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英格兰数百年的“丹麦金”-百科知识2025年20期
A+
A-
返回
《百科知识》

困扰英格兰数百年的“丹麦金”

英语中有一个颇具历史色彩的单词——Danegeld。这个词由两部分构成:在英语中,Dane泛指具有丹麦血统或族群认同之人,在中世纪的语境下,特指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且从事海盗活动的“维京人”(或称“维京海盗”);geld意为“支付”,源自日耳曼语geldan。因此,Danegeld的字面意思是“向维京人支付的金钱”,通常被译为“丹麦金”。在中世纪,法兰克与英格兰的国王都曾被迫支付“丹麦金”,表面上是国王赎买和平的贡金,实质上是国王按照土地面积强制征收的税项。

第一笔“丹麦金”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第一笔“丹麦金”很可能是由不列颠的统治者或贵族支付的。

早在“英格兰”这个名词出现之前,不列颠的民众就苦于维京人的袭掠。793年,维京人开始劫掠不列颠的东北部地区,标志性事件是位于诺森伯兰郡的修道院遭到维京人的突袭,许多修道士被杀,被俘的修道士则沦为索要赎金的人质。据说,这是维京人在这片大地上攫取的第一笔“丹麦金”。

9世纪初,法兰克王国与丹麦王国为了争夺北海沿岸的弗利西亚而相持不下。810年,凭借先进的造船术与航海6c0369f272677740d08c30d46ca5e9240e75555903e2a3fcd15eebe1e84acdc4术,丹麦王国派兵攻击弗利西亚,而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为了平息冲突,承诺向丹麦支付200磅白银,以换取丹麦军队撤离弗利西亚。实际上,这笔献金是由弗利西亚人支付的。数十年后,定居法国北部的维京人(当地人称之为“诺曼人”)已经积聚了相当的力量。845年,他们大举围攻法兰克王国治下的巴黎。当时,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已去世,其子查理二世正忙于应对王国内部的叛乱,无法抽调足够的军力保护巴黎,被迫向维京人支付了7000磅白银。这是法兰克王国历史上支付的最大数额的“丹麦金”。

829年,威塞克斯国王埃格伯征服了其他六国,宣称统一了七国,并将这个统一的国家命名为“英格兰”。其后,越来越多的维京人长期驻扎在英格兰各地,并通过大规模袭掠逐步控制了东盎格利亚、诺森布里亚与麦西亚等地区。

英格兰的相关史料中并未明确指出,埃格伯特与其子埃塞尔沃夫为了应付维京人究竟支付了多少“丹麦金”。其后继者阿尔弗雷德大帝,在即位之初支付的“丹麦金”也是数额不详。直到878年,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阿尔弗雷德联合英格兰各地贵族在爱丁顿与维京人决战,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同年,双方缔结和约。该和约规定,以连接伦敦与切斯特的罗马古道——沃特林大道为界,西部与西南部为阿尔弗雷德所有,北部和东北部被称为“丹麦法统治区”,允许维京人依照其法律行事。至此,维京人对英格兰的大规模袭掠暂告一段落。

“无谋者”与“丹麦金”

978年,年仅10岁的“无谋者”埃塞尔雷德二世加冕为英格兰国王。此时,英格兰的内外局势也趋于紧张。不久之后,维京人再次大举袭掠英格兰的沿海地区,而英格兰的军力不足以进行大规模的反击。991年,英格兰人与维京人在英格兰东南部埃塞克斯郡的莫尔登激战。当英格兰一方战败的消息传到伦敦,坎特伯雷大主教建议埃塞尔雷德二世与维京人和谈,并承诺支付1万磅白银。为了筹措这笔贡金,埃塞尔雷德二世以“丹麦金”为名在国内征税。994年,他又向维京人支付了1.6万磅白银的“丹麦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英格兰最初支付“丹麦金”是为换取和平,避免冲突升级86bfe5f8926a8c841863f0917ecd917068f285811ec63c9dfba4458904b0f5fc;然而,“丹麦金”不仅未能平息战火,反而激起了劫掠者的贪欲。

“无谋者”埃塞尔雷德二世

1002年,维京人又从英格兰攫取了2.4万磅白银。据说,埃塞尔雷德二世收到密报,得知在英格兰定居的维京人密谋政变。为了应对维京人的政变,他与法兰西北部的诺曼底公国建立了政治联盟,并迎娶了诺曼底公爵理查一世的女儿爱玛(史称“诺曼底的爱玛”)。同年11月13日,埃塞尔雷德二世密令处死英格兰境内的所有维京人,尤以伦敦、牛津等地为最,死者难以计数,就连那些与英格兰贵族联姻的维京人也未能幸免。

