子心有所属,待端午节后“雅贼”必须归还所“盗”之物。女子收回后,通过“过火祭”,即在农历初二或十六晚上在岔路口焚火堆,将被盗之物在火上转两圈,以去除非心上人的气息。
对唱“咸水歌”是贯穿于相识、表白、谈恋爱、求亲、婚嫁整个过程的习俗。婚礼设在船上,迎亲当天,男方到女方住家船迎娶前要唱“咸水歌”。新娘等待新郎时,亲友也以唱歌祝福道贺。男方迎亲队伍还要与女方对歌,有的地方甚至要在男方对歌胜于女方时才能接走新娘。结婚仪式要在夜半潮来时举行,新娘不坐花轿而坐“轿船”。一般是男方约定在某处水面,两家船相靠,由女家父兄或长者扶新娘过船,新娘要边哭啼边唱歌。当男方迎亲的“轿船”到达时,新娘与其母盘腿坐在船头哭嫁叹命,边哭边用恶毒之语“骂亲家”,新娘骂迎亲的“轿船”为“贼船”“棺材”,新娘的母亲骂亲家为“强盗”“绝代”,他们认为“骂得越凶越吉利”。“哭嫁”习俗在疍民中普遍存在,一般认为是古越人原始抢婚的遗俗。
明清时期,疍民的婚俗与陆上居民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别。民国以后,其婚姻习俗受到陆上居民的影响,渐渐趋于同化。如今,水上婚礼习俗已经成为疍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珠海斗门的“水上婚礼”,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广州南沙区、阳江闸坡的“疍民婚俗”,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除了独特的婚俗,疍民的信仰习俗也独具特色。他们与陆上居民一样信奉祖先神、灶神、观音菩萨、关公等,但核心信仰主要为妈祖、北帝、南海神等与水相关的各路神仙以及与活动地域关系密切的神,其中妈祖信仰最为广泛,影响也最深远。疍民们不仅在出海前要到妈祖庙拜祭,出海归来也要拜祭,每逢农历三月二十三的“天后诞”和九月初九的“羽化升天日”,都要举行隆重的庆典活动。
真武大帝(玄天上帝、北帝)是司水之神,也是疍民比较崇拜的神灵。珠江三角洲一带还流行南海神崇拜。除了这些神灵之外,各滨海地区的疍民还崇拜一些具有区域特色的海神,如蛇神、蛙神、白马王、拿公、临水夫人、螺女、五灵公等。这些海神或是图腾崇拜的遗俗,或是前身有涉水经历的历史人物,或是为民造福的沿海地方官员,或是乐于助人水性好的渔女、船老大等,他们死后被人们尊奉为分管一方海域的海神,配享泛海者的香火。近代以后,也有疍民转为信仰基督教。
疍民们不仅在岸上为众神供奉香火,还在船头、艇尾或桅杆下供奉神牌或神像,祈祷诸神护佑平安。船只犹如一座漂泊的庙宇,“以舟为庙”的习俗不仅展示了疍民的信仰和习俗,也承载了族群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作为曾经活跃于我国南方水上的一个边缘族群,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疍民们依水而生,世世代代依靠捕捞、采珠、水上运输、煎盐与充当水军为生,然而旧时却没有永久定居陆地的权利。即使他们在三角洲新垦的沙田上耕作谋生,根深蒂固的偏见与习俗仍把他们隔绝于陆地社会之外,甚至被冠以“曲蹄仔”“裸蹄”等充满歧视的称呼。以前的疍民只能栖居棚屋而不能建造可长久留存的砖瓦房子,但他们仍在浮家泛宅的过程中生生不息,在历代海疆开发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陆续安排疍民上岸,到了20世纪90年代,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已定居陆上。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与渔业资源的减少,各地疍民纷纷转为陆居生活。虽有极少数老一辈疍民保持着水上生活的习惯,但随着他们的离世,疍民传统的水上生活方式正逐渐消失,疍民文化因此面临着失传的威胁。他们的生产工具、服饰、生活器具、近海养殖遗迹、干栏建筑、濒危方言、疍歌、风味饮食、礼俗节庆与信仰等,都是疍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种类繁多、地域特色突出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疍民在水上坚韧谋生的传统,亟需保护与传承。
目前,福建、广东、海南等省份已有意识地将疍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纳入区域文化发展规划中,通过建立水乡民俗展览馆、渔民风情展示馆、综合博物馆、举办文化活动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疍民文化。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各级政府和民间组织更是不遗余力。2006年5月,中山“咸水歌”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21年5月,疍歌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地方政府还通过鼓励疍民继续从事渔业和水产养殖业,让疍民文化得以延续。
“水上人”和“陆上人”共同栖息于同一个海陆交错的空间,而疍民浮动漂泊的居住方式、风格鲜明的语言和歌谣、独具特色的民俗节庆、流转灵动的精神世界,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多元谱系中独具魅力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