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你的紫色-读者2025年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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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

拥抱你的紫色

我是家中的独子,住在伊斯坦布尔,一座人口数量庞大的城市。我家是个小公寓,从小到大,绝大多数时间,我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

我喜欢的东西都很古怪,这让我感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从很小的时候起,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我的脑海。我迷上了电脑和书,自学了写代码,还一头扎进了科幻作家艾萨克·阿西莫夫等人创造出来的神奇世界。通过《宇宙》系列纪录片、录像带,卡尔·萨根对我侃侃而谈。我一句英语也不会,所以压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我还是听得很认真。

小学四年级之前,我的与众不同一直没给我惹出太大的麻烦。身为小学生,我们要穿统一的校服,那是一套亮蓝色制服,配着干净的白领子。所有的男生都要剃一样的寸头。

好吧,是除我之外的所有男生。

对剃头这件事,我采取了自由放任的态度,这可把校长惹火了——那是个凶悍的男人,更适合去当典狱长。在一次集合中,他发现了我长过标准尺寸的头发,气得直哼哼,活像头犀牛。他从一个女生那里抓过一个发卡,别到我的头发上,公开羞辱我——这是对我不守规矩的惩罚。

对土耳其人来说,耻辱比死更糟。此后我再没错过任何一次剃头的机会。

一旦古怪成为我的负担,我就变成一条章鱼,开始改变自己的颜色来配合周围的环境——我真的改掉了自己最喜欢的颜色。当有人问我最喜欢什么颜色的时候,虽然我最喜欢紫色,可我还是会说“蓝色”,因为蓝色是正常男孩子应该喜欢的颜色,而我真的想当个正常的小孩。我学会了做个乖孩子,把自己修整成别人期望的样子——你应该这样想的;你应该害怕这个人;你应该跟这个人玩;这几种游戏你可以玩;你想要的未来应该是这样;你有三个选择,当医生、律师或工程师。天哪!

升入中学之后,找不到归属的感觉愈发强烈。与众不同的不单是我的发型了。当初我念的是公立小学,那儿的孩子都跟我一样,来自经济状况很普通的家庭。可这所中学是私立的,收的都是伊斯坦布尔富裕的精英阶层家的孩子,我父母想尽办法才凑齐了学费。如果我想学英语,以后去国外上大学,这是最好的选择。

中学期间,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是不是所有人都预装了某种“归属感芯片”,只有我没有。我可以一连几个小时跟人讨论科幻小说或HTML(超文本标记语言)编程,可我从没打过网球,也没听说过普拉达。时尚感——甚至是最基础的配色概念——天生跟我不沾边;在听歌方面,我有着无可否认的俗气品位,我喜欢朗朗上口的爱司基地,而不是超级流行的涅槃乐队。我牢记小学四年级时校长给的教训。我开始像对待发型那样,对待我与他人的交流互动,过度地关注何谓正常。我会揣度别人在想什么、要什么,然后我就相应地改变自己的“颜色”。

这方法效果好得很。我的社交圈扩大了,渐DUCPpcK+VfAWGvskyx1CoCA879yYDPjTvD7nzWkCa0I=渐地,我成了合群专家。

可是,改变后的我很少会像原来的样子。当然,在有些人面前,或在有些场合,真我的光彩还是会焕发出来。可是,我常常会扮演别人期待中的角色,直到有一天,我变得面目模糊,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到美国念大学之后,我又得重新来一遍。我换下欧洲流行的修身牛仔裤,改穿工装裤;我加入了兄弟会,娴熟地掌握了玩啤酒乒乓球游戏的技术;口音原本是我的独特之处,可到了大二末尾,它也消失不见了。我瘦得像根麻秆儿,有个好笑的名字,还来自半个地球之外的遥远国度,但是,如果我说话的腔调跟他们一样,我就可以跟他们一样了吧?我这样想。

即便是在成功融入群体的时候,得到的也只是一种浮泛的归属感。找到归属的不是我。那只是修改版的我。

努力融入群体,反而让人更难找到归属感。就像心理学家布琳·布朗所写的那样:“归属感指的是你真正的自我被接纳了,而融入指的是你必须变得跟其他人一样才会被接纳。如果我可以做自己,这是归属感;如果我必须像你一样,这是融入。”

我仍处于中间地带。我依然要对抗那种想要融入的徒劳念头:披回顺从的外衣,改变自己。

我也会每天采取一点小行动,来接纳自己的古怪。时不时地,我会点开爱司基地的歌“嗨”一下。我的歌曲播放列表简直就是音乐的灾难现场,好音乐被打了个落花流水。可我喜欢那些歌,它们提醒我做回自己,而不是变成一个陌生人。

我刚认识凯西没多久的时候(现在她是我太太了),她问我:“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我差点脱口而出“蓝色”,但我咽下了这两个字,做回真实的自己。

“紫色,”我说,“我最喜欢紫色。”

她看着我,绽放出灿烂的、极富感染力的微笑。

“自打小时候,”她说,“我就想嫁给一个最喜欢紫色的男孩。”

我知道,我终于找到了归属感。

(秋水长天摘自北京联合出版公司《为自己思考:终身成长的底层逻辑》一书,王 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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