时任丹麦国王的斯韦恩一世闻讯,并未仓促出兵征讨英格兰,而是迫使埃塞尔雷德二世分别于1007年和1012年支付了3万磅白银和4.8万磅白银,导致英格兰的国库空虚。其间,坎特伯雷大主教被维京人扣为人质,但他拒绝英格兰国王或教会为自己支付赎金,最终被杀害。

依靠英格兰支付的“丹麦金”,斯韦恩一世动员大军于1013年12月讨伐英格兰。埃塞尔雷德二世仓皇出逃到妻子爱玛的娘家诺曼底。1014年2月,觊觎英格兰王位的斯韦恩一世尚未加冕就暴亡。在英格兰贵族的支持下,埃塞尔雷德二世返回英格兰并重登王位。

不过,风暴前的宁静是短暂的。斯韦恩一世之子克努特于1015年夏率领维京人再度入侵,意在夺取英格兰的王位。1016年4月,埃塞尔雷德二世病逝,其子埃德蒙二世即位。面对强敌,埃德蒙二世亲自率军与维京人鏖战,双方互有胜负,最终于同年10月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克努特与埃德蒙二世共治英格兰,前者统治英格兰北部,后者统治英格兰南部。但是不久之后,埃德蒙二世便猝然离世。关于他的死因,或说旧伤复发,或说政敌谋杀,至今尚无定论。

维京时代的“丹麦金”

埃德蒙二世死后,流言四起。克努特并未立即夺位,而是审慎行事,先争取英格兰各地贵族的支持。直到1017年1月,他才在伦敦加冕为英格兰国王,英格兰由此进入“维京时代”。同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统治英格兰的合法性,克努特与埃塞尔雷德二世的遗孀——诺曼底的爱玛联姻。爱玛是英格兰历史上唯一一位先后成为两任国王合法王后的女性,创造了一项至今未被打破的纪录。

诺曼底的爱玛
19世纪绘画作品中的维京人形象

为了筹措维京人的军费,克努特继续在英格兰征收“丹麦金”。与埃塞尔雷德二世统治时期相比,“丹麦金”在维京时代给英格兰人带来的痛苦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同父异母的哥哥丹麦国王死后无嗣,克努特于1019年继承了丹麦王位,并于1028年凭借武力成为挪威国王。当克努特的权势达到巅峰时,其统治范围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大部、丹麦、挪威和瑞典南部,他也因此被后世尊称为“克努特大帝”。

遗憾的是,好景不长。1035年,克努特猝然离世,年仅40岁。他与爱玛所生的儿子哈德·克努特继承了丹麦王位,而克努特的私生子哈罗德·克努特则加冕为英格兰国王。数年之后,两人相继因病去世。在此情况下,英格兰的王位由埃塞尔雷德二世与爱玛所生的儿子“忏悔者”爱德华继承,这也意味着威塞克斯王朝的复辟。

“忏悔者”与“丹麦金”

早在少年时期,爱德华便在母亲爱玛的安排下长期居于诺曼底,深受“诺曼文化”(由维京文化与法兰克文化融合而成)的影响。即位之后,他的政治重心倾向于诺曼底的贵族与僧侣,甚至大量封赐英格兰的土地以示信任。这一做法在英格兰的贵族与民众之中引发争议。为了巩固与英格兰贵族的关系,爱德华一方面倚重英格兰最具权势的贵族——威塞克斯伯爵戈德温,并迎娶其女为王后;另一方面,他于1051年废除了“丹麦金”,标志着英格兰王权的重振。

“忏悔者”爱德华

1066年1月,“忏悔者”爱德华去世。由于没有子嗣,他成为威塞克斯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据说,他在临终时指定威塞克斯伯爵戈德温之子哈罗德为继承人,史称“哈罗德二世”。同年9月,爱德华的表亲——诺曼底公爵威廉声称,爱德华曾亲口许诺将王位传予他。为争夺英格兰王权,威廉联合挪威国王哈拉尔德三世与法国各地的骑士渡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二世率领英格兰军队经过长途奔袭,迅速抵达约克郡斯坦福桥,奇袭并重创了正在当地休整的哈拉尔德三世及其军队,哈拉尔德三世本人中箭而死,其子率领残部返回挪威。据说,哈拉尔德三世素以勇武著称,并宣称自己拥有对英格兰王位的合法继承权,被后人称为“最后的维京国王”。他的阵亡,象征着维京人争夺英格兰王权的时代成为了历史。

随后,在1066年10月的黑斯廷斯会战中,哈罗德二世遭遇了更强的对手——诺曼底公爵威廉。起初,哈罗德二世率军占据山丘高地并组成“盾墙”,形成密集的步兵防线。威廉率领的诺曼人初战不利,便佯装溃败,诱使部分英格兰人下山追击,而诺曼骑兵突然回转并发动反击,冲破了英格兰人的防线。在混战之中,哈罗德二世因被流矢射中眼睛而死,他的侍卫们则为保护其遗体战至最后一人。英格兰的权贵在伦敦召开“贤人会议”,推举埃德蒙二世的孙子埃德加·艾瑟林为新任国王。可是,埃德加尚未加冕,就迫于形势向威廉投降。1066年12月,威廉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为英格兰国王,开创了诺曼王朝(1066—1154年),史称“威廉一世”。此时,距离“忏悔者”爱德华去世尚不足一年。

“丹麦金”与诺曼王朝的厄运

自威廉一世起,诺曼王朝征收“丹麦金”的君主旨难逃厄运。

威廉一世

威廉一世即位后,英格兰各地的暴乱此起彼伏。同时,丹麦国王克努特四世也觊觎威廉一世的王位。为了支付巨额的军费,威廉一世于1083年下令恢复征收“丹麦金”,仅有少数领地享有豁免权。为了更有效地按照土地面积征收“丹麦金”,他下令调查英格兰全境的土地归属,并编撰成《末日审判书》。

1087年,威廉一世在镇压叛乱时因受战马撞击而不治身亡。为了支付巨额的战争开支,威廉一世之子威廉二世多次征收“丹麦金”,后在一次狩猎中被自己的亲信误射而死。威廉二世的弟弟亨利一世也连年征收“丹麦金”,后死于因食用过量的七鳃鳗而导致的严重消化不良。

亨利一世生前曾指定女儿玛蒂尔达为合法继承人,并召集英格兰的贵族誓言效忠她。但是,他的外甥斯蒂芬联合部分贵族夺取了玛蒂尔达的王位,而玛蒂尔达与其他贵族视其为“僭主”,导致英格兰陷入了内战(1139—1153年),史称“无政府状态”。常年征收“丹麦金”的斯蒂芬也没有逃脱厄运。就在内战的最后一年,他的王位继承人暴毙,万念俱灰的斯蒂芬在去世前被迫签署协议,承认玛蒂尔达之子亨利·金雀花为英格兰王位的继承人。

“丹麦金”的终章

亨利·金雀花是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的开创者,史称“亨利二世”。他试图变相征收“丹麦金”,曾于1163年7月在牛津郡的伍德斯托克镇召开御前会议,要求之前由各郡自愿支付给郡长的协助金,转为由国王按土地面积强制摊派的固定税项,其征收方式与“丹麦金”十分相似。出人意料的是,亨利二世的亲信——坎特伯雷大主教圣托马斯·贝克特公开表示,教会的地产不能被纳入国王征税的范围。因其坚决抵制,并获教会与贵族支持,“丹麦金”不再以任何形式出现在英格兰王室的税目中。这是英格兰历史上首次有记载的抵制国王征税的成功案例。

金雀花王朝的纹章
亨利二世

作为终结“丹麦金”的标志性事件,圣托马斯·贝克特抵制国王征税拉开了限制国王征税特权的漫长斗争的序幕。1215年6月,亨利二世之子“无地王”约翰因滥征重税而遭到众多英格兰贵族的背弃,被迫签署《大宪章》,限制国王的部分权利。1225年,经过多次权力的博弈,亨利二世之孙亨利三世重新颁布《大宪章》,将“未经同意,不得征税”的原则制度化。其中第12条规定:“除非经由王国共议,不得在我国境内征收军役金或援助金,惟有下列三事例外:赎回国王之身、封爵国王长子、嫁娶国王长女。”时至今日,“未经同意,不得征税”依然被视为英国宪政传统的基本原则之一。

“丹麦金”始于中世纪的战乱,见证了中世纪英格兰的苦难与纷争,而它的终章正是英格兰另一段辉煌篇章的序曲。

(作者系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助理教授)

[责任编辑]王凯

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